「做愛或讓癌父看偷拍」女大生與網友共宿:他說不會亂來

法官認爲,黃男利用大生信任,反過來威脅,相當惡劣。(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黃姓超商店員與女大生網友相約看電影,事後共宿卻偷拍女方洗澡,威脅發生關係。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判刑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與女大生在網路上相識,相約看晚場電影,散場後說服女方一起開房間,「不會亂來」,但是他偷拍對方洗澡的過程隔天清晨以「不做愛就將影片傳給罹患癌症父親」威脅;女方不斷地被騷擾,向警方求助。

黃男辯稱只有在睡覺時偷摸,不被採信。高等法院認爲,被告不僅犯強制猥褻,還利用女大生的信任,得知對方父親罹癌並且住院,以此威脅發生關係,趁人之危的舉動相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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