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例》】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符合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爲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具有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
應當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注重使用後備幹部,用好各年齡段幹部。
應當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
【原《條例》】第三條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符合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爲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具有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
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幹部。
【釋義】新修訂的《條例》與原《條例》相比,重申了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從領導班子建設的整體要求出發,重申了“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同時強調“注重使用後備幹部,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突出了選人用人“注重基層的導向”。
新《條例》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符合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爲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具有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與原《條例》相比,突出了領導班子建設要求中的堅持黨的“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兩項。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的十個方面的基本經驗,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爲指導,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堅持以經濟建設爲中心,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走中國特色的精兵之路;堅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不斷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堅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的十八大黨章進一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必須牢牢把握的八項基本要求,即: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必須堅持推進改革開放;必須堅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須堅持促進社會和諧;必須堅持和平發展;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必須體現這些新要求,努力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爲結
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
“推進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一直是我們黨幹部隊伍建設的基本方針。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培養選拔了一大批年輕幹部,在幹部隊伍年輕化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從整體上看,各級領導班子中年輕幹部偏少、結構不合理的狀況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幹部選拔任用搞論資排輩,許多年輕幹部即便業務精、能力強也得不到賞識和重用。爲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培養選拔年輕幹部,事關黨的事業薪火相傳,事關國家長治久安。加強和改進年輕幹部工作,要下大氣力抓好培養工作。對那些看得準、有潛力、有發展前途的年輕幹部,要敢於給他們壓擔子,有計劃安排他們去經受鍛鍊。這一重要論述,再次強調了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重要性。此次修訂《條例》重申“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就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並結合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情況提出的。
要實現黨的基業長青、後繼有人,就必須加強後備幹部工作,這也是領導班子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後備幹部主要指各級黨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根據有關選拔標準和選拔程序,選拔出德才素質好、有培養前途和發展潛力的優秀幹部,爲上一級領導班子補充幹部而準備的後備人選。我們黨歷來重視後備幹部工作,2000年9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暫行規定》,對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的條件、數量、結構以及選拔、培養和管理作出了詳細的規定。2003年12月,中共中央組織部修訂印發了《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2009年2月,中共中央下發了《2009—2020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對後備幹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近年來,各地、各部門按照中央要求,探索和建立了一套較爲規範的後備幹部工作制度,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是,後備幹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管理工作滯後、培訓手段單一、備用使用脫節等問題。此次《條例》修訂將“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從後備幹部中選拔”修改爲“注重使用後備幹部”,更具針對性,爲改進後備幹部工作指明瞭方向。
人才是最寶貴的資源。一方面,我們要廣開進賢之路,廣納天下英才,這是保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根本之舉;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善於將不同的人才使用起來,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在黨的幹部工作中用好人才,集中表現在“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當前,一些地方在幹部人才使用上實行年齡一刀切,特別是在基層,很多50歲左右的幹部在提拔使用上就被實行年齡一刀切,有的退居二線,有的改非領導職務。而一些年輕的幹部,出於多方面的原因,往往得不到賞識重用。爲此,2010年8月20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於防止縣鄉領導幹部任職年齡層層
遞減的意見》明確指出,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地方縣鄉兩級在幹部任職年齡上存在層層遞減現象,逐級降低幹部提拔使用的年齡界限,使許多年富力強的幹部得不到合理使用。並提出,縣鄉領導班子配備和幹部選拔任用,要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準確把握幹部選拔任用條件和要求,妥善處理重視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和合理使用其他年齡段幹部的關係,不唯年齡取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強調,改革和完善幹部考覈評價制度,改進競爭性選拔幹部辦法,改進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幹部選拔方式,堅決糾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現象,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真正把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選拔出來。用好各年齡段幹部,關鍵在於區別對待不同年齡階段的幹部:要讓老幹部充分發揮參謀作用。老幹部有經驗、有魄力,在面對困難、問題時能冷靜思考,能爲領導者提供意見建議,爲年輕幹部指引道路。要爲老幹部發揮作用搭建平臺,必要時打破年齡限制,破格繼續留用,甚至爲其提供更大的舞臺。要發揮好中青年幹部的領導作用。中年幹部既有實戰經驗又有創新意識,是幹部隊伍的中堅力量,要給他們以更廣闊的平臺,使其施展出最大的才能。要讓年輕幹部發揮好先鋒作用。年輕人有理想、有朝氣,勇於去做前人不敢想、不敢做的事情,要鼓勵年輕人的大膽創新、勇於嘗試,讓他們成爲深化改革的先鋒。
新修訂的《條例》新增了“應當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這一基本原則,意在強調今後幹部選拔工作要注重在一線選拔幹部、在一線鍛鍊幹部。這也是我們黨的幹部工作的優良傳統和重要經驗。改革開放以來,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各級黨政領導機關選拔了一大批政治素質好、文化程度高、具有專業知識的優秀幹部。同時,也應該看到,黨政領導機關幹部隊伍來源比較單一、經歷比較簡單、素質結構不盡合理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爲此, 2009年4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專門下發了《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幹部的意見》,明確了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幹部的目標要求、方法途徑和相關政策措施。201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也強調,幹部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羣衆,在改革發展的主戰場、維護穩定的第一線、服務羣衆的最前沿砥礪品質、提高本領。幹部好不好,基層見分曉。一般來說,基層條件最艱苦、壓力最大,工作最具體、局面最複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這些客觀情況也讓基層成爲了幹部磨練作風、提高素質的大考場,成爲了幹部展示自身素質和水平的大舞臺。注重從基層一線選拔鍛鍊幹部,既是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人民羣衆的殷切期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