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一個北洋大臣李鴻章批覆的附件講,據稟並請折均悉。查所議商局事宜,專以認清官督商辦設立總商,使商情無隔膜之虞,甚爲有見。以商充官而又督商,乃前局受病之由,以一事公諸數人始而和同,繼而疑忌,各存意見,現似有此情形。
據請添設商總,不用委札,由該總辦等重以事權,傅令*縱自如,方能自立地步。議論頗是,仰候抄折分行盛道及馬、沈道等詳晰商籌妥辦具復。
指得指出的是,輪船招商局自一八七三年年夏季由公局、也就是國營改爲商局、也就是民營之後,唐廷樞任總辦後的十三年間,總辦主政,名爲官督商辦實爲商辦,未設督辦一席。
可是到了一八八五年盛宣懷任督辦後,其下只設會辦,不設總辦,督辦總攬一切。
開始時,會辦爲馬建忠與謝家福二人。謝原爲蘇州電報分局總辦,接招商局會辦委札後,堅辭不就,乃添派沈能虎字子棵、嚴瀟字芝眉爲會辦。
李鴻章在批准謝家福辭會辦的同時,明確着謝牧仍在招商局行走,而這裡所謂行走,似有參與局務略備顧問之意。
謝家福是頗有見解的人,他在招商局經過一年多的觀察,認爲督辦是官,會辦也是官,其間缺少商總辦一席,這不成了以官督官了嗎?意思是必須添派商總辦一席,才與“官督商辦”名實相副。
李鴻章很同意謝家福的意見,他在發表一段議論之後,加了議論頗是的肯定,並答應候抄折分行盛道及馬、沈道等詳晰商籌妥辦具復。
但招商局直倒一九零二年被袁世凱佔奪十七年間,從未設總辦,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招商局贏利頗豐,發展很快,公認是成功的。
而這是否與盛宣懷商的意識與傾向很濃很強因而常常稱自己是商督商辦有關?後人們可作研究:是否可以說,
只要以商的原則辦企業,即使“以官督官”也不一定不能成功。
回溯到一八八零年、也就是光緒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就在這一年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大清國朝廷內部先出苗頭唻。
國子監祭酒王先謙上奏清廷,彈劾輪船招商局唐廷樞等人營私舞弊,也涉及盛宣懷。本日上諭裡頭則講:王先謙奏招商局務宜加整頓各折片。設立招商局,原期收回大清國利權,如果局員等營私害公,敗壞局務,亟應痛加整頓。
李鴻章創辦此局,責無旁貸,着逐一嚴查,認真整飭。如唐廷樞等實有侵架把持,並設計排擠各情,即行從嚴參辦。葉廷眷經理是否確有成效,其辦理章程有應變通之處,及早設法。
該祭酒請令商船出洋,目下情形能否及此,將來如何漸次開拓,着李鴻章妥籌具奏。
一場針對上海輪船招商局的大風波就這樣發端了,盛宣懷對王先謙彈劾招商局、唐廷樞並涉及自己的各奏片內容,已有所聞,他即刻毫不退讓的逐項予以辯駁。
盛宣懷講道,唐某頓起私念、營謀交通、挾詐漁利,旗昌虧折股票每百兩僅值五十兩一款。查輪船招商局系唐廷樞於同治七年間,見洋商壟斷居奇中原,商賈坐受凌辱,因與現今出使美國容道員閎及吳、郭兩部郎聯稟前兩江督憲曾侯相,擬議集資購辦輪船,奉批以裝貨攬載爲第一義,以運漕辦公爲第二。
乃事未舉行,曾侯逮騎箕尾,所上章程稟犢南洋有案可稽。追同治十一年朱道員其昂,復取唐某等前論,仿其意旨,稟蒙傅相允准奏請設局,由商自行招股試辦,其盈虧在商,利害官不與共有,可調劑者爲商護持之,以敵洋商之爭抗,收回中國之利權。
開創立法本爲至善,並委派唐廷樞入局經理,攬載貨物,是因熟悉洋務,可杜洋商之猜忌;習於貿易,可爲華
商之階梯;廣於招來,可聯股商之聲氣,所集股資數十萬,皆唐廷樞暨現今總辦上海局務之浙江候補道員徐潤二人勸募所集,股本之人皆其戚族,已分名下亦各有巨資,自運自營無所用其私念。
盛道宣懷系續派赴局相助,勾稽於役奉公常時在外。在局五員,其盛、朱兩道需次直省,南北遠離,葉道員廷眷告病奉母,屢邀不出,不得已局務只由唐、徐二人專理力任,以免因公者兼顧不追,畏難者養尊爲重,任勞任怨,人所共知。
如謂唐、徐交通或難怪其虛揣,若盛道徒掛在局銜名,又何交通之有!言官不察惑於旁論,易足服人。至謂旗昌虧折股票,百兩僅止五十兩,此乃掂拾言之,未能指出因何虧折,無殊泛論。其旗昌股票,光緒元年尚值一百三十兩,有薄可查,是年與太古一斗,遂跌至百兩,又爲招商局一擠,再跌至七八十兩,二年春間,至低行市曾跌至六十五兩,亦只半月之期,夏間又提回七八十兩,均有報單班班可考。言官斷以僅值五十兩,是從何說得來,不妨指明質證。
且股票漲落因生意之盛衰而定,並非按輪船置本而算,若照輪船置本而算,旗昌元年年底結賬,輪船十七號,除折耗覈實價銀一百四十萬餘兩,各碼頭棧房七十七萬餘兩,另我夏駁小輪船等船機器鐵木等料,煤斤雜用各物價值數十萬兩,均經刊印賬目分送有股之人及登入日報,鑿鑿可憑,言官根抵不知,遂成紙上空談。
就在光緒二年春間,商局所欠莊款果有七十萬之多,緣當時雲南一案未結,商情惟惑,未能踊躍附股。且生意一道有往來掛欠水腳者,自應分別通融,俟其歸結,未便追呼,而局中需用孔殷,銀根吃緊,遂形轉動艱難,並非賠虧之項,有賬可查。
盛宣懷詭稱商局賠虧六七十萬兩一節,即將牽出馬建忠交易地皮的前因後果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