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再轉回法租界公董局的董事弗朗索瓦和亨同這一邊,而弗朗索瓦所說的,並不是吹噓,這些都是駐滬的法蘭西領事李梅告訴他的。
亨同自然知道弗朗索瓦所在的機構和法蘭西官方的密切關係,他相信法蘭西會面會採取更大的行動,包括擴大在華的各種利益,其中說不定就有超出了兩次《土地章程》的額外好處,而這些針對租界地產市場的條約,對於上海灘上的炒房客來講,實在是太重要了。
而說到土地章程,就不得不提起所謂的永租制,永租制原本是一八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間,外國人在上海等通商口岸城市以永租形式佔有土地的一種不平等的城市土地租賃制度。
它是鴉片戰爭以後《南京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逐步建立、發展起來的。
根據一八四零年二月二十日,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子爵(J.H.T.Palmerston)在同一天中發出《致中國皇帝欽命宰相書》和《致奉命與中國政府交涉的全權公使函》兩份文件發出的內容來看,在《致中國皇帝欽命宰相書》中,巴麥尊代表英吉利國政府提出的在華土地要求,有如下內容涉及到了包括上海灘地皮在內的章程,其中講道:“中國將英國全權公使所指定的,面積敷用,位置適宜的沿海島嶼一處或數處,永久割讓與英國政府作爲英國臣民居住、貿易的地方”。
雖說在這裡,這個英吉利強盜並沒有提到租借、其實就是強佔上海等城市土地問題。
但是,在巴麥尊與此同時發給侵略軍司令兼全權代表懿律(GeorgeElliot)和侵略軍代表義律(CharlesElliot)的第一號訓令中,已明確地命令他們:必須強迫中國政府答應英國臣民無論男女,應準自由和不受限制地在中國的一些主要口岸居住貿易。這些口岸應在條約中明白開列,巴麥尊明確列舉出它們是,廣州、廈門、臺灣北端對面的福州府,以及揚子江口的上海和寧波。
在這以後英吉利軍隊接連攻陷廈門、定海、寧波,進而攻打上海,闖入長江,直到兵臨南京城下。
對於英吉利國政府的土地要求,在西方強盜堅船利炮脅迫下的大清國政府不得不頒佈所謂上諭,作出答覆。
一八四二年英吉利國代表將談判條件開列清單送交清政府全權代表耆英、伊利布等人。其中關於上海等五口岸城市的土地問題,堅持要讓英國商人自由地不受限制地居住貿易。
至此,大清國政府只得答應廈門、寧波、上海等處亦可準其貿易,但是隻許往來通商,不準久住據爲巢穴。
可是憑藉着軍事上的連連勝利,英吉利國強盜仍以英商貿易物資量大、中英異俗等理由,堅持要求在通商口岸自由居住。
經過反覆談判,在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簽訂的中英《南京條約》中,寫上了允許英商在上海等五口寄居、貿易。也就是允許英商到上海等口岸貿易,但只允許臨時居住。
而不依不饒的強勢一方的英吉利國代表在簽約時聲明,對於房屋、土地問題,保留另行談判的權利,並且明確提出保留條款,其中說到了意味深長的一句話:“因需詳細討論,故暫時不談,但將來提出討論時,中國方面加以拒絕或抱拖延態度,必嚴重影響兩國方纔開始的和平”,而這就爲日後在上海灘上建立租界,埋下了伏筆了。
《南京條約》簽約後,英吉利國使臣璞鼎查於一八四二年十月九日帶着瑪禮遜等十二人到達上海,當時,曾經的英軍少尉巴富爾、F.H.Balfour還奉命踏看了上海縣城以北及以東一塊地皮,提出過將這片土地作爲未來的居留地。
如此看來租界的事情快要呼之欲出了,而衆所周知的,就是租界催生了近代上海灘房地產市場的開端。
經過反覆談判,終於在一八四三年七月,大清國和英吉利國在虎門談判,才涉及具體處理外國人在通商五口城市的土地房屋問題。
幾經爭議,到184
3年10月6日終於達成了協議,並且在大清國、英吉利國《五口通商附黏善後條款》第七款中寫上:允許英吉利國人攜眷赴五港口居住,或租賃房屋,或租基地建屋。準於何處租賃,何處建造,尤應各就地方民情先行議定。
一八四三年十一月八日,後來上海灘人民熟知的巴富爾等一行五人來到上海,十七日上海正式開埠了。而這就是上海老城廂外頭臨近黃浦江的那片灘塗地正式成爲留名後世的外灘、上海灘、十里洋場的發端了。
與此同時,外國商行如寶順洋行(Dent&Co)、仁記洋行(GibbLivingston&Co)、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Co)等已經來到上海,迫不及待地開始租地活動,緊接着麥都思、怡和洋行等都在黃浦江岸租了土地。
大清國上海地方當局與英國領事巴富爾之間,斷斷續續地進行了長達一年多交涉,對外國人在上海租地的各項事務,逐條議定細則,逐條加以公佈。一直到年一八四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一終於全文公佈第一次《租地章程》、英文稱爲LandRegulations,其中凸顯了永租原則這個所謂的“原則”,章程中講道:商人(指外商)租地建房之後,只准商人稟報不租,退還押租,不準原主任意退租,更不準再議加添租價,等等、等等。
永租制在上海租界實行了一百多年,其間民國政成立,曾曾經想要廢除永租制但沒有成功。而後制定了《改定核發永租契辦法》,對外國人租地所發契證正式定名爲永租契。
抗戰勝利以後,國民政府公佈修訂後的《土地法》,確定對等原則,對不同國家的僑民分別發給土地所有權狀或永租權狀,還是承認了西方列強強加的不平等條約。
直至一九四九年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徹底廢除了一切不平等條約,永租制才退出歷史舞臺,阿拉上海灘、上海人乃至全體中國人終於揚眉吐氣、挺直了腰板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