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是中國最古老的一部詩歌總集,一部現實主義的詩歌總集,它收錄了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的詩歌三百零五首,其中六首爲笙詩,只有題目,沒有詩,故又之稱“詩三百”。該書全面地展示了中國周代時期(西周、東周、東周春秋中期)的社會生活,真實地反映了中國奴隸社會從興盛到衰敗時期的歷史面貌。孔子曾概括《詩經》宗旨爲“無邪”,並教育弟子讀《詩經》以作爲立言、立行的標準。先秦諸子中,引用《詩經》者頗多,如孟子、荀子、墨子、莊子、韓非子等人在說理論證時,多引述《詩經》中的句子以增強說服力。後來,《詩經》被儒家奉爲經典,成爲《六經》(即《詩》、《書》、《禮》、《樂》、《易》、《春秋》)之一。
《詩經》按用途和音樂分“風”、“雅”、“頌”三部分。其中,“風”是指各地方的民間歌謠,包括了周南、召南、邶、墉、衛、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豳十五個地方的民歌,涵蓋了今天山西、陝西、河南、河北、山東、湖北北部等地,故又稱“十五國風”,有詩一百六十篇,是《詩經》中的核心內容。“雅”大部分是貴族的宮廷正樂,按音樂的佈局又分“大雅”、“小雅”,合計一百零五篇。“頌”是周天子和諸侯用以祭祀宗廟的舞樂,分“周頌”、“魯頌”、“商頌”,共四十篇。詩篇形式以四言爲主,運用“賦”、“比”、“興”等手法。
後世學者將“風”、“雅”、“頌”、“賦”、“比”、“興”稱爲《詩經》“六義”。前者主要說的是寫作內容,後者則是側重於寫作手法而言的。
朱熹在《詩集傳》中,對於“賦”、“比”、“興”三者給與了較爲準確的定義。“賦”,“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即直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現在所說的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和說詞政論中注重使用這類手法,可謂是其特色之一。《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形式也富於變化。如《氓》中,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中,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等等。“賦”和“比”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爲“起興”,對於詩歌中渲染氣氛、創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藉助其他事物爲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一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於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係,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鬱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繫。“興”兼有了比喻、象徵、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同時又夾雜了作者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增加了詩歌的流動性,具有很強的藝術表現力。如《關雎》開頭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關雎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麼明白確定。
飛刀以爲:“詩”作爲一種藝術表現形式,自古至今,由四言、五言、七言、多言到雜言,由歌謠、樂府、律詩、詞、曲到散文詩,其形式在不斷地變化發展;而且,隨着時代的變遷,這種形式的變化還會不斷地進行下去。從廣義上講,“詩”是人類“釋放自我、追求自然”的精神,是人們內在感情的自然流露,不應拘泥於它所處的時代、文化和語言。只要你敢於擺脫束縛、打開心扉,一切儘可爲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