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感覺糟糕透了,我都不知道我這種生活何時是盡頭。阮大志的出現,十分偶然又彷彿是宿命的註定。
那一天,我剛領的一千元薪水被偷,那是我忙活了一整個月的工資。爲了那一千塊錢,我整整站在大街上暴曬了一個月。可是,我剛領過來,跑去快餐店奢侈地吃了10元的快餐,轉眼,放在褲兜裡的錢就不見了。
那一刻,我再也無法抑制自己的情緒,蹲在天橋上嗷嗷大哭起來。來來往往的行人不斷側目,最後,阮大志第一個站在了我的身邊。
阮大志說:小妹,你怎麼了?來,站起來,別在這裡哭,這裡流浪漢很多,不安全。
也許是他的最後一句話起了作用,我真的跟着他站了起來。他替我擦掉了眼淚,那時候的阮大志穿着保安的制服,頭髮沒禿,人也沒發福,看着還挺人模人樣。
那是我第一次被異性擦眼淚,他還帶着我去了一家麪館,給我點了一碗大腸面。
我們就這樣認識了,他知道我是大學生之後,我對我的興趣又濃厚了一些。那時候我已經讀大三了,我開始考慮畢業後的去留,阮大志說:你這專業,沒啥關係根本不好找工作,不如就跟了我吧,我娶你,你給我生個孩子。
或許是那段晦暗的時光讓我急需一個人的溫暖,或許是阮大志本地人的身份讓我覺得離夢想更近一層,又或許是我不想再回到那個常年如一日的小山村,更或許是我覺得我無力承載父母的期望只能找個人捆綁。總之,我答應了阮大志。
我答應他的那一晚,他送給我一朵塑料的玫瑰,然後,就把我給睡了。第一晚,鑽心地疼,他粗魯地在我的身體裡衝鋒陷陣,而我,疼得差點昏闕過去。那時候的我,單純地認爲男女之事就是一種折磨,這種觀念一直延續到顏顏出生,直到我遇到李錦年,我才感受到了那種關係的絕美。
我嫁給了城裡人,虛榮的我騙媽媽他是我的同學,其實他不過是高中沒畢業的一枚保安,我卻告訴媽媽他在當警察。我們沒有辦婚禮,因爲阮大志沒有錢,阮大志的媽媽認爲我是外地媳婦沒有必要辦酒席,所以,一切就這麼草草了事。
阮大志陪我回了次家,把我的戶口從小山村遷到了這座城市。我回去的那天,父母連同全村張燈結綵地歡迎,阮大志喝了酒牛皮吹上了天,全村人都以爲我過上了富太的生活,所有孩子的眼睛都亮了,他們都紛紛感嘆,原來讀書有出息這麼好,這麼好……
誰會知道,我的人生沉寂得如此可怕。阮大志給爸爸買了一瓶假的五糧液,給媽媽買了一串假的佛珠,父親至今沒捨得喝,放在家裡正堂的案子上高高放着,逢人便說是“城裡的女婿買的”,媽媽只有過年的時候纔敢把佛珠拿出來戴,寶貝似地用綢布包了一層又一層……
阮大志回來的時候在火車上說:“舒畫,你家真是破爛,我以後再也不要來了。你爸媽真是沒見過世面,隨便買點假的東西就糊弄過去了,哈哈……”
我一個人蹲在火車上的廁所裡,流了很久很久的淚,無助而絕望,愧疚而心寒。
可是我對這樣的人生,卻無可奈何。我無力推翻,也無法重組,只能被迫一路向前,任由阮大志擺佈,爲他生下了顏顏。
生下顏顏後,嚐遍了家庭生活的冷暖,夜半一個人抱着生病的顏顏來回地走的時候,心一點點地死去;一天睡不到三小時日子,持續了一年……就是那樣困頓的生活,我硬生生地逃避了去,每天有有限的時間折騰出一點兒詩意,寫一些酸腐的文字,放在了所謂的博客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