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終於停了,晚風清冽,月明星稀,預示着明天會是個好天氣。
蕭嶼踩着厚厚的積雪,走在回賓館的路上,腦子裡全是蘇雲這份鑑定報告的內容。
林小鵬確實是被另一輛車撞下山崖的,準確地說,並不是被迎面開過來的車撞下去的,而是被同方向行駛的另一輛車從後面趕超上來,在並行的時候用車身硬擠出路肩,才掉下山的。
之所以強調不是迎面相撞,是徹底排除了交通意外的偶然因素。
事發地點的視野和路況都很好,平時的車流也非常少,而且距前面的拐彎還有一段距離,不存在後面的駕駛員視線被阻,超車時與對面車輛發生緊急避讓的突發狀況。
這樣的情況下,還能把林小鵬的車從山上擠下去,就絕對是故意的行爲了。
爲了徹底驗證這個猜想,蘇雲在同型號、同批次生產的雪佛蘭車的駕駛座內,綁了一個與林小鵬同等身高體重的人偶,真實客觀地還原了當時的場景,先後摔了兩輛新車才最終確認了鑑定結果。
具體的實驗方法,非常複雜,報告上還列出了一大堆力學公式。蕭嶼看不懂,只能從自己多年從事刑偵的經驗出發,試着去理解。
就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包括山體坡度、路面寬度、視線範圍等等已知條件,結合雪佛蘭自身的各項數據,先推斷出當時兩輛車的行駛速度和碰撞角度,再依據原車碰撞痕跡的位置、高度、凹痕的大小深淺,還原碰撞瞬間的情景,以此判斷出對方的車型、排量、馬力和最大扭矩。
框定了車型範圍之後,雪佛蘭車身上那一小塊黑漆就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也多虧了蘇雲的實驗室打着GM的金字招牌,居然從國內外數十家大型汽車製造廠調來了近百種顏色相近的車漆數據,經過嚴格的顯微鑑定和光譜分析之後,得出的結論是,肇事車輛爲英國產的路虎。
然後,實驗室查閱了路虎在中國大陸上市的時間、車型種類,以及本地區的銷售情況,最終把目標車型鎖定在路虎發現第三代上。
這種型號的車,只有06和09兩種款式,兩者間的內部配置方面,有些不大的區別,整車數據完全一致,8缸汽油發動機,排量4.4升,最大扭矩達到了425牛米。
在這種強勁動力面前,林小鵬那輛1.5升排量的雪佛蘭家用轎車,就像火柴盒一樣單薄。
令蕭嶼驚訝的是,整個實驗的過程中,蘇雲連事發當天的氣溫、溼度、風向以及風力大小這些天氣情況,甚至車內當時是否開着空調和音響都計算進去了,雖然不明白這些因素能在案發過程中起到多大作用,但是對蘇雲那個實驗室的感覺,就是兩個字,專業。
除了有些頭疼,不知道蘇雲是否要自己報銷那兩輛摔壞的雪佛蘭,後面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了。
林小鵬死於謀殺,而不是意外,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隨之而來的,是另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對方想殺的人,真的是林小鵬嗎?
蘇雲的報告裡,附着那輛雪佛蘭的多角度照片,車身雖然摔得稀爛,但是仍可以看出,破碎的車窗玻璃上,貼着薄薄一層防紫外線貼膜,顏色很深,這就使外面的人很難看清車內的情況,甚至連駕駛員是男是女都分辨不出來。
也就是說,兇手只能通過車牌號碼來判斷這輛雪佛蘭的車主,而無法確認當時開這輛車的是不是林小鵬本人。
那麼,兇手會不會找錯了人呢?
蕭嶼記得馮隊在前幾天的調查中瞭解到,林小鵬當初給這輛雪佛蘭辦手續的時候,車主寫的是駱雪的名字,不過一直是自己開,直到接替周子平坐上規劃科長的位子,才把局裡的配車接過來,是輛廣州本田。
在那之後,林小鵬就一直開着本田上下班,可是偏偏在他出事的那天,他是開着這輛雪佛蘭去上班的,爲什麼會這麼巧?
和小莊開的那輛老掉牙的普桑不一樣,建設規劃局的配車都很新,林小鵬的本田,才跑了不到兩萬公里,怎麼會突然打不着火了?
4S店給出的說法,太不專業,什麼叫天氣冷造成的?化油器的車早就淘汰了,現在的車都是電噴的,除非特殊的極寒天氣,幾乎不存在天冷打不着火的現象。
林小鵬出事的時候,剛剛入冬不久,白天的氣溫還在零度以上,怎麼突然間就打不着火了?而駱雪去開車時,卻能把車打着?會不會是人爲造成的?
順着這個思路想下去,事情接下來的發展,分成了截然不同的兩個走向,各自的結果自然是一個在天堂,一個在地獄。
蕭嶼不由自主地打了個冷戰,感到後背一陣陣發寒,這又是一個悖論陷阱!
假如那天本田車沒有出現問題,林小鵬開着這輛本田來到出事地點,兇手還會不會開車把他從山上撞下去?
答案只有兩個,一個是會,一個是不會。
如果會的話,證明兇手沒有殺錯人,他的目標就是林小鵬。
如果不會的話,說明了什麼問題?是不是表明兇手只認車不認人?還是兇手不知道林小鵬已經換車了?或者說,兇手要殺的人,根本就不是林小鵬,而是駱雪,林小鵬只不過陰差陽錯地做了替死鬼?
蕭嶼本能地想,殺死林小鵬的人和江濤、魏廣軍這件連環殺人案的兇手,會不會是同一個人?
從案件本身來說,現場沒有留下太多的線索,也沒有任何目擊證人,雖然在雪佛蘭車身上,發現了與另一輛車碰撞過的痕跡,並且被人爲破壞過了,但是如果沒有遇到蘇雲這麼專業的團隊,相信很難找到林小鵬不是死於意外的證據。
而恰恰是缺少證據這一點,簡直與江濤和魏廣軍的案子一模一樣。
唯一不同的是,兇手對林小鵬採取了更加簡單粗暴的作案方式,選擇了開車直接把對方撞下山,而沒有展示出設計魏廣軍時的複雜思路和精密的佈局。
江濤的案子,看起來似乎也很簡單,只要在合適的時間地點,找到一個從背後偷襲的機會就夠了,事實卻證明,實際情況遠非如此。
這件案子的難點,除了要求兇手必須擁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外,還要設法騙過小區內的所有監控,讓警方在事後找不到關於自己的任何蛛絲馬跡,蕭嶼至今仍想不通兇手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
這個看似簡單的小小細節,和針對魏廣軍步步爲營的複雜設計,都顯示出兇手極高的智商。反觀林小鵬的死,好像看不到多少需要高智商的地方,會開車就夠了。
但是蕭嶼又不得不從大的方向去考量。
白鷺灘開發區地處大海之濱,遠離喧囂都市,原本是一片沿海的小漁村,自從建港之後,才逐漸發展起來,成爲一座海濱新城。
但是隨着東北地區的經濟持續低迷,迄今爲止,加上流動人口和外地務工人員,整個開發
區的總人口,仍然遠不足百萬。
人口少,重大刑事犯罪率就低,殺人命案更是很少發生。像這次一個月內連續發生三起命案,而且死的都是公職人員,是這座城市前所未有的。
僅從時間密度來看,說這三起案子沒有聯繫,恐怕沒有幾個人會相信,但是從犯罪頻率的角度上說,什麼人能喪心病狂到一個月連殺三人?這得需要多大的仇恨?兇手和被害人之間,又是什麼樣的關係?會不會是兩個不同的兇手恰好趕在了同一個時間段作案?
原本以爲,林小鵬的死,是三起案子裡面最簡單的,頂多牽扯到肖向前這尊誰都不願意招惹的幕後大佛,現在看起來,卻最爲撲朔迷離,因爲這裡面還有一個潛在的被害人,就是駱雪。
把之前假設對象中的林小鵬換成駱雪是什麼情形呢?也就是說,那天林小鵬的本田沒有出現問題,當天開着雪佛蘭的是駱雪,她會不會同樣被兇手撞下山去?
無論問題的答案是什麼,這裡面都存在一個悖論,那就是駱雪會不會出現在林小鵬出事的現場?如果連現場都不會去,那麼如何證明兇手想殺的人是駱雪呢?又如何證明林小鵬是替駱雪枉死的呢?
當天林小鵬接到了駱雪在4S店裡打來的電話之後,就急匆匆趕去了出事地點。駱雪說她只是通知林小鵬一聲車子沒有問題,打不着火,是因爲天氣冷造成的,多試幾次就行了。
這樣的通話內容,顯然不包含什麼暗示的成分,當然,她當時在電話裡究竟說了些什麼,誰也不知道,因爲通話內容無法查證。
不過4S店的監控錄像顯示,兩個人的通話時間只持續了不到十秒鐘,這麼短的時間,只夠雙方簡單地對一兩句話。
而且,駱雪掛斷電話後,還在店裡徜徉了一個多小時,購買了很多車內飾品才離開,整個過程都很平靜,沒有絲毫神色不安的跡象。
如此看來,這次通話,和林小鵬接下來的出事,沒有直接聯繫,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林小鵬連班都不上,急急忙忙地趕去出事地點呢?
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個起點,這是邏輯規律。
林小鵬死了,駱雪還活着,這只是事情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很可能是錯的,因爲它並不一定是兇手想要的。
問題的關鍵,出在林小鵬的本田車上,如果那天早上車子打不着火完全是自然原因,不存在人爲因素,就證明兇手的確是衝着林小鵬去的,車子無法啓動,只是個無關大局的巧合。
如果情況相反,這輛本田像魏廣軍的帕薩特一樣,被人動了某種手腳,造成打不着火,那麼,對林小鵬的案子就需要換一個角度來審視了。
有什麼辦法能讓一輛正常的轎車臨時打不着火,事後又能隨時發動並且開走呢?前提是不能對車輛的外觀及構造有所破壞,否則,4S店的維修人員一眼就能看出問題。
蕭嶼頭腦中的汽車知識實在有限,一直走回酒店,也沒有想出可行的辦法,摸出手機想打給蘇雲問問,一看時間,快十一點了,那傢伙晚上喝了半斤多高度數的白酒,估計這會兒正夢會周公呢,算了,明天再說吧。
反正一件事情既然已經存在,無論看上去多麼荒謬不合理,都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專業的問題,還是留給專業人士去解答,破案,纔是自己分內的工作。
蕭嶼躺在牀上,忽然發現明天要做的事情很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