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哥跟喵喵聊起大腳怪的話題,我從中得到一點啓示,就是在洗手間留下腳印的也許不是什麼水泥女妖,而是一個把小碼鞋綁在腳下的高個子。
之所以有這樣的推斷,是因爲造成小鞋印大步幅的成因不外乎兩種,一是鞋印的主人是矮個子,鞋印是其真實鞋碼,他以跳步的方式留下大步幅。但這個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因爲跳步會讓水泥飛濺,現場鞋印並沒出現這種情況,而且跳步會弄出較大的聲音,依依不會分辨不出來。另一種則是高個子在腳下綁上小鞋,這樣也能解釋腳印爲何有進無出,因爲他離開的時候把沾滿水泥漿的小鞋解下,而他原來的鞋子並沒有沾上水泥漿,當然不會留下鞋印。
想到此處,我不禁感到疑惑,到底是誰在惡作劇,有何目的?
然而,正當我準備把這宗案子重新分析一遍時,手機忽然響起,一接通便聽見安安驚惶的哭泣:“羽哥,快來救我,他們要冤枉我殺人……”說罷她就哭個不停,我想問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時,老大的怒吼就響起了:“阿慕給我滾進來,日報大廈鬧出人命了!”
匆匆安慰安安兩句,我就掛掉電話,又再走進老大的辦公室。一進門他就劈頭一句:“鬧出人命了!”接着便告訴我詳細情況:“我剛剛接到刑偵局打來的電話,市日報社昨晚死了個人,死狀很奇怪,應該是他殺,你馬上過去接手調查。”
安安說有人冤枉她殺人,老大又說日報大廈鬧出人命,他們說的該不會是同一件事吧?
跟蓁蓁一同趕到日報大廈十三樓,發現正處理現場的是楊帆。我上前跟他打過招呼,他卻不懷好意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心裡發毛,就問他幹嘛這樣盯着我。
“近來的感情生活怎樣,小妹妹的感覺還不錯吧!有機會的話,我也挺想試試老牛吃嫩草的滋味,可惜我已經結婚了。”他取笑道。
“你丫不會去買春呀!有話直說吧,別拐彎抹角的。”我無奈苦笑,心想這事肯定跟安安脫不了關係。
他笑了笑說:“好了,跟你說回正事。昨晚深夜時分大廈的保安打110報案,聲稱這裡發生了兇案,巡警隊的夥計趕到時,發現暗房裡有一具男性屍體。據值班的兩名保安說,半夜的時候,一個在這裡工作,叫林安安的女生跑到保安室向他們求助,他們上來把門踹開後就發現裡面的人已經死了。因爲林無法解釋爲何會半夜出現在這裡,所以我懷疑她是兇手,就讓下屬把她帶回局裡。也許我們把她嚇壞了,她報出你大名,先說你是她朋友,後來乾脆說你是他男朋友。還好她遇到的是我,要是葉榮那幫人的話,你的小妹妹可麻煩了。”
蓁蓁突然瞥了我一眼,但隨即又若無其事地看着其它地方。我無奈嘆了口氣,問道:“你不會把我的小妹妹吃了吧?”
“你放心好了,我只是讓下屬把她帶回局裡而已,畢竟她有嫌疑嘛,不過我交代了他們別爲難她。我還是先帶你們去現場看看,屍體還沒運走。”說罷他便帶我們到案發現場。
兇案現場是報社用於洗照片的暗房,門身有不少鞋印,門上有兩道門鎖,一道能用鑰匙從外面打開,另一道則是從裡面閂上的,後者有明顯的損壞痕跡,應該是被人強行踹開。暗房內的牆壁及天花都是黑色的,給人一種十分壓抑的感覺,加上一具趴在沖洗盆前的男性屍體,就更添詭秘色彩。然而,我並未因這份詭秘色彩而感到壓抑或不安,反而感到十分驚訝。原因是那具頭部還浸在沖洗藥水裡的屍體,身形十分眼熟。
此時,流年趕到了,跟我們打個招呼就開始工作。當他把屍體平放在地上時,我的猜測也得到了證實,死者是寧宇易。趁他進行初步屍檢的空檔,我觀察了一下暗房內的情況。
地上有水跡及少量水泥,雖然非常零亂,但還能看出一大一小兩種鞋印。大的應該屬於死者,而小的從鞋碼及圖案判斷應該屬於“水泥女妖”。天花板上的空調出風口的柵格落在地上,我想她大概是從這裡下來殺人。
觀察片刻後,流年便向我招手,走近後他便說:“初步估計死因是溺水。後腦有皮下出血的跡象,應該是被人用力按在沖洗盆裡淹死的。因爲皮下出血情況很明顯,所以我估計兇手是個強壯的成年男性。”
既然兇手是強壯的成年男性,那麼安安的嫌疑就不大了,不過她半夜三更在兇案現場出現,又沒有合理的解釋,當然不能馬上就放她走。還是先讓她局裡多待一會吧,反正阿楊的手下也不會把她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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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準備跟阿楊去詢問保安昨晚的情況時,站在暗房門前的蓁蓁忽然問了個十分腦殘的問道:“這房間是幹嘛用的?”
她這麼一問,在場所有人幾乎同時跌倒。爲免她繼續丟人現眼,我只好在她耳邊小聲說:“這叫暗房,是用來沖洗照片的。”
聽過我的解答後,她就更加疑惑地問:“那裡面爲什麼沒有照片和膠捲?我前不久看過一部攝影師做主角的電影,他那間暗房裡可是掛滿照片的。”
經她這一說,我才注意到這個細節。寧宇易深夜進入暗房,當然不會是沒事來溜達,昨晚他與紀雪融見面時,對方把照片撕毀,那麼他應該是來重新沖洗照片。然而,現在暗房裡不但沒有照片,甚至連一張底片也沒有,顯然是被兇手拿走了。可是,傳說中的水泥女妖要底片來幹嘛?
看着暗房內零亂的鞋印,“36碼”這個數字突然在我腦海中浮現,隨即顫抖了一下——安安的身高大概是一米六,應該是穿36碼的鞋子。難道兇手就是她?死者擁有對她母親不利的照片,所以她要殺人滅口,並毀滅所有照片及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