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我尷尬地咧咧嘴,雖然說我跟程公子孩子都有了,可是一說到結婚的事,總覺得不那麼真實。雖然他就在身邊,哪怕是抱着我的時候,我都覺得他是高不可攀的天神,無法想象就這樣降臨到了我的世界裡。我對他的感情,更多的好像是仰視。
“喜酒當然會有的。”程公子拉過我,“不過在這之前,可以先解決點其他的問題。大哥,這戲恐怕還得繼續演。”
程霖跳起來,掰着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還繼續演?要是我沒記錯的話,南都裡能跟你作對的好像都不在了吧?徐家,徐夙顏,孟老虎……你還想吞了誰?”
程公子不徐不疾地指了指我,“和她作對也不行。”
程霖想了想,明白了,“對,凌天翼。那龜兒子該揍。不過,他那招下藥下得好啊,下得妙啊,你不感謝他?”
程公子抓起沙發上一個抱枕啪的一下扔到程霖的臉上,“感謝個屁。你唯一的侄子姓凌了也就算了,還殘了半隻腳,該不該辦他?”
“我侄子?”程霖倆眼睛都睜圓了,先在我肚子上掃了一眼,然後沉默了片刻,回過味來了,點頭:“該辦。特麼的這樣的應該叫他跪在垃圾堆裡生不如死地給我大侄子磕一萬個頭贖罪,然後再叫他吃一百個槍子——哦不,別嚇着我侄子,給遙遙磕頭就行了。”
這哥倆是一個比一個狠,我有點膽戰心驚,“你們演戲就演戲,可別再弄什麼打打殺殺的,多嚇人!”
“不會了。”程公子笑着把我拉到懷裡,“雖然傷是小傷,但要不是爲你,我不白流這個血。”
程霖咂咂嘴,“嘖嘖,想上你家住幾天還真不容易,這要多待幾天,小半條命都得搭上。”
我抿嘴笑起來,“那,要是兩位程先生再想住我家,不用自殘我也隨時歡迎。”
程霖笑了一會兒,然後換了個話題,說道:“咱們南都這邊,從咱爹開始,每隔三年都要辦一次‘盛世小姐’的選秀比賽,今年的還沒辦吧?”
程公子往沙發裡靠了靠,呼出一口氣,“沒呢,今年這不是事多麼,多事之秋,還沒來得及呢。”
可不是麼,剛辦完徐家,接着就是孟老虎,大事一件接着一件。這也就是程公子,要是換了別人的話,辦完這兩件大事還能不元氣大傷?程家目前不僅沒有受到多大的損傷,反而還因爲吞併徐家和孟老虎的部分勢力而膨脹了不少,實屬不易。
程霖摸出一支菸點上,然後把煙盒扔給程公子,“現在該解決的都差不多了,不妨先辦點閒事歇歇。”
程公子也抽出一支菸,湊在程霖遞過來的火上點了,吸一口,“這能是閒事?”
程霖看了我一眼,點頭:“行,跟遙遙有關的都不是閒事。我知道了,這一屆你想搞大的,順便就能把遙遙給推上去了。”
“當年你可是飛娛的大掌櫃,總不至於這點眼力見兒都沒有吧?你不覺得,從前我們都是仿照香港小姐的競選流程,只是簡單地對選手進行各種服裝走秀展示,太過於單調了麼?”
程公子緩緩地吐着菸圈,程霖看見茶几上只有一個菸灰缸,索性就直接把菸灰彈到了地上,程公子看見了也沒吱聲。這還真是親哥倆,能登堂入室也就算了,還這麼放肆。
程霖點點頭:“是單調了點,而且風頭和口碑還遠遠比不上港姐亞姐,所以咱們的‘盛世小姐’這些年來都沒有什麼突破,只能在飛娛內部消化消化,打不出什麼像樣的噱頭來。我也不是沒想過,你說,要不然咱們增加一點才藝展示的部分如何,學學人家選秀的節目?”
那幾年,正是選秀節目剛剛開始萌芽的時候,英國的《流行偶像》節目在前幾年取得了很不錯的效果,很快在美國又出現了一個叫《美國偶像》的節目,收視率也很高。當時的唱歌類娛樂選秀節目還沒有遍地開花,不過國內的“超級男聲”、“明星學院”等幾個試水的節目都已經初步取得了好成績。
程公子磕了磕菸灰,“我正是這麼想。往年的‘盛世小姐’前幾名都只能在Caesar繼續當模特,最多簽約飛娛演幾個不大不小的配角,影響力也很一般。如果在我們把廣告打得大一點,並且放開地域限制,允許南都以外的選手報名。再加上以唱歌爲主的才藝展示環節,進行海選、初賽、複賽、決賽的多輪觀衆投票選拔,乾脆錄一檔節目,說不定是飛娛的另一個新突破呢?”
“主意不錯。飛娛力捧的,當然是非遙遙莫屬了。既然如此,作爲和飛娛現任老闆結怨頗深的前任飛娛大掌櫃,我應該也捧出一個能勢均力敵的對手來,有一個強大對手,這戲,纔好看。”程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遙遙,你說說,能有這個當明星潛質的,然後還跟你關係不太好的,都有誰?”
我不假思索:“徐洛西。”
“好,那就她了,我捧徐洛西。”
“啊?”我吃了一驚,我和徐洛西交惡是由來已久,雖然也曾有過短暫的緩和,但也沒什麼太大用處。程霖要力捧她?
“我們想捧一個明星,不算太難。但想讓她跌進泥裡,更簡單——她不會脫離控制的,放心好了。”程霖嘴角上揚,露出一個頗奸詐的笑容,“我相信,遙遙是能應付得來的,對不對?”
其實我不太樂意跟徐洛西繼續鬥下去。可是我一時還不太明白這滿肚子壞水的兄弟倆到底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只好勉強接受安排。當然,就算我抗議,一般來說也是無效的。程公子已經是個魔頭了,他這哥哥戰鬥力絕對也不弱,而且我相信這倆魔頭在一起,是一加一大於二的那種。
程公子的手指有意無意地梳理着我的頭髮,露出了一個相似的笑容,“無妨,你捧吧,也讓我瞧瞧你這幾年的實力。她要是應付不來,不是還有我麼。”
程霖微微擡眸,忽然有些悵然,用力吸了最後一口煙,然後緩緩吐出來,“六年前的那一屆,冠軍是文佩啊……”
一聲嘆息,莫名地產生了一種英雄末路的感覺。
重新回到這裡來,物是人非。
他把菸蒂按到菸灰缸裡,然後站起來,“好了,我走了。”又看看我,提醒道:“別忘了,走出這裡,我依然是他的仇敵。”
我有些愣神,下意識地點點頭,就看見程霖頭也不回地走出去,留下一個寂寥的背影。我這才發現他進來的時候,連拖鞋都沒換,直接穿着皮鞋,在地板上還踩出了好些大腳印。
不,應該是家裡根本沒有多餘的拖鞋給他換,程公子根本就不待客,除了我,好像只有曹怡敏在家裡住過,現在她的東西好像也都清理出去了。
我去拿拖布,程公子瞟了一眼地板上的腳印和一地的菸灰,有些無奈,“大哥瞧不慣我的怪癖。”
我撇撇嘴,那不是怪癖,是潔癖。
“經歷的事情多了,總覺得這世界上的齷齪太多,包括我自己,都是污穢不堪。心感受不到淨土,總想希望眼睛能看到的東西是乾淨的罷了。”
這麼一句話,我忽然又覺得眼睛酸澀了。他經受了太多太多的苦難,我希望未來,我們都能夠過得更平順一點。
當我把屋子收拾乾淨以後,程公子坐在沙發上,忽然向我伸出手。我不知他是何意,想了一會兒才猶豫着把手伸出來,放在他手裡。他皺了皺眉頭,“左手。”
我只好換了左手放到他掌心裡,他一把握住,然後順勢把我拖到他身邊去,“戒指呢,嗯?”
從和鍾期昀之間出現問題以後,我就把他的那一枚公主方鑽收起來了,準備挑個時間去還給他的。但我也沒戴程公子原先送的那一枚,手上空空的。
“戒指……”我有點尷尬。早知如此,我又何必繞那麼大的一個彎子,同鍾期昀訂什麼婚,鬧出那麼多的誤會和波折來。
不過現在再戴回去,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我連忙跟他解釋:“那個……其實我每天都有帶在身邊啊!”
我從沙發上拿起我的包包,從最裡面的夾層裡拿出來,用一條手帕包着的,正是程公子送我的那枚,藤蔓交纏的粉鑽戒指。
其實我每天都帶在身邊。即使是在那段時間,我心裡根本就打算同他再無瓜葛的時候,這枚戒指依然沒捨得放到別的地方去。放在口袋裡怕丟,而且我經常穿裙子,沒有口袋的時候居多。本想用一根紅繩串着掛着脖子上,可又怕被鍾期昀看見了。所以最後就選擇了放在隨身背的包裡,每天都帶着。
程公子取出戒指端詳,對於這件事似乎勉強滿意,他從手帕裡拈出戒指,一手抓住我的手,一手就把戒指套進了中指上,動作如行雲流水,相當利落。
這枚戒指,再一次回到了我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