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幾乎沒有無性工作者的社會,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性工作者在我國的法律地位使得他們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常常會處於危險之中。主要的原因是他們不能像普通公民那樣在遇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公開及時地尋求警察保護。犯罪分子發現了這個可乘之機,針對性工作者的侵害行爲便大大增加。於是,如何保護性工作者這一部分公民的人身安全就成了一個社會問題。
人們對這件事的第一個反應往往是:不要做性工作不就安全了嗎?問題在於,這個世界上幾乎沒有無性工作者的社會,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對性工作者實施勞動教養是現在我國打擊賣淫的辦法。勞動教養制度是中國特色,它收容的是沒有違法、不夠判刑條件的人,它對被教養者的處罰也不像對違法判刑者的處罰那麼嚴重。懲罰性工作者就是勞動教養制度最適合的用場一一被篇教養者沒有觸犯法律,但是又要略加薄懲。如果有人批評說(的確有國外的女性主義者就此提出批評)不應當逮捕性工作者,把她們關進監獄,因爲她們是性工作者,她們的行爲方式沒有侵犯任何人,她們的行爲沒有受害者;我們就可以回答說:我們沒有把她們投入監獄,也沒判刑,那不過是一個教養所,她們不過是受到勞動教養的處罰。
性工作問題的確涉及到人的自由權利問題,但是中國人從來不會從這個角度提出問題,人們在“有權利”和“沒權利”這兩種看法中,總是習慣於首先接受“沒權利”的看法。這是因爲我們從一出生,就生長在一個很多事都沒有權利的環境中,所以習以爲常,不會再按照“有權利”的思路去想問題。不信你問一個人“人有沒有權利按自己的意願處置自己的身體”,大多數中國人的第一反應必定是“沒有”。所以在中國纔不會有關於性工作者權利的討論,纔不會有關於性工作問題的討論。人們甚至都沒有注意到,性工作本身是不違反中國《刑法》的。
有社會學家設想了解決性工作問題的五種政策選擇,並研究了其利弊:
1,使性工作非法化,採取法律手段將性工作徹底消滅。這一政策註定失敗,僅僅缺乏警力這一項原因就能使非法化的設想難以有效實施。這一政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黑社會插手非法行業,警察,官員等)比它想解決的問題更糟,不僅違反了所有的歷史經驗,而且侵犯了個人權,忽略了男女兩性的生理需求和。
2,使部分性工作活動非法化,如僅使主動拉客的性工作非法化。英國的法律就是這樣。這種法律會使嫖客及高級應召女郎逍遙法外,會使法律成爲有階級偏向的法律,而不是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仁的公平的法律。
使性工作合法化並對其加以控制,主要理由是爲了防止性病傳播。但是合法化並不能防止性病傳播,還產生了新問題,它使性工作成爲固定職業,使一些本來只是短期從業者變爲長期從業者,使警察權力過大,因爲他們控制營業執照,會阻止婦女改換職業,在她們想改換職業時訛詐她們。
3,建立“紅燈區”,使警察較易控制性工作活動。這種做法也有兩個不利因素,一是各個社區的居民們都會提出“不要在我們這個地區建紅燈區”的抗議,那麼紅燈區究竟應當建在哪裡呢?二是如果在這些地區加強警察控制,娼妓會轉移到其他地區,還會造成人們的行爲在同一個城市中某些地方違法某些地方不違法的混亂局面。
最佳方案是在成年人之間的自願的性活動的非罪化,不論其中有無金錢交易。這一政策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節省大量警力去對付有受害人的犯罪。性工作者可以在地下刊物中做廣告,可以在按摩房、成人書店或特殊伴侶機構找到顧客,可以建立性俱樂部。這樣就使那些想找性工作者的人能找到他們,同時也使不想找他們的人能夠避開他們。
按照中國的現行《刑法》,賣淫並不是刑事犯罪。我們應當嚴格遵循我國現行《刑法》關於性工作非罪化的法律條文,取締與之相矛盾的行政法規。可以預期,一旦完善了性工作非罪化的過程,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就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社會治安在這一領域的狀況將會大大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