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麼?”裴斯宇說着,自顧自地從榻榻米上起身,將櫥櫃頂層珍藏的紅酒拿了出來,八二年的拉斐,個性溫柔婉細,較爲內向,花香果香突出,芳醇柔順。又拿出兩個高腳杯,將紅酒緩緩倒進去,杯內立刻就呈現出一種深寶石紅色,邊緣光亮透明、香氣濃郁。
他將杯子遞予她,微笑着:“嚐嚐看。”
許盡歡輕輕抿了一口,酒體的確絲滑香醇。
聖誕的鐘聲久久迴盪不絕於耳,她想要再倒一杯,就被裴斯宇拉過去,“我來。”許盡歡退後一步,那個略帶酒窩的可愛笑容浮上她的嘴角。
“你還挺大男子主義的。”盡歡抿了一口,咧着嘴笑笑,嘴脣薄薄的,看起來非常俏皮。
“那當然。”裴斯宇挑了挑眉毛,表情有點生氣,像是對方問了個答案很明顯的問題。
他們在這樣一個夜晚叫了炸雞喝着紅酒,裴斯宇還進了廚房,許盡歡忍不住訝異,這個紈絝子弟難不成還要爲她洗手作羹湯?
她坐在客廳的地毯上,地暖源源不斷地往屋子裡輸送充足的熱氣。她目不轉睛的看着他的修長背影,白色襯衣,灰色休閒長褲,她心底陡然升騰起一陣慌亂。
向來號稱閱盡人間風月的“百人斬”,難不成這次要栽到眼前這個男人手裡了?
他是著名的專欄作家裴斯宇,他就是她日日幻想着自己要成爲的那種人,站在寫作界的頂端,不需要做槍手自己的作品就能夠得到權威的認可,住在自己喜歡的房子裡,窗簾、碗筷、地毯選擇喜歡的樣式,可以一覺睡到中午也沒人管,坐在牀上吃薯片掉一牀的渣也沒關係。
而這些,都是她曾渴望過的。
現在,她懂得了,自己想要的,一直堅持的,無非就是自由。而眼前的男人,他做到了,也恰恰正是她想要的自由。
這世上一定存在着另外一個你,做着你不敢做的事,過着你想過的生活。很明顯,裴斯宇就是另外一個許盡歡,所以她喜歡他,從看到他第一眼起,她就知道了,她喜歡他。那種感覺,就像清泉之於麋鹿,他將是她一生的渴慕。
許盡歡沉吟着看他在廚房忙碌的背影,她聞到了香氣,他速度真快,已經做好了晚飯。
他回頭,見她正坐在地毯上看他,他笑着將晚餐端出來,放在桌上,碗碟與桌面觸碰,發出清脆的聲響。
其實只是因爲炸雞披薩什麼的垃圾食品吃光了,夜色正濃,兩個人又覺得餓,裴斯宇這才毫無章法的去了廚房。許盡歡擡頭看了眼,無非是把香腸撒上蒜片烤了,用外賣剩下的湯煮了碗麪,放到了她面前。
他一臉壞笑語帶狡黠:“我會做飯這件事千萬別告訴別人。”
許盡歡有片刻的愣怔,她知他非善類,隨便和女人去酒店開房的男人能有多好?不過是個肚子裡有點墨水的富二代,學了一身把妹伎倆,玩世不恭遊戲人間。
她一遍遍在心裡這樣勸着自己,卻還是沒藏好揉碎在這瞬間中的心動。
“對了。”她呼嚕呼嚕地吃着面,嚥下幾口湯,“你有沒有,喜歡的女孩兒?”她問完之後也沒敢看裴斯宇,只是把目光投向電視機旁的落地燈。她的睫毛緊張地抖動着。
“哈,幹嘛問這個?”裴斯宇笑着,臉龐的線條變得溫和起來,“難道你看不出來麼?”
許盡歡白皙的臉頰在燈光裡紅了起來,“看不出來。”她尷尬地聳聳肩膀。
“我還以爲你知道,”裴斯宇低着頭,有點不好意思,但隨即大方地勾過盡歡的肩膀,“這不是很明顯的麼?”
盡歡感覺到攬着自己肩膀的裴斯宇手臂的溫度,她全身的毛孔瞬間收縮起來,她在喉嚨裡咳嗽了兩聲,放下筷子,抽了兩張紙擦了擦嘴,壓抑着心底開心得想要原地轉圈的喜悅,平靜地說:“嗯,是啊,是很明顯。”說完,她輕輕伸出手靠過去,攬過裴斯宇的腰。
“那當然。”裴斯宇的笑容燦爛極了,他的襯衣領口敞開着,傳來帶着體溫的香水味道,“我一直都喜歡一個姑娘,她叫顧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