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許盡歡都像個偷了雞的賊一樣,她提着抱玉的黑色lv包包,腳踩八寸的細高跟鞋,屁顛屁顛跟在裴斯宇後面。直到來到一家酒店門口,她停頓住腳步,雙手抱胸後退着看他,一臉的賣藝不賣身的小媳婦兒樣,“你帶我來酒店幹嘛?難道還要上演一次火災逃亡啊,還是你忍不住要先和我落實一下夫妻義務?”
裴斯宇微微斜了眼看她,又扭過頭去說,“行行好吧,這是我家。”
一瞬間,許盡歡對他家裡的產業肅然起敬,想了想自己剛纔的表現,頓覺是個十足的柴火妞。不過至少她還沒有傻到指着酒店大廳的流蘇琉璃盞說“哎呀屋裡有太陽”。
進電梯的時候,很多人都一臉鄙夷的神色瞧着像是從山溝溝裡走出來的她,那眼神彷彿在看一個頭上抱着藍白小碎花毛巾並且抱着一盆黏糊糊的飼料去餵豬的大嬸。
對,就是大嬸。
原來裴斯宇的母親和他父親一樣,都是事業心強盛的人。他母親手裡握着春城一半的酒店餐飲,而他的父親則掌握着春城一半的地產業,兩個人強強聯合,快要佔領了春城這塊地方,並且樂此不疲。事蹟堪爲人之楷模,精神堪爲人之師表,女強人一直是許盡歡忌憚的對象,但她又不得不承認對她們的欽佩,這種矛盾心理早在和抱玉的相處過程中就已經被她拿捏得十分適當了。
其實這年頭寫書賺不了幾個錢,裴斯宇就是這樣,他只一味的做着自己喜歡的事,即便新書首發銷量突破了五十萬,對他來講也是杯水車薪,就像他當初從家裡搬出去,雄赳赳氣昂昂地跟裴總說:“我是個有獨立意志的自由人,我現在就要按照我的意志離開你!”
那樣子像是在讀美利堅合衆國的獨立宣言。
到最後也還是敗給了生活。就像裴總說。夢想有什麼用,又不能當飯吃。的確不能當飯吃,精神食糧根本不能填飽肚子。
所以這次他跟裴母說,想去法國留學深造,回來好好報效祖國,看能不能借點兒錢過來。裴母雖然表面慈眉善目,內心卻什麼都瞭解,故意問他,不是出了書嗎,都是作家了怎麼還落魄到這種地步?他就不說話了。裴母笑着給他臺階下,說,聽你爸說你交了女朋友,帶過來看看,一起吃個飯。
裴斯宇自然明白母親的意思,她既然給了他臺階,他就樂意接着。於是就有了許盡歡現在面臨的狀況。
裴斯宇將她這次的臨危上陣。看做他能否去法國以及能否變回以前的富二代的籌碼。
進了電梯之後,他就拍了拍許盡歡的肩膀,沒有說話,但許盡歡明顯感覺到,他拍她肩膀時有一股子“任重而道遠”的意思。
但他去法國到底是深造還是追回顧嘉妮,還是個未知數,他沒說,許盡歡也不敢問。
裴斯宇穿着被水洗的發舊的牛仔褲,上身是一件白色t恤。就像那些搖滾明星一樣,身上瀰漫着一種讓人着迷的氣質,感覺像一把非常鋒利精緻的武士刀。
到了房間以後,許盡歡就發覺不是見裴母那麼簡單的事兒,除了裴母,還有上次在裴斯宇家拿着高爾夫球杆到處砸東西的喬姿,以及喬姿的母親。
裴母像是沒看見許盡歡似的,親熱的拉着裴斯宇的手,靠向喬姿,對她說,“你們該好好談談的。”然後轉身對裴斯宇說,“傻愣着幹什麼呀!”
喬姿的母親,穿着紫色的曳地長裙,走過來一趟地板都能掃乾淨,她非常熱情地讓出女兒的位置,招呼着裴斯宇坐過去。裴斯宇無所謂的坐下,還給許盡歡招了招手,示意她也坐過來。
許盡歡有些頭暈目眩,空氣裡流動着咖啡的香味和流暢的鋼琴聲,只是窗簾拉了起來,只有角落那兩盞armani落地燈,散發着昂貴而溫暖的光芒。裴斯宇的面容在金色的燈光下,顯得柔和而讓人親近。
他溫柔地微笑着看她,“過來昂,怎麼了你?”
她輕輕笑着,興致勃勃地走過去,裴母恰到好處的輕輕伸出了手臂,像“禁止通行”的拉桿一樣,輕巧地將盡歡攔在原地,她眼神是空洞的、茫然的、冰冷的,許盡歡從未見過這樣的眼神,即便是抱玉,她再怎麼冰冷漠然,也還是會透露出一股叫做友情的東西來,她每一次對她的毒舌與刻薄,即便讓她覺得難以入耳卻也還是漸漸習慣,因爲她後來發現,抱玉對不熟悉的人根本不會如此。
但此刻,裴母的表情,像是寫了“閒人與狗禁止入內”的標牌,豎立在她面前,讓她覺得前面的路像是撒滿了銀針,快要刺痛她的眼睛。
“媽,你不是說讓我帶女朋友過來給你見見嗎?她就是啦。”裴斯宇站起身,大大方方的走過來拉住盡歡的胳膊,眼神裡盛滿了“你放心,有我在”的感情。
裴母卻望向喬姿母女驚愕的表情,笑着圓場,“小孩子家,胡說些什麼?”
接着轉頭看向盡歡,依舊是笑的溫文爾雅的樣子,眼睛裡有柔軟的光芒,看起來慈愛極了,她說,“許小姐,麻煩幫我把那瓶hennessyparadis拿過來好嗎,方便的話,順便再拿兩個杯子過來,謝謝你。”
溫柔的口吻,安靜的笑容,卻絲毫沒有商量的餘地。
她清楚的知道她姓許,許盡歡心裡咯噔一聲,說不定來之前她就已經差遣別人調查了她那可憐巴巴的背景。她衝她唯唯諾諾點了點頭,甚至還都不知道那個勞什子的hennessyparadis是瓶什麼玩意兒,就轉身朝餐具櫃那邊走去。
裴斯宇剛要起身跟過去,被裴母用眼神壓制住,“你給我坐下。”
這些喬姿全都看在眼裡,她權衡良久,優雅得體的站起身,對裴母笑道,“盡歡剛來,可能不大知道具體位置,我過去看看。”說着便拖着那條曳地的黑色長裙跟了過去。
這間餐廳十分的大,以至於許盡歡尋覓了好久才終於在走廊拐角處的一個長得很像衣櫃的巨大餐櫃裡看到裴母要的杯子。
走廊的風格像極了裴斯宇公寓外的場景,地上是擦得極爲明亮的大理石板,四周的牆壁上都是米色條紋格格的裝修,每隔一米就會有一盞漂亮的燈在牆壁上安靜的發着光。
餐櫃在走廊盡頭的拐角,比衣櫃還要正式和壯大,玻璃門內放着整?的碗碟和酒杯,最上面那層是包裝的極爲精美的紅酒,瓶頸處甚至還扎着金色的耀眼蝴蝶結。
“hennessy……什麼來着?”她站在櫃子前躊躇。
“軒尼詩杯莫停。”喬姿走過來,雙手抱在胸前,倚在牆壁旁,一副看笑話的姿態,“是干邑中的極品,整個酒店也只有兩瓶。”說着,她擡頭看了看櫃子最上層,誇張地捂了下嘴巴,“哦,好吧,看來只剩下一瓶了,你真幸運。”
她打開玻璃門,踮起腳來,盡歡在一旁吃驚地看着,心想她穿那個高的高跟鞋還要踮起腳去取,會不會把瓶子給砸了,連忙說,“不用了,我自己來就好了。”
沒想到喬姿竟轉過身來,關上門,倚在上面,對她上下掃了一眼,“知道阿姨爲什麼要讓你來取酒和杯子嗎?”
啊咧?怎麼會問這個問題。
許盡歡心想,劇本里沒這句詞兒啊?她忐忑許久,心裡一橫,反正現在我纔是裴斯宇的正牌女友,你只不過是個棄婦而已,對,棄婦。
想到這裡,她索性不管其他,深吸了口氣,低着頭小聲地回答,“可能是因爲我,看起來比你懂事也說不定。”
“哈,許盡歡,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她尖聲笑起來。
“那你說爲什麼?”她也不怕,牢牢盯着她,一股子正宮主位的架勢。
“因爲你,只配幹這個。”喬姿不屑地笑笑,然後轉過身,打開玻璃門,踮起腳,輕而易舉從頂層將那瓶酒拿了下來。
和其他的酒瓶都不一樣,這個瓶子矮矮胖胖的,卻又棱角分明,長得有點像葫蘆,液體是輝煌的銅金色。
許盡歡只覺得眼睛有些刺痛,咬着牙也沒說話,眼眶裡有一種劇烈的羞恥感,比拿不到專欄稿子還重的羞恥感。她甚至在一瞬間,明白了裴母請她吃這頓飯的意義何在,無非是想從各方面來證明,她和他們,真的不是一個世界。
此刻,喬姿臉上精緻的妝容和精心挑選的那條裙子,把她襯托得淋漓盡致。
她也有精緻的妝容和裙子,卻不能使自己變得像喬姿那樣高貴優雅,說白了,她只是個沒有南瓜馬車的灰姑娘,或者說,即便她湊?了水晶鞋和南瓜馬車,也依舊不會有王子過來接她回自己的城堡。
正出神間,喬姿已經要把那瓶軒尼詩遞給她,語氣泛着冰冷和鄙夷,“拿好了,等下給阿姨送去,別連這種小事也做不好。”
許盡歡愣了愣,像是沒反應過來一般,茫然點了點頭,說,“好。”接着伸出手,卻發覺她並沒有要遞給她的意思。
她只是雙手拿着瓶子,停在空中,扯着嘴角看她。
盡歡還沒弄明白這是什麼意思,難道是傳遞軒尼詩時的禮儀?
下一秒,她看見喬姿突然鬆開了酒瓶,那隻原本握着瓶口的手就那樣展開。木坑邊圾。
像是合唱隊最前面站着的樂隊指揮,在曲子的結尾部分將一手上擡,拍子揚起,收音。就那麼隨隨便便的、輕輕鬆鬆的,在兩個人之間,將那瓶酒不偏不倚地,砸在了蹭光瓦亮的地板上。
瞬間,酒體噴射而出,一片支離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