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
冬夜,凌晨。
田小麥從回憶中醒來,恍然若失許久,才確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陣撕心裂腑的痛。
打開暈黃的檯燈,看着鏡中自己的臉,二十八歲的臉,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頭來,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亞鑽戒。
一點一滴,一分一毫,從墳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遺忘的記憶,挖掘出十八歲芳心破裂後的碎片,這才明白那麼多年來痛苦的源頭,也明白了難以治癒的抑鬱症的病根——還有,那個站在深溝前的夢的緣起。
也許,曾經發生過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棄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個少年私奔,本可以遠遠逃離學校和父親——可是,高三學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這是命運註定的餐具與杯具。
她不敢面對那道深深的傷痕,害怕一想起來就再也無法自拔,更不敢面對自己曾經的怯懦,擔心一想起來就再也無法寬恕自己。
所以,她選擇了遺忘。
她不是不能回憶,也不是不願回憶,而是不敢回憶。
在十年的漫長的無意識中,她抹去了記憶中關於秋收的一切,似乎這個身世淒涼的少年,從未來到過這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個夢卻永遠都遺忘不了,就像一個無法刪除的程序,定期在每個夜晚悄然啓動。
這輩子再也走不出這個惡夢了。
凌晨三點,小麥再也無法入眠,聽窗外澱山湖的波濤聲,便重新穿戴整齊衣服,想要出門走一走。
因爲,她有些後悔,爲什麼要回憶起來?發生過的這一切,還是徹底遺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樓梯,屏着呼吸打開大門,來到寒冷的月光底下。別墅大門正對着湖岸,不時吹來寒冷刺骨的風,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條圍巾,瑟瑟發抖地來到湖邊小徑。
雖是凌晨,湖邊卻亮着一排路燈,不知是給人用還是給鬼用的?
小麥一身白色大衣,孤獨得像個幽靈走過。湖水就在腳邊拍打,她渴望這樣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凍心底的記憶,不要再跳出來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燈底下,躺着一雙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斷打到鞋尖上,差不多兩隻鞋都已溼了,再看四周並無半個人影——難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這麼寒冷的水裡不是自殺嗎?
小麥越想越奇怪,蹲下來仔細看那雙鞋子,若是正牌真貨起碼得上萬元。皮鞋尺碼也比普通人大一些,應該是個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風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錢人的——
她想到了盛讚的爸爸。
雖然,小麥從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確是一雙黑皮鞋。
又一陣寒風帶着湖水撲上來,幾乎打溼了她自己的鞋子,令人莫名其妙地哆嗦了一下。
她沿着湖邊跑回別墅,拍打三樓男朋友的房間。
盛讚打開門,揉着模糊的雙眼,又興奮地抱住她說:“你終於來了!”
“你想哪去了!”她用力掙脫,“快去看看你爸爸還在不在?”
“什麼?你什麼意思?”
“快啊!”
小麥拖着他來到二樓,敲響他的父母的房門。
等待片刻,盛太太打開了門,盛讚面色尷尬地問:“爸爸呢?”
“你爸爸?”她回頭喊了一聲,“喂,老盛!”
房間裡什麼聲音都沒傳來,盛太太打開所有的燈,回去找了一圈,才露出疑惑的神色:“奇怪,你爸爸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