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法蘭西大革命將起之際

法蘭西這個民族在西歐歷史上是可以稱道的,當然僅限於西歐地區。

在公元6世紀的時候,在西歐法蘭西部落率先進入分封制貴族奴隸社會。

在1066年,法蘭西部落下面的一個分封貴族諾曼底公威廉將分封制貴族奴隸社會的制度帶到了大不列顛島上,也使得西歐地區整體上進入了貴族奴隸社會,擺脫了原始社會。

在1789年的時候,又是法蘭西部落率先結束貴族奴隸社會,且之後對歐洲大陸上的貴族奴隸社會殘餘進行了打擊,也促使歐洲大陸的其它地區開始逐漸擺脫貴族奴隸社會。

法蘭西大革命所進行的變革,並不能夠因爲當時的政情糾紛所掩沒。

現代無論東西方歷史,一提到法蘭西大革命就與恐怖時代混爲一談,除了斷頭臺就是斷頭臺。

研究法蘭西大革命專心於研究當日的鬥爭,往往將法蘭西大革命和恐怖時代合二爲一。

要知道恐怖時期爲法蘭西大革命的過程,而不是法蘭西大革命的結果。

與法蘭西大革命的事業相比較,法蘭西大革命的結果及意義對法蘭西和歐洲來說都有深遠的影響。

在法蘭西大革命前,歐洲各部落所處的是貴族奴隸社會,部落大汗、大酋長、酋長、騎士、大主教、主教、牧師神父爲壓迫大多數奴隸的少數人。

各部落的制度極力壓榨大多數奴隸,例如各部落的酋長主教等可以任意逮捕奴隸、苛以重稅、檢查書籍、奴隸制度、封建徭役、教會稅收及雜費、部落與教會衝突等。

法蘭西大革命以前,法蘭西部落及歐洲其他部落是沒有所謂的國家組織的,部落的等級森嚴也絕沒有平等一說的。

自6世紀以來,法蘭西作爲一個崛起的小部落,不斷的擴充自己的領土。

路易十四時期還佔據阿爾薩斯及斯特格拉斯堡等地,1766年路易十五把洛林納入到法蘭西部落內。

當路易十六即位的時候,法蘭西部落的領土與今日沒有兩樣,但是當時部落內諸侯之間的規矩都不一樣。

法蘭西部落內比較大的諸侯有朗格多克、普羅旺斯、布列塔尼及多菲內,都有特異的法律、習慣及辦事人員。

只因各部落諸侯入附法蘭西大酋長時,法蘭西大酋長並不改變其習俗及其部落大會,只要輸款即上貢及尊奉大酋長就可以了。

法蘭西一個部落內部類似於夏商時期,而整個歐洲大陸無不是類似於夏商時期。

後又演變到周時期,歐洲大戰類似於春秋兼併戰爭,而所謂的第二次世界大戰類似於歐洲的戰國時代。

現在歷史中所講解的18世紀前,歐洲各部落的所謂行省與18世紀以後的郡區或者省縣不是一個概念。

這是美化歷史的一種說法法,當時只有部落諸侯封地,而無實質性的地方或中央性政權組織,這是歷史的遺蹟而非行政上的組織。

且18世紀以前歐洲各部落內各地方言不同,且文字也不一致。

當時的法蘭西南部據說使用羅馬法,這個羅馬法是不是羅馬天主教教法或教規不得而知,但是在當時審判案件的是羅馬天主教教會教士。

法蘭西中、西、北三部分所使用的部落法律,居然有285種之多,也就是一個地盤一個法律。

當日法蘭西部落各諸侯都嚴控奴隸們遷徙,歐洲其他部落都一樣。

法蘭西部落內各諸侯部落情形不同,所表現出的社會各階層同樣不平等。

部落貴族大酋長酋長與大主教主教爲部落內的最高等級,附庸教士騎士爲次等階層,奴隸爲最底層。

法蘭西部落內部的階層劃分同歐洲各部落都是一樣的,十八世紀與十三世紀沒有什麼兩個樣子。

而在西歐各部落大酋長之上的是日耳曼部落大汗,是名義上西歐地區“天子”,但是這個“天子”是需要羅馬天主教教會教主授予其合法性的。

羅馬天主教教會的勢力凌駕於西歐各部落之上,蓋因爲各部落大酋長酋長的統治合法性都來自於羅馬天主教教會,且西歐地區在新教出現以前都是羅馬天主教教徒。

教會形成了一個吸血體系,在最上層便是羅馬天主教教會教主,其次是輔助教主的其它大主教,第三是各部落的大主教,第四是各部落大主教下的主教,第五各定居點的牧師神父。

從最底層就要開始向上一層級交錢,例如,最底層面對的是牧師神父領地收入及主持婚姻、主持葬禮念等儀式念幾句都是要錢的,還負責收什一稅、售賣贖罪券、接受捐款等等。

一個層級一個層級的聚集財富,最後便是羅馬天主教教會教主。

教會最關鍵的一點是握有立法司法及教育的特權,教會教規就是法律、教會教士審判案件、教會神學院教授羅馬天主教教義。

十八世紀時,法蘭西部落內教會所擁有的領土爲法蘭西領地的五分之一。

擁有如此多的財富,卻不用繳稅,願意給部落大酋長就給,不願意給就不給。

西歐各部落部落內的教會收入大部分歸大主教、主教及寺院教堂主持,這屬於教會中的上中下層。

教會中的大主教、主教、主持並不關心教務,而底層牧師神父卻承擔了一切。

所以當法蘭西大革命發生之後,底層牧師神父都不願意同上層大主教、主教、主持站在一起,而更願意同奴隸站在一起。

這也是教會內部財富分配的不均,導致新教產生的本質原因。

當日路德要求的是改良而不是革命,是自身階層的訴求,只不過引起了奴隸們的共鳴。

但是當奴隸們要打破教會這種體制時,路德馬上支持鎮壓奴隸,所以被稱爲謊言神父。

貴族同教士一樣同樣是壓在奴隸頭上的另一座大山,教士控制奴隸的思想,而貴族控制的肉體。

教士無時無刻不在給奴隸洗腦,而貴族無時無刻不用皮鞭壓制奴隸。

新教能夠在波西米亞受到歡迎,且還導致了羅馬天主教的第一次宗教變革,是因爲波西米亞其地匈奴人的後代比較有血性,敢於反抗。

路德派新教之所以在日耳曼部落發生,是因爲日耳曼部落非常落後原始,相比較西歐其它部落被羅馬天主教壓榨更狠。

加爾文、茲溫利派新教也是因爲瑞士部落非常原始,羅馬天主教教會買通當地氏族頭人,讓當地出僱傭兵替羅馬天主教教會打仗。

而法蘭西部落之所發生大革命,是因爲法蘭西部落還在堅持羅馬天主教爲部落宗教信仰。

在當時西歐各部落都不同程度的允許新教存在,這種不同程度的減輕負擔,帶給法蘭西奴隸的就是憤怒。

一種壓迫的力量越厲害,那麼它的反彈力將越強悍,從中華改朝換代時發生的事情就可以明白,同樣所謂的法蘭西恐怖時代就是法蘭西部落奴隸們的反彈力。

在當時部落內的官職、教會、以及打仗時的軍官,都被貴族所佔據,這都是分封制貴族奴隸社會的糟粕。

日耳曼大汗派駐土耳其的使者,曾經感嘆日耳曼部落的落後及土耳其的強大,感嘆土耳其可以任用有能力的人,而不像日耳曼部落任用的都是世襲的貴族。

1789年,法蘭西部落有人口兩千五百五,貴族及教士不過二十五萬人。

然而僅教士就佔有五分之一的法國領土,其餘五分之四爲貴族領土了。

十八世紀法蘭西部落大酋長雖然加強集權,但是其解決的是諸侯們造反的能力,但是沒有解決諸侯及教士們掠奪的吸血體系,於法蘭西兩千四百七十五萬人沒有絲毫的關係。

1774年,大酋長路易十五去世,在位沒有什麼善政。

因爲戰爭導致失去北美洲和印度的殖民地,部落財政瀕臨破產。

其孫20歲的路易十六即位,沒有受過教育,性情孤傲,喜好打獵與制鎖等遊戲。

路易十六的母親干政,貴族把持部落政務。

法蘭西因援助美利堅獨立的原因與英格蘭再起戰爭,軍費龐大,不管奴隸們準沒準備好都要交稅;

法蘭西部落民衆瞭解到部落財政的混亂與貴族諸侯的奢侈,也促進了大革命的發生。

面臨部落財政危機,1783年路易十六世的第三位部落財政大臣卡隆(1783-1787)同前幾任一樣濫發紙幣,雖然獲得部落貴族的歡心,但是部落民衆的負擔已經是繁重不堪。

1786年,卡隆把法蘭西破產的大禍及改革的必要性向法蘭西大酋長彙報。

於是法蘭西大革命開始了,日後召集部落大會引起的政潮都開始於這份破產及改革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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