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大少夫人王氏覺得身子不適,請來太醫問診。
太醫一番診治後,連聲跟王氏賀喜,並告之她已有兩個月的身孕。
很快,喜訊就傳了開來,傍晚的時候,整個榮康堂都知道了主母懷孕的消息。
韋氏等妯娌紛紛前來道賀,言辭間不乏羨慕:王氏都娶兒媳婦了,如今女兒也要出閣了,眼瞅着就能當祖母的人了,居然老蚌生珠又懷孕了,唉,看看人家這夫妻感情,真心好呀!
大家驚、喜過後,有些腦子絡活的就開始聯想了:咦,不對呀,王氏前腳請了蕭南來幫忙,後腳她就診出了喜脈,你說這是巧合呢巧合呢還是巧合呢?!
就連大夫人,聽到喜訊後,先是高興,她雖不待見兒媳婦,卻還是希望兒子能多子多福。
高興完了,大夫人的理智統統回籠,她也發現不對勁了,一巴掌抽飛面前的憑几,怒斥道:“好個王氏,好個能幹的兒媳婦,真是未雨綢繆呀。爲了對付我這個婆母,這般用心思。”
接着,她又罵蕭南,說她存心不良,明知道王氏有鬼,卻還爲虎作倀,果是個不孝不賢的婦人。
四周伺候的丫鬟婆子見狀,紛紛往角落裡縮,努力屏蔽耳朵、眼睛的功能,不停在心中默唸:我沒看到夫人掀桌,也沒聽到夫人罵大娘子和郡主娘子……
狠狠的發泄了一通,大夫人將寢室弄得彷彿颱風過境一般,這才長長的舒了口氣,一屁股坐在唯一完整的單榻上,氣呼呼的琢磨着如何教訓兩個不聽話的兒媳婦。
其實,她心裡很清楚,在管家這件事兒上。不管她再怎麼生氣、再怎麼罵人,事已成定局,她絕無插手的機會。
不是她不想,也不是她不敢,而是她手底下那幾個沒用的老婆子,竟沒一個敢在蕭南眼皮子底下動手腳,哪怕蕭南本人並不在,只留了個小丫鬟,趙媽媽也不敢輕舉妄動。
唉,誰讓蕭南白天的時候弄了這麼一出呢。
如果她像大多數主母一樣。只告誡僕役們好好當差,切莫亂了規矩,趙媽媽估計還敢冒冒頭。
結果。蕭南像個無賴一樣,擺出一副希望你犯錯好讓她有機會整人的嘴臉,誰還敢明知是死還往上撞?!
管家的事兒,算是徹底沒戲了,不過。大夫人能插手的事兒還很多,對不對,誰讓她是做人婆婆的?!
……
第二天朝會,還不等京兆正式審理耿子西狀告崔幼伯的案件,便有御史上了彈章,彈劾崔幼伯私德不修、以強權壓人、侵佔他人祖產……罪名羅列了一長串,直接把這廝說成了貪婪奸佞的無恥小人。
爲了證明崔幼伯的德行有問題,那位御史還羅列了許多崔幼伯的‘罪證’:什麼騎馬踐踏農田啦。什麼酒後失德調戲朋友妻女啦,什麼寵妾滅妻、豢養別室婦啦。
拉拉雜雜的又說了一大堆,看他那厚厚的一卷彈章,大有崔幼伯之過錯‘罄竹難書’的意味。
其實,只要細細一聽。人們就能品出問題來,御史羅列的這些‘劣跡’。要麼是捕風捉影,要麼是誇大其詞,若是嚴格對照律法,根本都算不上違法,連亂紀都算不上。
另外還有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御史說的這些都是幾年前、甚至是十年前的舊事,那時,崔某人還只是個青蔥少年,只要一聽他的年紀,大家也都會一笑了之——作爲男人,誰還沒個風流灑脫的時候?
如果真要吹毛求疵的給這些罪證下個定義,人們也只能說這是某個小郎年少輕狂的荒唐罷了。
但,這裡是打口水仗,並不是大理寺審案,有時要的就是似是而非、隱約其詞,只要上頭那位聖人信了,至於別人信不信,還真不重要。
而且……崔幼伯站在隊列中,噙着一抹冷笑,淡淡的看着那位還在痛斥崔某人行止不端、德行有虧,實無任中書舍人的資格。
那御史還理直氣壯的提出,中書舍人品級雖低,卻至關重要(開玩笑,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機要秘書哪能不重要),絕不能由崔氏這等奸佞小人擔此要職。
一通東拉西扯,直說的,如果聖人不撤掉崔某人的中書舍人一職,那就會爲禍朝廷、爲禍天下黎民,如果聖人不嚴懲崔某人,必將激起羣臣公憤云云。
崔幼伯臉色不變,只是脣邊的嘲諷愈濃,他暗自思忖,看來這纔是那些人的真正目的——弄臭他的名聲,若是能抹掉他的官職更好,即便不能,也要在他的履歷上留下一個消不去的污點。
至於耿子西的官司能不能勝,他們根本不在乎。當然,若是能贏(崔大冷笑:根本不可能)自是最好,即便輸了,耿子西是杖責還是流放,都與他們無關。
嘖嘖,當真打的好主意,弄出這麼一場鬧劇,都不用親自上陣,這確實是李敬最擅長的手段。
只可惜,李兄,我崔肅純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把所有人都當好人的癡漢,你再用老法子對付我,還未必管用呢。
足足過了半個時辰,那位御史纔將彈章讀完,然後雙手舉在頭頂,請皇帝御覽。
小內侍熟稔的走到近旁,將那彈章拿到御前。
坐在皇帝身側下首的太子,眼中難掩焦急,只可惜他距離聖人的御座尚有幾步之遙,他又不是千里眼,根本看不清那奏摺上的內容。
聖人快速的將摺子看了一遍,然後擡起頭,面無表情的盯着崔幼伯,“崔舍人,對於吳御史的話,你可有什麼要辯解的?”
崔幼伯站出隊列,恭敬的一偮,旋即挺起腰桿,傲然道:“臣只有四個字,‘荒唐至極’!”
吳御史不幹了,噌的一下跳出來,指着崔幼伯喊道:“難道當日京城西郊被踩踏的田地,不是你所爲?”
崔幼伯淡淡的掃了他一眼,毫不掩飾對他的鄙夷,涼涼的回道:“縱馬踏壞良田的,確實是我。”
吳御史得意一笑,有些消瘦的面龐上明晃晃的寫着‘果如我所言’幾個大字。
崔幼伯脣角勾起,又涼涼的補了一句,“那年,我十四歲!”按照大唐二十一歲成丁的規定,那時的崔幼伯還算是個未成年的懵懂少年。
哄~
在場的百官紛紛噴笑出聲,有幾個老漢,還笑得‘啪啪’直拍大腿。
崔幼伯還嫌不夠勁爆,又補了一句,“如若吳御史不信,大可去尋我大伯父覈實。當年爲了此事,我可是足足捱了三十杖的家法呢。”
崔幼伯口中的大伯父是指崔澤。
作爲一朝宰相,崔澤坐在羣臣的最前列。沒錯,他是有資格在殿上跽坐的。
聽到崔幼伯的話,崔澤直起身子,衝着皇帝行了個禮,一本正經的說道:“崔幼伯所言不差,當年臣自覺管教不利,親自執行了家法,並連夜趕出城,尋到那戶田地受損的農家,按照市價的雙倍賠償了銀錢,又令崔幼伯親向農戶致歉。”
說罷,崔澤想了想,學着崔幼伯的語氣,也補了一句,“如果吳御史不信,大可去京西一戶姓喬的農家詢問,雖已過了十餘載,想來那喬老漢應該還記得崔幼伯。”
其它朝臣聽了,忍不住點頭,心說話:肯定記得住呀,誰見過宰相之子跟個田舍奴道歉的?!不管人家崔澤是作秀還是真心,他這一番舉動,絕對稱得上高明。
聖人也忍不住莞爾,不過想起眼前的正事,他不由得板下臉,嚴肅的對吳御史說:“你就是這般做御史的?”
御史是監察百官,而不是吃飽了撐的去調查百官幼時的糗事的無聊閒人,如果吳御史彈劾崔幼伯的罪狀全是如此,那、那這個姓吳的就有問題鳥。
吳御史艱難的嚥了咽口水,雙眼咕嚕嚕亂轉,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直接跳過那些似是而非的罪名,將重點引回京兆府的官司上。
“微臣知罪,不該沒有核實清楚就……不過,崔舍人侵佔他人祖產,卻是事實,如今苦主已經向京兆遞了狀紙。”
說着,吳御史故意瞥了眼人羣中的韋季,不懷好意的誤導道:“只是,不知爲何,兩日前京兆府就接了狀紙,卻遲遲未曾審理。而且,微臣聽聞,韋京兆接了狀紙後,當下便命心腹之人進了皇城尋找崔舍人……”
言下之意很明白了,吳御史這是在指責韋季徇私枉法,不但將案子的情況泄露給當事人,還故意拖延審理時間,以便被告能有時間去銷燬證據。
而韋季和崔幼伯同是太子的人,吳御史把他們弄到一起說,很有劍指太子的意味。
聽了這話,崔幼伯也微微皺起眉頭,看來,對方的真正目標並不是自己,而是太子呀。
不管此事最終如何收場,太子也免不了一個任人唯親、識人不清的糊塗名聲。
韋季一聽,臉色微變,他真是沒想到還有人監視自己,照吳御史這麼一說,他很明顯在瀆職呀!
而聖人最厭惡瀆職、枉法之人,懲處起來,纔不管你是太子的小舅子、還是什麼世家子呢。
他下意識的把目光投到太子身上,正好看到太子滿眼焦急的驚慌模樣,這、這件事該怎麼做?他主動認罪?還是——
ps: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