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明知道結果是這樣,小女兒心裡很快便有了決定。
做錯事情,難免要付出代價。即使代價再嚴重,也是應得的懲罰。
她不是偏心到極點的父母,做不到爲了小兒子一個,寧願把一家人都給賠進去。
既然法院已經做出了審判,以他們家裡的條件,還有小女兒私心裡的想法,她根本就沒考慮過要爲小兒子繼續上訴。
說她狠心也好,說她涼薄也罷。
反正小兒子的事情她完全不打算再管,法院怎麼判,她就怎麼做。
是死是活,都是小兒子自找的,她也不想再爲他浪費時間和精力。
不僅如此,還有她們父親的案子,小女兒心裡也是一樣的想法。
她的父親因爲家暴和故意傷害的罪名,如今還被關在警察局的看守所裡,案情也還在繼續調查中。
等到警方將所有證據集齊,想必很快就會提起公訴。
以這個案子的案情嚴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後果來看,她的父親至少要在牢裡待上七八年,甚至是十年以上。
畢竟,作爲此案的直接受害人,她的母親已經落得了下/半/身永久性癱瘓的下場。
傷害造成的後果如此嚴重,法官在量刑方面肯定會考慮到這一點,再加上她父母的夫妻關係,犯罪性質惡劣,十有八九會從重處罰。
如果運氣好一點,她父親說不定在牢裡待個七八年便可以出來。
如果運氣不好,刑期便有可能延長到十年以上,現在誰都無法預料。
但小女兒唯一知道的的一點,就是她父親和弟弟都是一樣的,所犯的都是重罪,由公安機關直接提起公訴,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即使有……
她母親作爲受害人,如今落得這樣一個下場,想必也不可能輕易原諒自己的丈夫。
如果能在正式判刑之前得到受害者或其家屬的諒解,在法官的量刑方面,犯罪嫌疑人便有機會爭取從輕處罰。
只可惜,她母親如今癱瘓在牀,吃喝拉撒都需要人伺候,父親又被關押在看守所,一步也不能外出。
兩個人根本見不上面,更別提是爭取她母親的原諒了。
兩個姐姐如今四處忙着打工賺錢,爲母親填補醫藥費,再加上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根本想不到還有這種爲父親減刑的辦法。
小女兒倒是知道,但可惜的是……
她對父母實在沒有太多感情可言,即使是現在母親癱瘓、父親坐牢的時候,她心裡也沒有太多難過或者悲傷,最多就是覺得這些事情很麻煩,不太好處理。
除此之外,她反而覺得自己的父親被警察抓去坐牢,對他們家說不定還是一件好事……
男人不在這個家裡,她和三個姐姐的日子反而能舒坦許多。
唯一的問題,就是母親的醫藥費……
小女兒將家裡發生的三件事情分開來考慮,很快便決定將父親和弟弟的案子拋開不管,全憑法院來辦,這樣一來,他們家最大的麻煩便只剩下母親的醫藥費,以及因她欠下的債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