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熱浪翻滾,底層的泥草味兒,夾雜着動物羣的糞便味兒,騷臭陣陣撲鼻,令人不情願呼吸。如果擊殺一頭斑馬,我一人恐怕很難拖拽回去,而且我們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頭野味兒。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時候,貪婪和浪費是一種危險。
因爲,假如獵殺一隻大體型的斑馬,宰剖獸肉耗費的時間就會延長;掏出的動物內臟裡的雜物也較多,這些行爲都很容易引來猛獸的襲擊。而且,揹着過多鮮肉回山洞,路上是累贅。所以,我決定射殺一隻體積中等的年輕羚羊。
再次窺察一下四周,並無潛伏的猛獸靠近,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擊步槍。這個距離狩獵,就像叉子杵起瓷盤裡的牛排,再簡單不過。
狙擊準鏡中,一頭剛剛擺脫母親守護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莖,它頭頂沒有犄角,一雙水潤漆黑的大眼睛,不時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預感到死亡,但又不確定。最後,它彷彿不想自己嚇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了一下白毛尖尖的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好像預先警覺到了我的存在。這些傢伙預警似的發出嗚嗷嗚嗷地呻叫,彼此聯絡招呼,似乎準備哄搶我擊中的羚羊。
“砰!”一聲脆響,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悶,呼嘯直飛的子彈,在無數蒿草的上層,衝開一條直線,直奔小羚羊的眉心,在它頭骨上炸出一個肉孔。傷口周圍的皮肉,猶如起開一半的啤酒蓋兒。
大片的斑馬羣和羚羊羣,先是驚得一愣,隨即朝身後那片稀稀拉拉的樹林雲涌竄去。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險的暗流像從突然破裂的管道噴出,整片大地黃土飛揚,沸騰了起來。
我火速起身,挎好狙擊步槍朝獵物奔去,其餘鬣狗追隨着獸羣,一顛一簸地跑着,意圖趁亂扯咬住一頭斑馬幼崽。
枯黃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難受,也撣掉不少汗水。我不由得舔舔乾裂的嘴脣,給自己膚表補些水分。雖然這隻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額前壓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紅,白糊狀的腦漿混跡在獸血中,其間帶有崩碎的顱骨渣滓。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頭轉身飛跑,往剛纔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羣追趕斑馬羣的鬣狗,忽然掉頭朝我追來,彷彿是我搶了它們的獵物。我左手揪住肩頭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後面的FN57手槍,準備讓這些難纏的傢伙吃點苦頭兒。
追過來的鬣狗羣,大概有十一二條,它們分佈在我兩側,邊一瘸一拐地跑,邊歪頭淌着口水,癡迷斜視我肩頭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腳,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卻有三條鬣狗猛然加速,竄到我前面。
我明白,它們這是調整隊形,準備撲上來了。“嗷嗷嗷……”三隻屯着肚子的鬣狗,沒來得及攔到我前面調頭,便給子彈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慣性,咕嚕嚕翻滾起來。刺耳的慘叫聲,震得耳膜我收縮。
其餘鬣狗見同伴慘死,立刻剎住腳步,嗷嚎一聲往回跑,再沒一隻敢遛着我跑。
我挺聳了一下肩頭,讓扛着的羚羊搭穩些。獸血順着我的胸膛滑滴,左側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鮮紅,乾燥的皮靴頭兒,把墜落的血點綻成梅花狀。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我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這隻獵物了。等放乾淨了獸血,再掏空羚羊的內臟,獵物重量會減輕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僅用了四分鐘,我便攀登上那塊兒屋檐似的石層,拔出亮閃閃的匕首,噌一下抹斷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粘稠的血漿順着青黑石壁溜滑,沒多遠就給強烈的太陽蒸發,變得果凍一般凝固,彷彿一條蚯蚓,沒爬幾步便乾死在暴曬的岩石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