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當!
年輕人重重的摔在地上,順手還拉翻了一張桌子,桌子上面的瓷碟、茶杯、燭臺,噼裡啪啦的掉了一地,發出巨大的聲音。
旅店老闆霍然站起身來,想要過來看看是什麼情況,可是不知爲何,又站住了腳步,只在臉上露出焦急的表情。
鄰座幾位揹包客也大吃一驚,紛紛離開座位,躲到一邊去,避免捲入這一場糾紛。
作爲焦點人物,迪恩毫不在意別人的感受,快步追了上去,一腳踩在這個年輕人的背上,壓得他翻不過身來,然後彎下腰,大模大樣地從他的褲子口袋裡掏出一個錢包,在他眼前晃了晃,說道:“手速很快啊,標準的吉普賽手法,誰教給你的?”
“去死!趕快放開我,否則,你會後悔的!”年輕人惡狠狠地說道,用的居然是英語,雖然有些蹩腳。
“嗯?”
迪恩嘿嘿一笑,抓起地上的銀質燭臺,“啪”的一聲,用力砸在這個年輕人的右臂上。
這個燭臺是由純銀打造,已經有些年頭了,堅硬,沉重,造型古樸,最主要是實心的,正是一件趁手的兵器。
“啊!你去死!”年輕人一聲慘叫,大聲的咒罵着。
“這麼囂張?”
迪恩臉色一沉,繼續掄動銀質燭臺,兇殘地砸在這個年輕人的臂骨上,一下一下,絲毫不停,就好像打樁機一樣,發出一陣令人耳酸的聲音。
年輕人剛開始還在咒罵,半分鐘後,已經開始求饒,痛哭流涕,希望迪恩可以放過他。
“不要再打了,再打他就會殘廢。”李玉玲出言阻止道。
“那怎麼處理?”迪恩回頭問道。
“報警吧。”李玉玲掏出手機,打算報警。
“等等!”迪恩擺了擺手,衝着她笑了笑,說道:“我有一個更好的主意!”
“嗯?”李玉玲眉頭微蹙。
龐謝倒是來了興趣,想知道迪恩所謂更好的主意是什麼。
“小子!”迪恩低下頭去,衝着年輕人大聲吼道:“你是願意去潮溼陰暗的監獄吃牢飯,順便給裡面那些兇殘健壯的罪犯送溫暖,享受五十人輪迴**大套餐,還是想在十分鐘後,回到安全的老巢?”
“如果你打算做出第二個選擇,最好馬上把我的飯錢付了,順便給這位遭受池魚之災的老闆拿出足夠的賠償!”
面對迪恩給出的選擇題,年輕人沒有多說一句廢話,非常馴服的點了點頭,聰明地做出第二個選擇。
迪恩非常大度的收回了踏在他身上的腳,眼看着他數出足夠的錢交給老闆,這才放他離去。
……
“太可惜了,早知道有人付賬,就該多點幾份鵝肝。”重新坐到座位上之後,迪恩非常鬱悶的說出第一句話。
龐謝聞言,不由愕然,他終於明白溫切斯特兄弟明明沒有工作,爲什麼還能活下來了,敢情這位已經把黑吃黑當做日常工作。
吃過飯之後,龐謝回房參悟繼續術法,雖然天地元氣衰微,修行起來沒什麼效果,但是術法還是可以練的。
他這幾天一直在琢磨“破壞六字真決”的最後兩訣,已經鑽研的差不多了,令他感到高興的是,地行術也已經初窺門徑。
前一段時間勾勒了無數道紋,差點把他累死,吃得苦足夠多,收穫也足夠大,不但修成金丹,而且對神識的運用也已爐火純青,之前完全沒可能練成的地行術,也開始有所突破。
迪恩兄弟和李玉玲吃過飯後,並不打算離開,而是來到吧檯,找到旅店老闆,準備就在這裡住宿。
“幾位,聽我說,如果我是你們,就立刻離開這座小鎮。”旅店老闆皺着眉頭說道。
“爲什麼?”迪恩問道。
“剛纔你打的那個傢伙,可不好對付。”旅店老闆提醒道。
“怎麼講?他們勢力很大嗎?難道是黑幫?我一直聽人說匈牙利治安不錯。”李玉玲說道。
“那是以前,最近幾年治安越來越差了,自從美索聯邦掀起美索不達米亞平原戰爭之後,從那裡逃出來的難民越來越多,聚集在歐羅巴大陸的每一個城市。剛纔那傢伙就是附近一個難民聚集點的,這些人有組織有團隊,下手又狠,連警察都有些怕他們。”旅店老闆說道。
“沒關係,他們儘管來吧,這世上還沒人能把我嚇走!”迪恩毫不猶豫地說道。
旅店老闆沒有說話,轉頭瞧着李玉玲。
“三個房間。”李玉玲接着說道。
旅店老闆嘆了口氣,再沒有多說什麼,給他們開了房間了事。
三個房間緊挨着,房號分別是202、204和206,其中李玉玲住在中間一間,迪恩和山姆分別住在兩邊。
湊巧的是,龐謝正好住在203號房間,與李玉玲的房間是對面。
……
秋天的夜總是來得更早一些,飯後不過一個多鐘頭,天色已經完全黑下來。
龐謝沒有開燈,獨自呆在屋裡,盤膝坐在地上,放開體內神識,將神識與法力,以特殊手法編織在一起,形成一張密不透風的網。
想要真正在地下行走,至少要練習到,能用這一張大網,罩住整個身子,可惜以他當下的本事,頂多罩住一隻手而已。
龐謝默默編制出一張網,將右手罩住,然後伸手向地下探去,手掌無聲無息地穿過地板,就好像穿過一團虛幻的氣體,感受不到絲毫阻力,再接着往下伸,伸到手腕的時候,超出了大網籠罩的範圍,頓時感覺到堅硬的地板,便沒有再向下伸去,將手拔了出來。
拔出手後,散去大網,手掌沒有變化,地板也絲毫無損,就連表面的一層浮灰,也沒有絲毫變化。
“倒真是一門好法術,回頭好好練練,關鍵時刻說不定能起大用。”龐謝心中暗道。
他在這邊練功,對面房間也沒閒着,李玉玲的屋子裡傳來電視劇的聲音,正在播放一部劇集,不斷傳出警察、偵探、演繹等等名詞,似乎是一部推理劇。
迪恩和山姆都聽搖滾樂,迪恩在聽的曲子叫做“Money talks”,倒是符合他的性格,山姆則在聽一首叫做“Carry On My Wayward Son”的歌。
這兩位仁兄年紀不大,聽的歌倒是有些年頭,看來都是喜歡懷舊的人。
龐謝能聽到這麼多,並不是這幾位把聲音放得特別大,或者他有意偷聽,自從他晉升金丹境界之後,原本已經敏感到非人境界的五感,有了進一步的提升,就算是千米之外,有人低聲囈語都聽得清清楚楚,更不要說僅僅隔着兩道門了。
隨着時間的推移,夜色越來越濃,電視和音樂聲都已消失,看樣子對面三個人全都睡下。
龐謝休息了一陣,打算再練練別的術法,忽然聽到窗外傳來窸窸窣窣的爬牆聲音,心中不由一動,推開窗子,向下望去。
只見樓下站着七八個人,手中提着各式各樣的武器,有斧頭,有匕首,有鋼管,甚至還有兩把鏽跡斑斑的手槍。
其中站在最前面的一個人,手臂上打着繃帶,正是幾個小時之前,差點被迪恩打斷胳膊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