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老縣城的交通運輸工具
老縣城裡的交通運輸工具,分人運、馱運、車運、水運四種類型。人運是指由人用肩頭以挑、擡、扛的方式,運送人或者貨物。馱運就是用騾、馬、牛、驢、駱駝等牲畜,作爲交通運輸工具,來馱運人或者貨物。車運則是以機動車、獸力車、人力車爲交通運輸工具,運送人或者貨物。水運是用船從水上運送人或貨物。
人運送人主要是用肩頭擡,薊縣主要是擡轎子。過去的轎子像個小屋子,上面有頂蓋,下面有底板,四周有外罩。前邊是轎簾,左右兩側的外罩上有小窗戶。外側是兩根轎槓。小的轎子兩個人擡,大的轎子四個人擡,或八個人擡。裡面有一個座椅,可以坐一個或兩個人。不像南方的滑竿,只是一個椅子上綁兩根竹槓,由兩個人擡。過去的轎子也分“專用”與“公用”,當官的和大財主家裡轎子是專用的。民間爲出租掙錢而備的轎子是公用的。過去城裡有“轎房”和“槓房”,“轎房”出租轎子,類似現在的出租車公司,多數是爲娶媳婦辦喜事用,也可以租給有錢人家的女眷,上廟燒香和走親戚乘坐(男人出門騎馬,也可租用)。槓房是爲辦喪事的人家擡棺材,同時備有棺罩等喪葬用品。辛亥革命後,政府官員有汽車,不坐轎子了,民間除辦喜事外其他人租用轎子的也少了,但是直到解放以後娶媳婦還是有租用轎子的。
人運送貨物主要是挑,擡和扛。長距離運送較輕的貨物主要是“挑”,短距離搬運較大較重的貨物,給車、船裝貨卸貨,主要是兩個人“擡”,或者一個人“扛”。過去城裡有“腳行”和“工伕市”,“腳行”裡有所謂“扛腳行”的,也稱“扛大個”的,解放後稱爲“搬運工人”。他們主要負責碼頭、車站等地的裝卸工作。“工伕市”上有“挑伕”,可以承攬較長距離,運送較輕的貨物的生意。“挑伕”用一根扁擔,擔兩個“籮筐”(竹篾編的筐,每隻“籮筐”用四根繩拴着掛在扁擔上)或者“挑筐”(枝條編的筐,每隻“挑筐”用兩根木棍做“架”掛在扁擔上),籮筐裡便於放置散裝小件貨物,挑筐便於放置較長大貨物。也可以把貨物捆綁打包,直接用扁擔挑着走。一個人挑着貨物走,要比兩個人擡着走的速度更快些,而且可以走小路和山路,解決用“車運”和“馱運”難以實現的問題。
薊縣人用來馱運的牲畜主要是驢,因爲騾馬牛都比驢力氣大,多用來拉車。所以用驢搞馱運的爲多,但城裡也有的回民家庭養駱駝,用駱駝來馱運人和貨物。
用牲畜馱運人時,要在牲畜背上放置帶有軟墊和扶手的鞍子,爲了把鞍子固定在牲畜背上,要把鞍子前、中、後部位的三個軟帶子,分別套在牲畜的頸部、腹部和臀部上。鞍子兩側還要垂下“腳蹬子”,騎乘人可以把腳伸進腳蹬子。過去,工伕市上也有“趕腳的”,就是用自家的牲畜租給別人騎乘,自己在跟在後邊用鞭子趕着牲畜走。
用牲畜馱運貨物時,用的鞍子與騎乘人的鞍子不同,是在軟墊上面固定一個跨在牲畜背上,前後有“擋”的木鞍子。在木鞍子上面,可置放“垛子”或“馱筐”。 “垛子”是挎在牲畜腹部的拱形木架子,“垛子”腿下面安裝着活動“底框”,“底框”放平後與“垛子腿”成九十度夾角,可堆放長於“垛子”的貨物。“底框”收起來可以貼在“垛子”腿上。馱運貨物時,可以先把貨物捆綁在馱架上。之後兩個人搭起裝載好貨物的“垛子”,放在牲畜背的木鞍子上。也可以把“垛子”先放在鞍子上,之後在兩側逐步分別裝貨,但要注意平衡,不能一側裝滿再裝另一側。“馱筐”是跨在牲畜腹部的兩個大筐,兩個大筐之間有兩根橫樑。有的橫樑是平直的,平放在拱形“木鞍子”的上邊,兩個大筐懸掛着,也就是把“筐沿”的四角處用鐵絲綁在橫樑上,懸在牲畜腹部外側。有的兩筐之間的橫樑是拱形的,大筐貼在向下彎曲的“樑腿”外側,也就是在編筐時,把“樑腿”編進大筐內側的“筐壁”裡,等於貼在牲畜腹部上。“馱筐”是用樹枝條編成的,在筐裡裝運不適合捆綁的貨物。也有的橫樑外面懸掛兩個大木桶,用來馱水。轟趕馱運貨物牲畜的人,俗稱“趕垛子的”。如果說“趕腳的”,類似現在的出租車司機“的哥”的話,那“趕垛子的”就是出租卡車司機了。但是,對那些用駱駝運送人和貨物的人,卻稱爲“拉駱駝的”。之所以不用“趕”字,可能是因爲長途運送貨物時,有多頭駱駝結隊行進,後面駱駝的繮繩掛在前面駱駝的貨架上。路過城鎮街道時,最前邊的駱駝要有人牽着走。因爲駱駝力氣大,在大路上“拉駱駝的”也騎在駱駝背上。由於驢的力氣小,用驢運送貨物時,“趕垛子的”只能跟着走。只有卸下貨物後往回走時,“趕垛子的”才騎在驢屁股上(因在“垛子”和“馱筐”上坐着不舒服)。過去,長途運輸的駱駝隊都是從“口外”(張家口外的西北省份)來的,一般都住在南關大車店。薊縣城裡及城外平原地區大多是用驢馱運,用騾馬牛拉車,但山區裡也有用騾馬和牛馱運的。
薊縣傳統的獸力車是木製兩輪車,車的大小因使用的牲畜不同而有所區別,騾馬車比較寬大,小驢車比較窄小,老牛車居中。
獸力車俗稱“大車”,不論大小,形狀和結構都一樣,全是由“上車”與“下車”組成的。“上車”分爲車轅(前部)、車廂(中部)和車尾三部分。它是由“大框”、“橫撐”和“車面板”打造成的。“大框”是用兩根二寸寬、四五寸高、一丈多長的方木做的,相距四五尺寬並列放置,後部六七尺部位用四五道“橫撐”連接。“橫撐”是比車框細一點的方木做的,“橫撐”與“大框”用公母榫連接。在“大框”與“橫撐”上面要鋪釘一二釐米厚的木板爲“車面板”,“車面板”的長度不能超過最前面和最後面的兩根“橫撐”,除車輪部位外,“車面板”的寬度要超出“大框”和車輪。因爲“大框”是架在車軸上的,車輪的上半部必然要在大框的上邊,所以,還要在每條“大框”的中部上側,做一個四五尺長(長於整個車輪),二尺高(高於車板上部露出的半個車輪),並能罩住車輪部位的“車幫”。“車幫”中間的部位俗稱“車廂”。車廂前面有二尺左右的“車面板”俗稱“車頭”,車廂後面也有二尺左右的“車面板”,俗稱“車尾”。(《新華字典》解釋,大車裝載貨物部位統稱“車廂”)從“大框”延伸出去的約三四尺長的直木俗稱“車轅”,“架轅”的牲畜就套在“車轅”裡。“車轅”要逐漸由方形變成圓形,把“轅套繩”掛在車轅的下部,在車轅前端的小孔裡,要豎向穿個木“別棍”,拴系搭在駕轅牲畜鞍子上的“搭腰”和勒在腹下的“肚帶”。前面“拉梢子”牲畜的“套繩”掛在車廂下面的大框下部。車廂下面還要在車輪後方懸掛一根木槓子做車的“閘槓”,當下坡時搬動手柄,拉緊“閘線”(粗鐵絲),使“閘槓”向前移動,貼緊車輪外部,摩擦減速,以致完全卡死車輪。
“下車”包括車“軸槓”和車輪。過去“鐵瓦車”的“軸槓”是一根質地堅硬的比上車寬度還長的木棍,兩端是比“軸槓”要細一點而且光滑的“軸”。“軸”穿入車輪的“轂”中,“轂”外面要有一個“轄”,就是“軸”上的“穿釘”,以便卡住車輪。因爲“軸”磨損較快,需要經常更換車軸,所以“軸槓”是卡在(沒有卡死)中間有槽溝的“墊木”上的,“墊木”固定在上車的大梁上。平時,車上掛個油壺,在行車中還需經常往“軸”上面塗抹潤滑油。
“鐵瓦車”的車輪也是木製的,中間是用一尺左右粗,四五寸厚的圓木掏個圓孔做的“轂”(也就是套在車軸外面的“軸套”、“軸皮”),“轂”外的若干根“支撐木”稱爲“輻”,“輻”外面裝訂一圈一寸多厚、半尺左右寬的木“輪圈”稱爲“輞”,木“輞”的外側包一層一寸多寬、二三分厚的鐵“瓦圈”。由於“瓦圈”不是一個完整的鐵圈,而是由幾片弧形的鐵板(俗稱鐵瓦)拼成的,故也稱爲“鐵瓦車”,也可稱“鐵輞車”。車輪的大小也根據車的大小而定,大的有五尺高,小的也有四尺高,都比後來的“膠皮車”的車軲轆要大。
以上介紹的“鐵瓦車”是民間使用的普通“貨車”,如果需要坐人時,可以在車廂的上面搭一個臨時的“車棚”。方法是把三四根竹片彎曲成拱形,插在兩側的車幫上,外面用葦蓆遮蓋。頂部葦蓆的長度可以兩端外伸,超出“車廂”,把“車頭”和“車尾”部分也遮上。“車棚”裡可以防日曬,遮風雨。過去的官府和大財主家,還有專門載人的“客車”,俗稱“小轎車”子。在“車廂”部位是一個木製小屋子,俗稱“車樓子”。“車樓子”上面有中間凸起的屋頂,兩側有“木格子”窗戶,前後有“木格子”車門。趕車的人坐在“車樓子”前邊的“車頭”處,“車樓子”後邊的“車尾”處,也可以坐人或裝載行李等物。
清朝末年洋務運動以後,西方的科學技術逐漸傳播進來,在獸力車中出現了橡膠輪胎的馬車,薊縣人俗稱“膠皮車”。“膠皮車”的“上車”與“鐵瓦車”的“上車”基本相同,只是“車幫”相對低矮些。下車的“軸槓”是鐵的,不用經常更換,所以是用螺栓固定在“墊木”上的。膠皮車的輪子比“鐵瓦車”的輪子要小一些,車輪內部是一個凹形的“鐵鍋”,(因形狀類似平底鍋而得名,)鐵鍋的中心是軸套,軸套裡有軸承。“鐵鍋”外沿是一圈“槽溝”,“槽溝”裡套裹着橡膠輪胎(內胎柔軟彈性大用來充氣,外胎既有彈性又堅韌耐磨)。車軸與車輪之間用“軸承”銜接。“軸承”也是鋼鐵製造的,用在軸套裡增加一圈滾珠(或滾柱)的方式,把“軸”在“軸套”裡的“扭動”變成“滾動”,從而減少了“軸”與“輪”之間的摩擦力,提高了車輪的旋轉速度。“膠皮車”的“閘槓”,懸掛在兩個車輪的“鐵鍋”後部的內側,外面看不見。下坡時,拉緊“閘線”(粗鐵絲),使“閘槓”向後移動,貼緊“鐵鍋”,阻止其轉動。“閘線”是由固定在內側車轅槓上的帶齒手柄控制的。由於膠皮車的車軸和車輪都是鐵的,承重力強,車的載重量就增加了,大梁和橫撐也相應要粗壯些。因爲出現“膠皮車”的同時也有了汽車,所以,沒有專門載人的膠皮“小轎車子”,膠皮車的“上車”,都是普通的載貨車型。當然需要乘人時,也可以搭個葦蓆的“車棚”。
與獸力車並存的還有人力車,過去的人力車俗稱“小車”,也稱“小推車”,又稱“挎車子”,就是木製的手推獨輪車。它的上車又稱“車排子”,是個1米半長、1米寬的長方形的木框。外側的兩根大框向後延伸1米做“車把”(柄),木框架在車軸上。木框的後部左右兩側,有兩根立在地面上的“車腿”,與車輪成等邊三角形,以便保持“車排”的平放。車輪也是木製的,中間是“轂”,“轂”外面是“輻”,“輻”外面是“輞”,只是“輞”外面沒有鐵瓦。“轂”中的圓孔也比較小,因爲“軸”是根小鐵棍。上半部露在車架的上方,用小木框罩住,車輪罩的左右兩側可以放置貨物,如同跨在車上,故俗稱“挎車子”。
“挎車子”是載人載貨兩用車,需要運送客人時,乘客既可以跨坐在中間的車輪框罩上,也可以坐在側面,另一面放置行李。辛亥革命後,隨着“膠皮車”的出現,也有了自行車和膠輪手推車。膠輪手推車的車架還是過去的樣式,只是輪子變了。自行車的車輪與手推車的車輪,結構相同,只是粗細上的區別。都是把車輪中心的粗大的木製“轂”,變成了小巧的鋼“軸皮”,粗壯的木棍“輻”變成了精細的鋼絲“輻條”,外圍的寬大木“輞”變成了帶槽溝的金屬“車圈”和充氣的“輪胎”(內胎和外胎)。鋼“軸”與“軸皮”之間有軸承銜接,大大加快了旋轉速度。
膠輪人力車中,還有一種載人專用的雙輪人拉車,也稱“東洋車”,“黃包車”。過去,天津市裡人對這種人拉雙輪車也俗稱“膠皮車”,對人力車伕俗稱“拉膠皮的”。這種車就是在類似“椅子”的座位底下(車架)安裝車軸,座椅兩側安裝與自行車同樣的輪子,平板狀的“椅子腿”前端伸出一塊“腳踏板”。座椅的“扶手”處向前伸出兩根長木槓做車的“把手”(柄),乘車人坐在後面的“椅子”上,拉車人架着兩根“把手”在前邊拉着車跑。有的還在椅子兩側和靠背上面,加上可伸縮的遮陽遮雨傘罩。
解放之後,又出現了三角形車架的獨輪小推車,也稱“拱車子”。它的“車架”是三尺來長、不足一尺寬的窄框,後部左右分叉,伸出兩根車把(柄)。車架中部下面有兩條騎在車軸上的“短腿”,“短腿”內夾着上半個車輪。車架後部與車把交界處有兩根岔開立在地面的“長腿”,使車架子呈現前高後低的姿勢,完全架在車輪的上邊。這種小推車可以把貨物放在車架上邊“頂着”,也可以用插槓和繩子把貨物拴掛在車架兩側“挎着”。後來,又出現了可拉也可以推的“小雙輪車”,也稱“小拉車”,形狀結構與獸力車相同,只是“車身”小了許多,用的是“小推車”(獨輪車)的車輪。在車轅的橫撐上拴個繩子套,拉車人把繩套套在肩膀上,雙手扶住“車把”,拉着雙輪車走。(也可以在車轅內套個小毛驢,但不能用騾馬等“大牲畜”拉這類車)也可以車在前人在後推着走。
薊縣的老縣城裡出現機動車是在1930年以後,最早的機動車是北京長途客運公司的大客車。那年代從北京到唐山,到山海關的汽車,都是從薊縣城裡經過的。那時的大客車就是載客三十人左右,車廂前面是車頭的那種車型。但那時的汽車是蒸汽機車,鍋爐是燒劈柴的或木炭的。立式的鍋爐裝在車廂裡邊,由售票員負責往竈裡添火,每隔二三十分鐘添一次。劈柴或木炭裝在袋子裡,袋子垛在車廂前面,後邊纔是乘客的座位。那時的貨車也是蒸汽機車,樣式和後來的卡車一樣,前邊是車頭,連着車頭是車樓子(駕駛室),後邊是車斗。與客車的區別是,貨車的鍋爐和裝滿劈柴的袋子都在車斗裡的前邊,後面纔是裝載貨物的地方。車斗上的鍋爐,隔着車樓子與車頭中的發動機相連。跟車員也和司機一起坐在車樓子裡,每過一段時間,就要登着腳踏板攀上車斗去爲鍋爐添火。人們最初見到的貨車是三河縣到薊縣城裡來收購農副產品的貨運汽車。那種燒劈柴的汽車速度都不高,每小時大約跑二三十公里。
到了日僞時期,城裡又出現了日本人的軍用大卡車,還有側三輪“挎鬥”摩托車,老百姓稱爲“電驢子”。日本人的軍用汽車中既有燒汽油的,也有燒木炭的。
這些汽車雖然早已在薊縣城裡出現,但是都不是薊縣所有和管理的車輛。過去的縣政府官員——不論是民國時期還是日僞時期,都是騎馬或者騎自行車的。那時的自行車都沒有國產的,都稱爲“洋車子”,機動車就更沒有國產的了。所以縣一級的官員是沒有小汽車可乘坐的(當時共產黨的縣政府官員,連騎馬和騎自行車的都沒有,只能步行)。
屬於薊縣人自己所有的汽車都是私家車,其中一輛是西南隅的“牌底下王家”的“薊縣——北京”的長途客車,另一輛是東北隅的大財主“北王家”的貨運卡車,都是燒劈柴的汽車。東北隅的“北王家”和西南隅的“南王家”以及“牌底下王家”都是清朝末年薊縣城裡的大戶人家,(後來“南王家”遷走了,宅院變成“新張家”)他們既有很多土地,也都經營買賣。西南隅的王家因大門外有一座牌坊,才被人們稱爲“牌底下王家”。這座牌坊是木製的,是城裡唯一的一座“貞節牌”。坐落在西大街(武定街)路南,原來星星石衚衕路西的北半部。據說在清朝時期,王家有個寡居的女眷受到朝廷的表彰,縣衙爲她在王家大門外邊立個“貞節牌坊”。後來,大家就稱他們家爲“牌底下王家”。在日僞時期,“北王家”和“牌底下王家”先後購買過一輛燒劈柴的客車或卡車,“牌底下王家”專營薊縣與北京之間的往返客運,他們家是老縣城裡的第一個養車戶。可惜時間不長,就因賠錢而停運了。大概是那年代流動人口中,花錢坐汽車的人很少,造成客源不足,薊縣沒有那麼多乘客,競爭不過北京的長途汽車公司。北京的長途車跑的遠,中途在薊縣招攬乘客,大概就可以滿足薊縣人的需求了。因此,後來薊縣自己的長途客運就未發展起來。另外那年代薊縣的農副產品運往外地銷售的也不太多,貨運汽車在民間也很少,“北王家”那一輛燒劈柴的大卡車,經營的時間也不長,後來也沒了。大概是那年代貨運量較小,還有北京、三河等外地汽車也來薊縣城裡收購糧食、水果、乾果等山貨,所以薊縣自己的貨運汽車也沒有發展起來。
全國解放以後,那種燒劈柴和木炭的蒸汽機汽車看不見了。薊縣也有了自己的貨運汽車,最初的汽車是三個輪子的單缸柴油車(與現在的柴油三碼車不同),車頭車斗都和1958年國產的載重四噸的“解放牌”卡車差不多,只是前面是一個軲轆,後邊每個“輪位”上也是內外兩個軲轆。因爲是單缸,響聲和55馬力拖拉機一樣“嘣、嘣”的,速度也不太快。公私合營以後,薊縣又有了蘇聯產的嘎斯汽車(卡車)。1958年以後,我國自己生產出解放牌汽車,薊縣縣城裡的汽車也逐漸多了起來,那種老式的三輪單缸汽車不見了。但是,馬車運輸還一直存在。薊縣交通局運輸公司,既有汽車隊,也有馬車隊。工業局有個汽車隊,商業儲運公司往下邊供銷社送貨都是馬車,只有去大城市提貨用汽車。縣委政府及下屬單位,大多數機關生活用車都是馬車,或者人力車。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下鄉辦公事,最初是步行,後來領導幹部有了“專車”——自己花錢買的自行車。機關工作用的公車也有了自行車,下鄉的人輪着騎。一直到1966年時,縣委縣政府大院共用一輛吉普車,縣武裝部有一輛吉普車,公安局有一輛側三輪摩托車(挎鬥摩托車),其他單位都沒有辦公用的小汽車,當然也很少有貨運汽車了。
用機動車代替獸力車和人力車,還是在1980年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步實現的。現在,許多生長在縣城裡的青年人,只能見到滿街跑的大小汽車、柴油、汽油三輪車、電動三輪車、兩輪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已經不知道什麼是獸力車和人力車了。可見,交通運輸工具方面,新縣城與老縣城已是天壤之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