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散了,消息卻在小城沸揚。黃昏,王凱回到家裡,痛痛快快地洗了個澡,泡上一杯清茶,坐在院子裡的梧桐樹下,手舞足蹈地向家人和鄰居講述着白天的奇事。他今天太興奮了,這麼多天的憋屈,一掃而光,從鬼門關口走了一圈回來,卻是這麼痛快的結果,以致他邊講邊不停地大笑。聽衆卻沒有一個相信他的話,住隔壁的李大頭更是擔心地問道:“王哥,你不會是撞邪了吧,或者是大白天的見鬼了?”老婆桂花也是一臉的擔憂:“我說,你是不是想伸冤想瘋了?”
“呸!”王凱勃然大怒:“什麼邪什麼鬼!那肯定是神!是神來收拾這些惡人了。惡有惡報哦,看來老天還是有眼啊!李大頭,你不是不信嗎,你現在就去交警隊看看,我那油桶現在還在牆上呢。”李大頭一想也是,馬上回家騎上摩托就往城裡去了。
王凱家離縣城只有三裡地,不到二十分鐘大頭就回來了,他直接就把摩托衝進了王凱的院子,還沒熄火就咋呼開了,比王凱還激動:“王哥,硬是真的哦,現在還有好多人跑去交警隊門口看,但不準人進去了,都在門口說這事。”王凱問:“桶還在麼?”“看不清楚,那牆上有個黑黑的洞,恐怕桶已經取下來了。”
這下,大家纔開始相信了,桂花更是激動得眼淚都在打轉:“老公,那我們的醫藥費可以拿回來了?車子可以開回來了?”
“那還用說!這些傢伙敢不賠,不怕那大神再回來收拾他們?”
“那這是個什麼神啊?”桂花仍然不敢全信。
王凱愣住了,什麼神,他哪知道啊,眼裡看見的明明就是人,但卻又比神還神,憋了半天糊弄道:“超神!”
衆人齊都大笑,超神,哪有這尊神啊。王凱卻正色對桂花說:“管他是什麼神,反正是正神!我們得給他立個牌位,天天燒香,不是他,你今天就成寡婦了!”
接下來的幾天,交警大隊那條街上,有兩個行業的生意驟然火爆,一個是賣行車記錄儀的,就一家店,店主張胖子光是進貨就跑了七趟市裡的電子批發市場,拿回來一批,賣不到兩小時就斷貨,樂得張胖子成天咧着大嘴笑;另一個行業是賣香燭的小店,那汪老頭連三年前剩在牀底下的陳貨都翻出來賣了個精光。
交警隊隔壁,是個剛拆開的空曠工地,一地的斷磚亂瓦,這幾天卻越來越熱鬧。從早到晚,絡繹不絕的都是來燒香跪拜的老百姓,但都不是來求財求子求福的,無一例外竟都是來訴冤的!這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哪來這麼多冤情啊?仔細一聽,竟然連婆婆捱了媳婦的打,老孃被兒子掃地出門之類雞毛蒜皮的事,也在這裡禱告那張天道作主!剛開始警察還來驅趕,人少的時候,前面驅散,後面又聚攏,再後來人多了,竟不怕警察,公然對峙,搬出那尊大神來威嚇警察:“看你們還敢欺侮人,你就不怕那個張天道再來?!”那些警察一來對付不了人多,人家也沒犯法,二來可能真有些害怕,也就睜隻眼閉隻眼,聽之任之了。
三天之後,一個石破天驚的事件,再次打破小城剛剛恢復的平靜,張天道再次出現在紅州人的視野中。
事情緣於人民法院對一起民事自訴案的審判,神異的是剛開庭即由不公開審理變爲公開審理,更神異的是被告居然爲原告作證並出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更更神異的是最初的主審法官竟然把自己審了進去,而最爲神異的是,這個案子的審判最後把老虎變成了貓!
先介紹下案件的根由:一個月前,城關鎮大土村村民錢紅兵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我縣三鑫房地產公司,在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非法對其個人房屋進行強制拆遷,並在強拆過程中對其造成人身傷害,訴請判決被告按國家標準賠償相關財產損失和醫藥費。
該案於上午十點在民事第三審判庭開庭,民事庭副庭長司馬羣擔任主審法官,書記員俞梅,都已在審判席正襟危坐;原告錢紅兵,律師章大明,被告全權代理人,三鑫公司法律顧問巫浩等,皆各就其座。因是不公開審理,旁聽席上空無一人,但法庭外面三三兩兩地聚集着不下百人,大都是錢紅兵的親屬和當地的居民。司馬法官宣佈開庭,覈實完雙方身份後,章大明律師的起訴狀剛讀了幾句,即被推門而入的兩個人打斷。司馬和俞梅趕緊站了起來,因爲來人中前面這個五十多歲的人,正是本院史長青院長,後面那位帶着墨鏡,面容清鑠的年輕人卻不認識。
“史院長,你有什麼指示?”司馬恭謹地問道。
“經院裡研究決定,這個案子改爲公開審理,你們馬上轉到大審判廳,重新開庭。”史院長聲音洪亮,語氣不容置疑。
司馬和巫浩對望一眼,眼裡都閃過一絲驚慌。按司馬的原計劃,這個案子是要在調解階段解決掉的,突然變爲公開審理,實在是讓他措手不及。按常規,出現新的變故,上面領導只可能通知延期再審,今天看來卻是非同尋常,爲什麼呢?想到這,他下意識地向院長身後那人看去。白色襯衫,藍色下裝,黑色布鞋,再普通不過的裝束,但司馬卻打了個寒噤,是因爲墨鏡後面那莫測的眼神,讓他沒來由的一陣不安。
半個小時後,案子在能容納兩百多人旁聽的大審判廳重新開庭。審判席增加了兩名陪審員,旁邊增加了兩名法警,原告更換了代理人——律師章大明換成了同史院長一起來的墨鏡小夥,其他未變,一百多名各色人等在旁聽席就座,史院長也坐在旁聽席最後面的角上。
審理按程序進行,覈實雙方身份的時候,司馬羣特別留意了原告代理人的身份證,姓名張天道,1987年生,住本縣城關鎮戊子巷一百零八號。司馬羣對這個地址很疑惑,他也是土生土長的,卻從未聽說過縣城有個戊子巷,但身份證經掃描上網檢查又沒有發現問題,他也只能悶在心裡了。
“本庭審判長司馬羣,人民陪審員黃炳初,李麗,書記員俞梅,請問原被告雙方,是否需要回避?”驗完身份,司馬羣按程序問道。
“需要,原告方審判長司馬羣迴避本案。”張天道站起來,極富穿透力的聲音,讓旁聽席上一名現場經歷過交警隊5.21事件的村民最終證實了自己的判斷:“無名,真的是他!”旁聽席上立即響起一片嗡嗡之聲。
“安靜!”司馬羣狠敲了一下法槌,他心下驚慌,沒想到剛開始這可惡的傢伙就把矛頭指向他,但仍然強作鎮定:“原告,請說明你的理由!”
“理由是,你不但不能審理這個案子,而且你根本沒資格穿着這身衣服坐在審判席上!”張天道字字如驚雷。
偌大的審判廳突然靜得只剩下呼氣聲,所有人都呆住了。
“你這是藐視法庭!”司馬羣的臉已成了豬肝色:“你得爲你說的每一句話負責!”這兩句話他是吼出來的。
“我當然會負責,”張天道依然是不疾不徐:“一個收受賄賂,與當事人沆瀣一氣,預謀*縱訴訟的敗類法官,你有什麼資格坐在這個位置上?”
“你——”司馬羣已從椅子上蹦起,張天道卻沒給他發作的機會。
“一個***,豬狗不如的畜生,你連人皮都枉披,又那有資格穿着這身法袍!”這句話已是聲色俱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