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擡頭一看,只見水幕中,有一匹黑色的小馬,踏浪攀升,眨眼之間已經到了數丈虛空,而且還在攀升。
“會飛的馬,叫什麼馬?”
“當然叫飛馬!”宋思齊很是驕傲的說道。
“不,因該叫天馬。”
“老土。我得給它起個名字,你說該叫什麼好呢?”宋思齊眉頭皺起,仙子之氣散於體表,這世個除了我,沒人可以駕馭得了她。
“就叫老黑吧。”我隨口說道。
“人家還是孩子,除了有點黑,哪裡看上去老了,你看它跑起來都那麼可愛。”宋思齊一臉癡樣,我都有些妒嫉了。
“那就叫小寶?你覺得呢?”我想了想說道。
“不行,不夠響亮,要有內含,但又不張揚的那種名字。你再替我好好想想啊!”宋思齊歪着腦袋,看着虛空白雲,嘴裡喃喃自語。“叫什麼好呢!”
女人是一種很奇怪的動物,一旦進入了選擇題,他們會糾結到心力憔悴,最後閉上眼睛,抓到哪個是哪個。
我想了想說道:“要不,就叫黑奴?”
“呸呸呸,太噁心了。魂一,你大學好歹也讀了二年,好好替我想想,不要這麼俗氣。”宋思齊不樂意。
“叫大奔如何?”
“大奔,恩,這名字不錯。有內涵不張揚,還很有個性。關鍵能剋制它!”宋思齊高興的像個孩子,在我臉上親了一口。“就叫大奔。”
我好久沒見她這麼開心了。
“爲什麼說可以剋制它?”我有些懵,就隨便瞎說的,並沒有按照陰陽五行的算法來起,如果那樣的話,就太複雜了,還是隨意些好。
“你想啊,寶馬跟大奔不是死對頭嗎?咱這個是寶馬,得用大奔來剋制它,不然它如何聽話。”宋思齊一語破天機,說完後,很是敬佩的看着我。“魂一,你是我見過的最厲害的大師,這輩子只讓你一個人騎。”
“我現在就想騎!”我壞笑。
“只要你敢,我就讓你騎。”宋思齊是真的開心,自從宋知山走了以後,她連笑都很少,別說開玩笑了。
“還是留着晚上吧!你看,你的大奔回來了。”其實我一直在感知着小馬的去向,一旦脫離了掌控範圍,我立刻就會追過去。
難得讓宋思齊這麼開心,一定要把這匹小馬留下。
小馬落地後,歪頭歪腦的向宋思齊走來,似乎它也很喜歡宋思齊。
“以後,你就叫大奔,是不是很霸氣的名字?”宋思齊摸着小馬的頭,嘻嘻笑道。
小馬擡起頭來,它雖然不理解大奔的含意,但聽上去好像挺不錯,那以後我就是大奔了。小馬心裡想着。
便在這時,傻鴨回來了。
“咦?”
“嘶......”小馬也發出一個聲音去迎合傻鴨。
二隻異種各自看着對方,歪着脖子,仔細打量,半天沒有動靜。
終於傻鴨開口。“小張真人,哪兒來的小蹦躂?”
噗嗤,宋思齊捂嘴笑道:“這名字好像比大奔還時尚!”
我也感覺貼切,但名字起了就不要換,尤其是給神獸異種起名字,隨意的換名字是大忌,所以儘管貼切,但我還是堅持叫之前的大奔。
“河邊撿的。”
“小張真人,你撿到寶貝了。這個小蹦躂天生異種,父母是應龍與麒麟,生下來就會飛,千年纔出現一匹,但很難養大。”傻鴨觀察後得出結論。
我就納悶了,貌似就沒有傻鴨不知道的事情。
“你以前見過?”
“是呀,在龍宮裡見過一回。”傻鴨跳到小馬跟前,揚起頭看着它。“小蹦躂,以後我就是你大哥,你要懂得先來後到這個道理。以後大哥說什麼,你就做什麼知道嗎?”
“嘶~~~”小馬算是同意了。
“你還有個兄弟,它叫小周。所以你只能排第三了!”傻鴨一副當大哥的嘴臉,訓斥着小弟,而小馬好像很樂意被傻鴨訓,站在那一動不動。
宋思齊看了我一眼,有些無語。
不等我開口,傻鴨跳上了小馬的背上。“小蹦躂,帶大哥去天上跑一圈,大哥給你找好吃的。”
就這樣,在我們的眼皮底下,剛剛馴服的大奔被一隻鴨子騎着飛上了天。
“過份。”我嘆了口氣,表示無可奈何。
“魂一,你說,畜牲之間的情感是怎麼培養的?”宋思齊問了我一個很高深的問題。
“氣味相投?”我猜測道。
“可它們也沒嗅聞對方的味啊!”宋思齊搖了搖頭,否決了我的猜測。“你說,會不會是憑感覺?”
“一見鍾情?”我拍着腦袋,動物也太隨便了。
“我感覺是。它們因該是建立在相互吸引的基礎上,然後纔會進行交流,這種交流的方式,很可能是身上散發一種化學信號,通過這種化學信號來區分對方是否喜歡自己,然後再有針對性的去選擇,到底是接受還是不接受。”
她的分析,貌似很專業,可是宋思齊學的不是這個專業啊!我有些愣神的看着她,實事證明,我對她的瞭解只侷限於牀上。
“有道理。”我點頭,贊同她的觀點。
“你說,人與人之間,是如何實現初步信任的。”她問我。
“因該是感覺吧。”對於這個問題,我還沒有深入研究過。
“我覺得是人體氣場。你研究命理五行,因該比我更瞭解陰陽。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信任就是磁場的一種能量釋放。當能量與能量之間碰撞後,產生的壓力小於自己釋放出的磁場信號時,便會莫名之間產生信任。當兩者間的碰撞,產生的能量相等時,便會形成一種平衡機制,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來的。”宋思齊用她的專業知識給我解釋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是如何形成的。
她讓我刮目相看!
不得不說,宋思齊有這方面的天賦,想必她不只研究這一個課題,還對其他的課題有過深入瞭解。我突然發現,自己有些配不上她。
想到當初,自己還拒絕過宋思齊,如今想來一陣臉紅。
宋思齊是女神級的存在,而我那時候不過是個神棍。不知道哪兒來的勇氣拒絕她的表白!
在我們說話的空隙,傻鴨騎着大奔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