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場上一大羣青春年少的大學生歡快的踢着足球,全不顧滿身臭汗、泥土,場外稀稀拉拉站了一些看球的人,還有幾對學生情侶圍着跑道慢慢走着,享受着他們幸福的二人世界。
遠遠的看臺上,陳瑾無精打采的坐在臺階上,旁邊擺着一瓶白酒,已喝了一小半。他看着這些歡快的學生們,長長嘆了口氣,曾幾何時,他也是這麼無憂無慮的。
伸手抓過身邊的酒瓶,一仰頭,酒又下去了三分之一。與林琳分手已半個多月,心中的已沒有當初的難過了,不過一直悶悶不樂的。
這個城市裡有他幾個大學裡的好友,在單位也有幾個談得來的同事,不過,他不喜歡像祥林嫂一樣囉嗦,然後聽一些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安慰的話——他的性格就像一隻驕傲的狼,受傷了只會找個地方默默的舔舐傷口,而在別人眼裡,他是一個活潑、陽光、有着幾分幽默感的大男孩。
他與林琳分手那天,也只是一個人躲着喝兩瓶酒,吐了個天翻地覆,而現在失業了,他還是選擇借酒消愁——雖然上次喝醉難受的時候發誓不管以後怎麼都不喝酒了。
失戀的這些日子,他整天心神不寧,搞砸了幾個方案後,他被下課了——化悲痛爲力量對陳瑾來說根本不適用!
不過失業的痛楚畢竟比不上失戀——陳瑾甚至不怎麼難過,僅僅感覺到一絲茫然。
“小琴,等等我……你聽我說清楚啊!”一個男孩向着陳瑾的方向跑了過來,他的前面一個怒氣衝衝的女孩頭也不回的大步走着。
到了陳瑾面前,男孩追上了女孩,一把抓住她的肩膀,氣急敗壞的道:“你生什麼氣啊?都給你說了多少遍了,她是我從小長大的一個鄰居……你也知道,我喜歡的人是你。”
女孩哼了一聲:“青梅竹馬,很好啊!”
男孩臉上出現無可奈何的表情:“你要怎麼才能相信我?”
女孩低頭想了幾秒鐘,擡起頭時臉上已露出微笑:“很簡單,你大聲說喜歡的人是我,大聲點,讓這裡的人都聽得見……”
男孩張大嘴巴,正準備喊,被女孩一句話給定住了:“記住,跪着喊啊——就像外國人求婚的那樣!”
兩人說話的聲音很大,陳瑾聽得清清楚楚,眉頭不由一皺,他大學的時候,也曾看見過許多同學追女朋友的手段,熄燈了在女生宿舍外面彈一夜的吉他、或者在人非常多的時候大聲求愛、或者在雨中裝成癡情的樣子傻傻的淋雨等着女生,不過……跪着喊,這未免有些過了!
他升起了一絲好奇,想看看男孩到底會不會跪着喊這句話。
男孩一臉爲難:“小琴,我大聲說我愛你就行了吧,跪着喊……是不是有點……”
女孩把臉拉了下來,冷冷的哼了一聲:“我就知道你愛的是那個青梅竹馬,哼,真正愛一個人會怕丟面子嗎?”轉身就要離去。
男孩急了,把牙一咬:“等等……”單膝跪下,大聲道:“我鐵中棠發誓,我這輩子最愛的人是王小琴,絕不會三心二意,見異思遷。”
兩人的爭吵早已驚動了旁邊的人,看見他跪下發誓,圍上來一起鼓着掌。
女孩滿臉羞紅,神色卻極爲得意,昂着頭左顧右盼。
陳瑾剛喝進去一口酒噗一聲噴了出來,鐵中棠?就他這樣居然敢叫鐵中棠?
那可是陳瑾最喜歡的武俠人物之一,想着書中鐵中棠的錚錚鐵骨,看看眼前男孩一副熊樣,他不由搖了搖頭。
爭吵的男孩女孩重歸於好,相擁着走遠,旁邊圍着的人也散去了。陳瑾心中冒出了一個念頭:“如果是林琳這麼要求我,我會不會也像剛纔那個鐵中棠一樣?”
念頭只在心頭一轉,馬上就被否定。陳瑾是個自尊心非常強的人,雖然他愛林琳,愛得非常深,他可以爲林琳做任何事,但爲了滿足愛人的虛榮心而喪失了自己的自尊,他做不到!
兩人相愛,應該像護着自己的眼睛一樣護着對方——不論是身體還是心理。女孩那個可笑的要求,僅僅爲了證明她多能幹,多麼有手段駕馭男朋友……用別人的自尊來提高自己的地位,陳瑾一向對這種愛情嗤之以鼻。
他與林琳分手,也是在這個操場,畢竟他們最初是從這裡開始的,也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憶。
當時陳瑾一言不發,目光呆滯,心中只有一個感覺:空!非常空!
自從林琳說出分手二字後,陳瑾就再也沒有聽清她下面說的話。他心中只有一個念頭:“爲什麼?怎麼會……”
當林琳轉身要走的時候,他纔回過神來,眼睛發酸,裡面的液體隨時會噴薄而出。
伸手在大腿上狠狠扭了一把,止住想哭的衝動,努力用平靜的聲音問道:“這麼多年的感情,你真的放得下?”
雖然他竭力掩飾,自己也聽出聲音裡帶着點嘶啞。
林琳身體頓了一下,隨即馬上回答:“我對你已經沒有感覺了。”
“永遠不會後悔?”
“不……不會!”
陳瑾嘴邊擠出一絲苦笑:“那好,再見!”
轉身先離開,走得幾步停下腳步:“我說再見的意思是永遠不再見面。”
他找了個地方藏着,癡癡看着林琳的背影,兇狠的咬着牙,不允許自己流半滴眼淚。
雖然分手的過程他表現得很酷,雖然事後他不斷詛咒那個該死的女人,不過撕心裂肺的感覺卻半點沒有減輕,思念同樣也沒有減輕。
只有在喝醉酒後,那種飄飄然的感覺纔會讓他稍微脫離這種氛圍,所以,即使喝醉了第二天早上起來頭痛欲裂,他還是義無反顧的選擇了酒來逃避。
一口把酒瓶中剩下的酒喝完,陳瑾有些頭昏目眩,偏偏倒倒向着租住的小屋走去,口中喃喃念道:“明天……起來就……就去找工作,好好……好好振奮起來……女……女人沒有了……生活還……還得繼續!”
第二天被鬧鐘驚醒,陳瑾坐在牀上摸着昏昏沉沉的腦袋,這纔想起,他失業了,不用起那麼早,馬上身體一歪,又睡了過去。
到了中午,起牀了去外面買了個盒飯,一瓶白酒。結果飯只吃了一小點,酒喝完了,接着睡覺。
晚上快十點纔起來,又出去買了個盒飯,一瓶白酒。
第三天與第二天一樣,第四天,第五天……以前還有上班制約着他,失業後一旦放鬆,漸漸的就變成習慣。
看着桌上鏡子裡那張憔悴、鬍子拉沙的臉頰,聞着身上發出的一股怪味,陳瑾臉上露出一絲憤慨,指着鏡子罵道:“看看你他媽都變成什麼樣了?不就是失戀嗎?以前沒有她的時候還不是一樣的過?”
現在中午,是他一天中比較清醒的幾個時間段之一……酒飯已經買了,還沒開始吃喝。他已記不清到底在這樣昏昏沉沉的日子過了究竟多久,也不願去多想。
嘆了口氣,抓起桌上的白酒,打開蓋子,狠狠的灌了一口,口中含糊不清自語道:“明天……明天再也……再也不這麼過了……”
突然門嘭一聲被撞開,衝進來一個白色的人影。
是個女人,確切的說,是個美麗的女孩。她身穿一件白色的長裙,留着齊耳的短髮,白淨的臉上滿布憤怒,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抱着手站在門口冷冷看着陳瑾。
陳瑾張大了嘴,呆呆的看着這個怒火沖天的美女,過了幾分鐘才說道:“啊,你是方……方琪……”
那個叫方琪的女孩怔了一下,閃過一絲喜悅,向着桌子走了過來:“我還以爲你醉得認不出我……啊!他媽的,你豬啊,屋子裡這麼臭……”
女孩年齡不大,一襲長裙,看起來溫文爾雅,突然爆出這麼句粗口,不免讓人很……很大吃一驚。
不過陳瑾似乎習慣了,他尷尬的笑了笑,站了起來:“你……你怎麼知道我住在這裡?”
方琪把門打開,捂着鼻子向陳瑾衝了過來,手一伸,已扭着他的耳朵:“看樣子老孃再不來的話,他媽的你要喝死在這裡了。”
陳瑾苦笑了起來,伸手想扒開扭在耳朵上的那隻小手。”
方琪手一緊,反而更是用力扭了下去,陳瑾忍不住叫了出來:“輕……輕點……”
方琪冷笑道:“還知道痛,還好,沒喝得神經麻木。”扯着他耳朵走到門口,一腳把他踢了出去:“站在門口不許動。”
接着陳瑾便目瞪口呆看着女孩擦桌子、掃地、把髒衣服丟在盆裡泡着、把垃圾收攏到一堆……
他忍不住嘆息道:“其實沒有必要,我都習慣了……”方琪轉過臉來怒喝一聲:“閉嘴,等老孃收拾完屋子再來收拾你。”
屋裡的灰塵在方琪流過汗白淨的臉上留下幾道痕跡,身上白色的裙子也變成了灰裙子,陳瑾望着這個彪悍的女孩,心中閃過一絲溫暖。
二十分鐘不到,屋子裡一片清爽,所有的東西煥然一新。
方琪坐在凳子上喘了口氣,斜眼看着陳瑾:“你老兄還呆站這幹嘛?難道這些垃圾也等老孃去丟?”
陳瑾丟完垃圾回來,見方琪坐在牀上發呆,訕訕問道:“方琪,你怎麼找到這裡的?”
方琪白了他一眼:“嘴巴除了吃飯還可以說話,會說話還怕問不到?”
她突然瞪着陳瑾:“小子,枉自老孃這麼多年對你戀戀不捨,總認爲你是個提得起放得下的男子,嘖嘖,現在看來,也不過如此!”
陳瑾臉上一黯,知道與林琳分手的事情她已知道。
她突然笑了起來,大聲道:“當年你拒絕我,老孃都沒像你這樣要死要活的……”
“誰要死要活的了?”
方琪把臉湊了上來,笑眯眯道:“看看你這樣子,還用說什麼嗎?好了,別難過了。”頓了一頓,臉色變得正經起來:“前天我碰見她,正與一個油頭粉面的傢伙逛街,然後告訴了我這件事。”
她看着垂頭喪氣的陳瑾,大笑道:“不說了不說了,媽的再說幾句,你小子就要哭鼻子了,來來來,想哭到老孃懷裡哭吧!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經過她這麼一鬧,陳瑾心情居然好多了,擠出笑臉道;“我已經好多了……”
方琪嘆了口氣:“那句話怎麼說了?別爲了一棵樹放棄一片森林……”
她一本正經總結道;“現在你自由了,你擁有了爭取一整片森林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