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S市逗留了一個上午,下午的時候便回到了江城。
由於上午的費力表演,纔剛回來的時候,就有一種筋疲力盡的感覺,用走走的話來說,就是骨頭都快散掉了。
但是,我還是咬了咬牙齒,在繁華的街道上穿梭着……是的,沒錯,我不能因爲參加比賽而不去工作,再這樣耗下去,我生活的都難以保證了。
再說了,這裡參賽的選手很多都是音樂學院的,專門吃這碗飯的,倘若我意外落選了,那又該怎麼辦?
所以,我要爲自己找一條退路。
用了整整的一個晚上,在步行街上逛了四五次,目光留意着各個店鋪的門口,看有沒有寫着“招工”兩個字。
最後,我在街道的盡頭某個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一份洗碗的,是晚上六點鐘工作到凌晨一點的,我想我排練完畢之後,便來這裡上班,這樣就不會影響比賽了。
當然,我也不敢告訴老闆,我就是超級萬人迷的選秀選手,不然傳回到狗仔隊的耳中,報紙上又有得寫了。自從我遇到墨席以來,我反反覆覆可上了不少頭條呀!
槍打出頭鳥,按照以往的選秀規則,現在曝光率高的,往往是走不到最後的。
很快,我就在這個大排檔這裡幹了一個月。
由於我每次都是帶着一頂帽子,素面朝天地在後院裡面洗碗,所以沒有一個人認出我來。當我領取到了那一千二百元工資,我心裡就盤算着暫時還五千元給蘇慕白。
雖然不多,但是我要讓他知道,我記掛着。
我時刻記掛着。
或者,也是間接告訴他,我一直沒有和他走在一起的想法。
“老闆,再見了。”我向長得有點肥胖的男人擺了擺手,然後理了理衣服,快樂地按了按包裡的錢。
呵,來之不易呀!我的手指……都慢慢變得粗糙了。
正當我感嘆了一句,卻看到了有一個男人攔在我的面前,他滿口酒氣,一件碎花布的襯衣已經露出了胸膛。
他,不是經常來大排檔消費的那個酒鬼麼?
店鋪裡的幾個服務人員最討厭他的了,因爲給他點菜的時候,總是有意無意摸着一下別人的屁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