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保障黨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權,要抓好哪些環節?
(1)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產生,要推廣由黨員和羣衆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產生,也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使選舉出的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既讓組織滿意,又讓羣衆也滿意。(2)適當擴大差額選舉的範圍和比例。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選舉要適當擴大差額選舉的比例。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差額選舉的比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的選舉,除了要適當擴大差額選舉的比例外,還可探索擴大差額選舉的範圍。(3)規範選舉程序和方式。要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讓選舉人切實瞭解候選人的工作業績、領導能力和勤政廉政情況。改進投票方式,使選舉人能夠更好地表達意願。(4)進一步完善選舉監督機制。要推行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要嚴厲查處拉票、賄選等行爲,實現組織意圖同尊重選舉人意願的統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