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
“不是跟你吹!我最能找人,只要給我點兒線索,我準能把人找到。有時候看報紙上登那尋人廣告,我就尋思,興許我應該辦個‘尋人公司’,專門爲客戶找人。啥離家出走的,外出躲債的,讓人拐跑的,下落不明的。幹這事兒,一準來錢!你信不?”
“那我肯定是你的主顧。”
“那好說,我保證給你優惠價——本市找人,一位一萬;外省找人,一位三萬;特殊費用,單算!”
“果然生財有道!”
“這純粹是瞎扯——侃大山!洪律師,你今晚有啥活動嗎?”
“沒有。”
“那好。我記得上次你說喜歡跳舞。一會兒咱們先出去吃點兒飯,然後去跳舞。東邊不遠就有一家舞廳。洪律師放心,不是那種亂七八糟的舞廳,檔次不低。我看,跟北京的舞廳比,也不差啥!”
洪鈞確實喜歡跳舞。上學時,他還參加過交誼舞大賽呢!此時聽了鄭建中的話,心裡便有些癢癢。他問鄭建中:“你也喜歡跳舞?”
“現在做生意,時不常的就得有這種應酬,所以就學了幾步。不過,我這純粹是——跳不好,瞎跳!”
“東北也時興跳交誼舞?”
“咋不?你沒聽人說麼,跳交誼舞是現在選拔年輕幹部的一個基本條件!那話咋說來着?對了,大會小會開不累,半斤八兩喝不醉,三步四步都得會,大姑娘小媳婦都敢睡!你瞧我,就會扯犢子!”鄭建中站起身來,看看手錶,說:“都快6點了。這樣,我先下去,咱們6點半在一樓大廳見面。行不?”
“行!”雖然洪鈞不喜歡鄭建中這個人,但又覺得其性格中也有挺容易讓人接受的一面。另外,他覺得跟這種人交往可以豐富自己的社會閱歷,對律師工作很有幫助。
洪鈞準時來到大廳,鄭建中還沒到。他在大廳轉了一圈,正要向門口走去,忽聽後面有人叫他,回頭一看,鄭建中正從樓上走下來,旁邊還跟着一個年輕女郎。
這個女子穿一件狐皮大衣和一雙高筒紅皮靴。她身材苗條,個子似乎比鄭建中還高。如果不是那對上門牙長得有點突出,她的相貌應該說是相當出衆的。她塗着紅嘴脣,眉毛和眼睛都有明顯的化妝痕跡。
走到面前,鄭建中先對洪鈞說,“洪律師,這是我的公關部主任朱麗。”然後又對朱麗說,“這位就是洪大律師!”
洪鈞輕輕地握了一下朱麗的手,說:“您好,朱小姐。”
朱麗含笑說:“洪大律師,鄭總老誇您特有本事,還特有風度。今日見面,果然名不虛傳!”
洪鈞說:“朱小姐過獎。”
鄭建中說:“得,自家人,都甭客氣!今兒晚上咱們就是一塊兒……瀟灑瀟灑。走,先找地方去填飽肚子。餓着肚子,我可邁不動舞步。”
三人來到濱北餐廳。洪鈞沒看見李紅杏,估計她已經去了哈爾濱。想到此,他的心裡產生一種內疚感。如果他不來辦這起案子,如果他不去找李青山,大概李青山也不會被人殺害。可是,鄭建國的冤情也就無從昭雪了。
鄭建中要了二樓的雅座。三人坐下,一邊吃喝,一邊聊天。
朱麗主動與洪鈞攀談——“洪律師,聽說您在美國待了很多年。那美國特好吧?”
“也有不好的地方。”洪鈞有些心不在焉地應了一句。
“美國還有不好的地方?都說美國特富,掙錢特容易!你只要到了美國,幹上二三年,就能買汽車,住洋樓。而且,美國人特自由,想幹啥就幹啥。沒人管!”朱麗說話時有些眉飛色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