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閉關錄歌的狀態中脫離出來,瞭解到外面發生了什麼事情之後,樂隊的三人才意識到問題有多嚴重。
關於“Darkness樂隊疑似找槍手代寫歌”的新聞,幾乎已經是鋪天蓋地。
因爲受到輿論攻擊的緣故,《怪胎》專輯的銷量呈明顯的下滑趨勢。
確切的損失還沒有統計出來,但在上一週發佈的Billboard.Hot.100單曲榜上,《Basket.Case》的排名從第一位掉到了第十三位。
而在媒體上,公開宣稱對Darkness樂隊支持的,僅僅只有四支樂隊。
金屬猴子、本森的煙火、閃現以及【A】。
除了關係最好的這四支樂隊,以及樂隊的官方粉絲組織以外,沒有任何人站出來爲Darkness樂隊或者羅傑說話。
至於急着站出來落井下石的人……
似乎一個都沒有,至少樂隊沒有看到相關的信息。
能夠在這個圈子混出頭的沒有傻子,除非本身就立場鮮明,否則事態明朗之前,不會有人輕易站隊。
“這麼大規模的針對,肯定是有人在下黑手。”
羅傑很肯定地說了一句,然後有些納悶地說道:“問題是,我們好像沒有得罪過誰吧?如果是利益之爭,以我們這樣的地位,也沒必要鬧得這麼大。”
以負面新聞鋪天蓋地的現狀來看,這遠遠超出了Darkness樂隊應得的待遇。
姑且不論質疑事件的新聞性和必要性,就樂隊的名氣來講,也不該引起這麼多媒體的關注。
這種現象絕對不屬於“正常”的範疇,也絕對不符合媒體的利益。
媒體是喜歡毀掉明星沒錯,但在那之前,卻還有一個造星的過程。
而現在,這一步乾脆被省略了過去。
除了有人在背後搞事之外,羅傑想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釋。
“喬治。”
理查森突然開口道。
羅傑有些詫異,不過仔細想想,跟樂隊有矛盾,又有利益衝突的,似乎,好像,也只有這個傢伙?
雖然在羅傑看起來,過去的那點矛盾不值一提。
但誰知道這傢伙是怎麼想的?說不定就是個很記仇的人呢?
再加上一定程度上的競爭關係,喬治也確實有這樣做的動機。
——Murphy樂隊的新專輯,幾乎與Darkness樂隊的新專輯同時發行,從受衆羣體、樂隊咖位等各方面來講,雙方是直接的競爭關係。
雖然說歌迷同時喜歡兩個樂隊,兩張唱片都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這關係到的不僅僅是銷量,還有地位和名氣。
以索尼唱片的能力,也確實能夠推動大量媒體,集中攻擊一支名氣不算大的樂隊。
只不過,索尼唱片自己肯定不願意花費這麼大代價的,如果真的是喬治出手,想必對方在這件事上砸下去了不少錢。
雖然這個猜測依然有很多不合理、難以解釋的地方,比如一向精明的喬治爲什麼會出這種昏招,但卻是樂隊唯一能夠想到的可能。
在沒有其它可能性的情況下,唯一剩下的可能,無論有多麼不合理,十有八九,就是正確的答案。
想了想,羅傑開口道:“可是我們沒有證據。”
“這種事不需要證據。”
安妮認真起來的時候,比任何人都要精明。
停頓了幾秒鐘,繼續說道:“只要盯着得利最大的人就夠了。”
羅傑若有所思地點點頭,說道:“確實不需要證據。這筆賬先記下來,遲早有清算的時候。”
報復,也是要看機會的。
如果喬治沒有留下什麼可以利用的把柄,羅傑三人也很難對對方做什麼。
…………
在華納唱片的推動之下,CNN電視臺很快就籌備起了一期電視直播的節目,將邀請Darkness樂隊,以及北美音樂人協會、作曲家協會、作詞家協會的代表。
以隨機抽籤的方式選出觀衆,由觀衆出題,羅傑現場寫歌,再由三大協會的代表評判歌曲是否原創、質量如何。
這種自證的方式,肯定不能得到所有人的認可。
但如果確實能夠現場寫出符合主題、質量出色的歌來,起碼也能讓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相信羅傑的清白。
由於話題的熱度很高,這期節目被放在了CNN新聞頻道的早上十點播出,正好在早間新聞之後。
雖然不是最好的黃金時段,但這一時段的收視率,也算是一天之中比較高的一個時間了。
這件事,再次讓羅傑意識到,二十世紀娛樂的能力嚴重不足。
如果不是華納唱片推動,單憑二十世紀娛樂的能力,根本無法讓CNN同意臨時增加這樣一期節目。
哪怕是小型的地方電視臺,二十世紀娛樂的影響力也有限,只能拿錢去砸。
說配不上現在的樂隊是誇張了,但隨着樂隊的不斷提升,這家小公司對樂隊的幫助將會越來越小,甚至某種程度上而言,會變成拖後腿的存在。
不過短期來講,這還不存在太大的問題。
羅傑只是將這件事記在了心裡,沒有打算對任何人透露。
…………
“近日來,有一件事成爲了北美的娛樂新聞熱點……”
直播間裡,主持人對着攝像機鏡頭,正在做開場白。
整個直播間分成了三塊,從主攝像機的方向來看,樂隊三人在左,通過網絡和電話報名,隨機選出來的十名觀衆在右,三大音樂協會的代表則在觀衆後方的評審席位上。
“這十位觀衆,將會每人出一個題目,然後由羅傑-克里斯蒂安現場按照題目的要求寫歌。歌曲完成之後,由三大音樂協會的代表,對歌曲的質量,以及是否原創做出判斷。”
主持人講了一下規則,然後朝羅傑問道:“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歌曲的類型僅限於搖滾音樂,因爲我只瞭解搖滾,熟悉搖滾。如果你讓我寫一出百老匯的舞臺劇,哪怕只是其中的配樂,我肯定寫不出來。”
羅傑開了個玩笑,然後補充道:“另外在出題方面,我希望幾位觀衆儘量出正常一點的題目。如果你讓我以女性視角寫歌,這種要求就是故意難爲人了。”
“好的。”
主持人點點頭,又問了觀衆和評審幾個問題之後,點了第一個觀衆,說道:“現在請一號觀衆出題。”
“我叫xxx,來自俄亥俄州的森特堡。”
根據節目的要求,觀衆先是報出了自己的來歷,然後問道:“克里斯蒂安先生,我們一家人都是虔誠的教徒,不知道你是否信仰上帝?”
“坦白說,我不信教。”
羅傑說了一句,然後問道:“你是否想讓我寫一首讚頌上帝的歌?”
“是的,不過既然你不信仰上帝……”
1號觀衆點點頭,正要說什麼,被羅傑打斷了。
“雖然我不是教徒,但是對基督教的信仰有所瞭解。事實上,我去年的時候就爲我的高中同學寫過一首基督教搖滾。他也是虔誠的教徒,雖然我們的信仰不同,但卻是很好的朋友。”
羅傑順口給吉姆的樂隊打了個廣告,然後說道:“給我一點時間,我需要思考一下。”
去年授權給吉姆那支【閃現】樂隊的《Hero》,就是一首基督教搖滾。
羅傑也不打算讓對方重新出題,直接就用這支樂隊的另一首歌。
Skillet這支樂隊幾乎每一首歌都是以讚頌上帝爲主題,挑選起來也沒有多少的麻煩。
不過直接拿出完成度最高的終版,那也太驚世駭俗了一點。
對寫歌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無論是作詞還是作曲,寫歌是一個不斷完善、修改的過程。
再怎麼天才的人,也不可能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拿出一首完整的、完成度非常高的曲子來。
除非是抄。
雖然羅傑確實是抄的,但也得抄得讓人不會懷疑才行。
羅傑拿着筆,在紙上寫寫畫畫,又不斷劃掉重寫,過了大概十幾分鍾,纔拿出一首半成品來。
而且僅僅只是歌詞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