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安安很聰明,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看了看頭頂,樓頂彷彿並不遙遠,只有幾層。而腳下,越發遠的一樓彷彿在訴說着,無論怎麼往下爬,只會越爬越高:“我們越往下爬,一樓就離我們越遠。我們就越高。是不是我們以爲我們在往下爬,其實是在往上爬。我們往下爬,只是我們的一種視錯覺?”
“不,不是錯覺。”我從頭上扯下一根頭髮,鬆開。短髮飄飄蕩蕩的飛遠,緩慢的往下飄去。不知飄了多深,最後遠的看不到了:“樓在實實在在的變高。潘洛斯階梯會讓人覺得自己一直在往上走。而我們卻真的在往上爬。我們越爬,樓就因爲我們主主觀影響變得越高。潘洛斯階梯可以被4整除,而那詭異的嬰兒車,爲什麼會每隔四分鐘就會出現一次?這中間肯定有道理。”
我的大腦瘋狂的思索着,突然,我眼前一亮:“聽過,測不準原則嗎?”
潘洛斯階梯,不應該出現在三維世界。就算是因爲某種原因出現了,也應該是以四層階梯環環相扣的形式,而不應該出現在這根只有直徑四釐米的黃色天然氣管道上。直上直下的天然氣管道,無論怎麼想,在此刻都是二維的。因爲它只有兩個方向,上或者下。
我沒有再往下爬,只是死死的看着這一層生活陽臺上的恐怖嬰兒車。出現了四次的嬰兒車,彷彿每一次都有些細微的不同。斑駁生鏽的車體,泛白的粉色雨棚,還有那陰森的羊頭人身的卡通人物。
我身體猛地一僵。轉頭朝房間的深處望去。生活陽臺連着廚房,從這個角度看,廚房中一目瞭然。裡邊除了普普通通的生活用品外,便空空蕩蕩的,什麼也沒有。
可不知爲何,我總覺得有股怪異的視線,在偷窺我。等我順着偷窺的視線望去時,卻並沒有看到任何人。
就在這時,我的手機又響了起來。林曉薇的短信來了。
我用腳夾緊天然氣管道,將手機取出來看了看。手機仍舊沒信號,短信上寫着這樣的話:‘夜不語先生您好。我們被困在市中區大南街一百七十九號的一棟古舊雕樓的地下暗室裡。暗室中有一張古牀。這張牀,想要我們的命。快來救我們。求你了,我們真的要撐不住了!’
看完短信的我,手抖了一下。牀?暗室?那座雕樓裡竟然有暗室,而且我調查了一番後居然沒有找出來。自己有一些自責。如果當時再仔細一些,說不定就能找到那個暗室了。
不過林曉薇在短信中提到的古牀,是幾個意思?難道暗室中的那張牀,也產生了變異,像804室一般,變得致命,變得會奪人性命了?
老女人林芷顏不會放着簡單的案件不管,既然她把救自己親戚的任務丟給我就跑。估計這件事她清楚的很,任務或許本就很棘手。
林芷顏對我隱瞞了什麼?
我將眉頭壓得很深。三天前,林曉薇和她的同事一起失蹤在了雕樓裡。兩天半前,這棟大樓的804室出現了人頭怪物,有可能殺死了除榮安安之外的所有人,還變成了榮安安的朋友同事潛伏在牀上陪伴她。
林曉薇兩人失蹤在前,雕樓旁的公寓樓,詭異的事情發生在後。而且,兩件事都和牀聯繫在了一起。
難不成,一切問題的根源,就在雕樓暗室中的那張古牀上?
‘那張牀,有什麼問題。情況允許的話,請詳細告訴我前因後果。這樣我才能救得了你們。’
我回復呢短信後,陷入了長長的沉思當中,直到榮安安將我叫醒:“夜不語先生,你朋友又來短信了?爲什麼她的短信你總是能收到?能讓她幫我們報警嗎?”
我再一次苦笑:“算了吧,估計她們的情況比我倆的還要糟糕。”
不錯,如果林曉薇倆人呆着的古牀就是這次詭異事件的根源。那麼作爲受影響的這棟公寓樓都如此可怕了,那麼她倆的狀況,可能真的比我和榮安安陷入的困境還要恐怖好幾倍。
榮安安挺聰明的,眼眸流轉:“難不成,她們倆也在這棟樓。夜不語先生你其實來找她們的?”
“嗯。差不離。”我模糊的回答。
女孩笑了笑,裝作不經意的問:“你女朋友?”
“朋友的朋友,我也沒見過。”我搖了搖腦袋:“思路都打斷了。對了,我說到哪兒了?”
“你問我知不知道測不準定律。”
“對。測不準定律。說不定依靠這個定律,能夠打破現在的死局。”我的視線,再次移動到了那架陰冷的嬰兒車上。
“如果說潘洛斯階梯無法出現在三維世界,是個沒有上下,無論怎麼走只能朝上的東西。那麼測不準定律,講究的就是因果。”我拼命的盯着嬰兒車看,想要在嬰兒車上找出哪怕一絲救命的生機。
不錯,確實是生機。
在細細的天然氣管道上爬了快要二十多分鐘了,自己的手腳發麻僵硬,痛的厲害。體力消耗的非常迅速。疲憊不堪的我,不知道還能堅持多久。一旦堅持不了,我就會整個人掉下去,墜樓身亡。
而榮安安,這個善解人意的女孩雖然從沒有抱怨過。可我能清楚的看到,她的手腳都因爲疼痛和疲勞在不停地發抖。
我倆,已經快要堅持不了了。
“測不準原則是由海森堡於1927年提出,這個理論是說,你不可能同時知道一個粒子的位置和它的速度,粒子位置的不確定性,必然大於或等於普朗克常數,這表明微觀世界的粒子行爲與宏觀物質很不一樣。”嬰兒車靜止着,緊緊安放在塑鋼防盜欄杆中。我在腦袋中不停的回憶着這四次看到的嬰兒車中不同的地方。
那些不同很微小,但既然每一次都會產生不同,那就證明一定不是無的放矢、一定有規律。找到那個規律,就能打破僵局。
“此外,不確定原理涉及很多深刻的哲學問題,準確的來說,就是因果。在因果律的陳述中,結論有的時候不是結束後的總結,而是前提。我們不能知道的所有細節,是因爲那些細節是一種原則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