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爲什麼不用魔晶炮轟!我想說的是殺手鐗把把都用就沒有出其不意的效果了。而且我發現一塊魔晶的能量所能維持的開炮數是有限的,一旦用完了,讓我到哪裡去找八級魔晶去?)
五百多匹馬一同狂奔,動靜絕對不比波音七四七起飛的時候小。煙塵之中敵人也分不清到底來了多少人。
沒有斥候報訊而突然遭到襲擊的敵軍並沒有想象中的慌亂,部隊兩翼的騎兵快速向前奔了過來,隱隱成包抄合圍之勢。
敵將果然不同凡響。
不過想要包圍五百輕騎兵,最少也得出動兩千人。即便雙方都在馬上,但人越多就越影響速度,想逮住我們哪有那麼容易。
我將手中繮繩一帶,胯下戰馬由直衝改爲向右斜跑,身後的騎隊緊緊跟隨,拉出來一條圓潤的弧線來,藉着前衝之勢,衆人張弓搭箭向着遠處的敵軍射去,奔馳在最前面的敵軍士兵紛紛中箭,摔下馬來。
對方的騎兵也不含糊,同樣開始發箭還擊,箭矢的準頭和力量居然不照我們不差多少。幸好我的部隊在布魯斯城外那一仗打得不錯,每個人都繳獲了一套上好的皮甲,有的人甚至在要害部位裝配了鋼甲,這才避免了傷亡,不過幾匹坐騎不走運的被箭射中摔倒於地,後面的兄弟彎腰一撈,就將自己的“同袍”拽上馬背,雙人一騎玩命飛奔。
領着隊伍向西南奔出五六裡,逝言高聲叫道:“喂!別跑了,他們沒追過來!”
我勒馬回頭一看,敵軍果然追出兩裡就不追了。
苦笑着撓了撓頭,自言自語地說道:“怎麼辦?魚兒不咬鉤啊。”
找了一處高草叢生的隱蔽之處,讓沒有馬的十幾個騎士先躲藏在裡面,留下約克保護他們的安全,騎隊再次兜了一個大圈子來到了敵軍陣前。
依樣畫葫蘆的再次領着大家來了一次斜插衝鋒,射了幾輪箭後轉身向着西南方向逃竄。敵人依舊是追出了兩三裡地就果斷的放棄了。
“這些加傢伙不按常理出牌啊!”逝言恨恨地說着。
“八成是寫書的那個叫湯飯的小子變着法的想難爲我!”我生氣地說道,本來想罵他幾句,但是想想還是算了,整不過他!萬一他一生氣寫我得個花柳病什麼的,不值……
騎隊再次轉了一個圈子,進行了第三次誘敵衝鋒。結果這回人家連理都不願意理我們了。敵人營地的外圍已經豎起了尖刺向外的木柵,現在索性就站在營地裡面看着我們跑來跑去的耍活寶,還指指點點的不知道說着些什麼。
“TMD這日子沒法過了!”我跳下馬來指着指着龜縮在營地裡的敵方士兵就是一頓大罵:“!#%!¥%@%……@!”
可是人家壓根兒不往心裡去。
天色已經漸漸黑了下來,無奈之下只好領着人馬向回走。
一路上真是越想越氣,勒馬停下,賭氣地說道:“逝言!你帶着弟兄們先回去,阿布斯、溫格妮,我們三個回去放把火!氣死老子了……”
逝言一愣,看了一旁的溫格妮一眼,點了點頭。招呼一聲,帶領着五百光頭騎士順着原慢慢返回。
溫格妮的驍勇是衆所周知的,天縱大陸沒有幾個女孩子敢追着一頭龍滿地跑——即便那頭龍是爲了保護我不受傷。阿布斯會飛,更加不成問題。而我的鬥氣已經到了三級頂峰,隨時有衝破三級到達四級的可能,如果事情敗露,在兩個高手的護送下跑路應該不成問題。
我不是一個喜歡冒險的人,但是我實在是生氣啊。今天不順了這口氣,回去準得心臟病。
我們三人也不騎馬,趁着夜色徒步向敵軍先鋒的營地摸去。
………………
黑夜中的空曠田野沒有什麼浪漫可言,習慣於過夜生活的小動物們並沒有因爲大批軍隊的到來而改變自己的作息時間。一匹孤狼在野地裡閒逛,綠幽幽的眼睛卡巴卡巴的,對任何其他動物都報以濃厚的興趣,從這一點上來講,與我頭上的某個同樣綠眼睛的東西有着同樣的愛好。
我想如果是一個人這樣孤獨的生活在曠野中,隨時都會有精神崩潰的可能,因此我很佩服狼——還好哥們我以前在西比利山練過。
大美女溫格妮依舊是一身金色鎧甲,沒帶頭盔,一頭長髮隨意的束在腦後,身材修長,抽冷子在大街上看見這麼一位,還以爲是黃金聖鬥士沙加來了呢。阿布斯衣袍飄飄,小臉兒倍兒俊,迎風而立時額頭碎髮被吹得翻飛起來,帶上眼鏡就是一憂鬱版的哈利波特。
就這樣帶着兩位傳奇人物在夜色中快速奔馳,我心中感覺挺荒誕的。最少我的外貌沒有他們兩個那麼富有戲劇化色彩——一米八幾的身高、一身簡陋的皮甲、腰間插着一把狼頭長刀,如果單單這樣很多人也許會猜測我就是一SB傭兵或者山裡野蠻人部落酋長的兒子。但是這樣孔武有力的形象完全被肩膀上蹲着的猴子和禿頭上落着的綠豆蠅破壞了……
最讓人不能忍受的是,這隻蒼蠅非常具有“蒼蠅的覺悟”,無時無刻不在打擾我寧靜的生活:“哇,這是什麼動物?好奇特呦……哎呀主人主人,那是什麼植物?我從來都沒見過……你看到了嗎?看到了嗎?那個小傢伙也會飛耶,長得挺精緻的,它又叫什麼名字?……”
起初我還能心平氣和的回答幾句,最後佛也發火了:“那是屎殼郎,也叫蜣螂……狗尾巴草……靠!閉嘴,那是隻蒼蠅!”
我的命咋就這苦呢?
在距離敵營還有兩三裡的距離時,三人減慢了速度,對面的這個敵軍將領不是一個簡單的人物,我相信他絕對在營地四周安插了暗哨。
不過這似乎對阿布斯起不了什麼作用。
很順利的解決掉兩個暗哨,三人已經到了距敵營兩百米的距離。
從我們所處的位置上看,敵軍營地好似一個“回”字型佈置,外轅木柵粗短,只可防備騎兵突襲,士兵們十人一竈,正在埋鍋做飯。營地中心又圈起一塊地方,有專人負責把守,應該是存放輜重糧草的地方。
這些北方草原上的遊牧民族,連吃飯睡覺都和自己的坐騎在一起,因此在馬上的功夫顯得比我們高明不少。但是若單純論武技和箭技,我的光頭軍似乎更有優勢。草原上能有什麼?最多幾匹狼而已!
現在的問題就是怎麼能夠進去,然後造成最大程度的破壞。燒糧草固然是最讓敵人膽顫的,但是糧草一盡,敵人勢必撤退,這和我們現在的戰略不符。
三人又悄悄的向前爬了幾十米,我捅了捅溫格妮小聲說道:“怎麼樣,衝過去來個痛快的?”
溫格妮笑了笑,天啊,迷死人!
她微微盤算了一下說道:“我能支持十分鐘!”
我白了她一眼,很是無奈地說道:“在千軍萬馬的瘋狂衝擊下支持十分鐘?你不是又想尋死吧?別忘了你發過誓,聽從我的命令!”
溫格妮聳聳肩,彷彿對生與死都不在意:“不死的話,六到七分鐘,否則我剩餘的體力跑不贏馬……”
六七分鐘?應該夠了。
我又對阿布斯說道:“一會你看着她,我現在臨時任命你做這次行動的突擊隊長,她要是不聽話你就直接下命令!”
阿布斯點了點頭。
我再次確定了一下方向,就在敵營偏後的位置,有一頂皮質帳篷,與其他士兵所住的帆布帳篷差別很大,感覺上應該就是主帥大帳。
意念一動,左手旁微微亮起白色的光芒,將摩拉丁火銃交到右手;又是白光一閃,一柄一丈(三米三)多長的騎士長槍出現在手裡,順手塞給了溫格妮。
溫格妮驚異的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手中的騎士長槍,雙手瞬間收緊,死死地握住,口中低呼:“隆奇努斯長槍?”
(注:隆奇努斯長槍,又名背叛之槍,聖經中有其記載。)
只見那柄銀色長槍通體泛出淡淡的白色光華,兩條金線在銀白色的槍桿上顯得十分顯眼。十字型的槍頭上雕刻有古樸的花紋,幾條金色的細線相互纏繞,好似美麗的圖騰,又像是血液流淌的形狀。
當日安培爾在看到這把槍的時候很是感慨了一陣子,據說這是唯一一把由人類製造,曾經殺死過神的武器,得到神血的洗禮,隆奇努斯長槍的威力已經與神器無異,但卻在萬年前神魔大戰中遺失了。
溫格妮如獲至寶,直如流氓看到美女一樣流口水。
“假的!仿製品!行動開始!”我低聲喚醒還在沉醉中的溫格妮,剛纔空間戒指閃爍的白光在黑夜中十分顯眼,已經引起了敵方哨兵的注意。
溫格妮雙手一按地面,手中“隆起努斯長槍”橫擺,筆直的竄了出去。阿布斯卻像鬼一樣輕飄飄的飛上了半空。
掩護地面的戰士戰鬥對於阿布斯來講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就曾經多次跟約克配合。
地面上的溫格妮直化作一條金色流星,眨眼間已經竄到了敵軍營地之前。敵軍哨兵急忙鳴鐘示警,一隊一隊的士兵快速向這邊跑了過來。
只見溫格妮來到敵營外,將長槍向地上一捅,手持槍尾借力飛躍而起,一個非常華麗的撐杆跳動作將身體拋上了七八米的高空,渾身紫色鬥氣爆發而出,徑直向着敵人最密集的區域落了下去。
這個溫格妮平時看着還算可以,一打起架了讓人馬上就會忽略她的性別,僅僅用“勇猛”二字已經不足以形容。她手中的“隆起努斯”長槍已經舞成了一個銀白色的光球,在光球之中,數條金線縱橫交錯,看起來霸道之極,配合上她的紫色鬥氣和瘋狂的打法,當真是去都覺得膽寒。
阿布斯的身體隱於漆黑的夜空中,半透明的風刃在黑夜中根本無法察覺,僅僅憑藉這兩個人居然把慌忙趕來的千餘名敵兵擋住了。
看到這麼多人都治不住溫格妮,敵人也有一些慌了,更加快速的從四面八方趕來。空中的阿布斯居然被敵人忽略了。
時機已經成熟,我悄悄的向着敵營的後方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