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巷口,他突然蹦蹦跳跳地跑開,他跑向一個小女生,她穿着潔白的襯衫和揹帶裙,襯衫手臂上落着一串醒目的墨點。她嘟着嘴,站在賣涼粉的推車旁邊等他。
他跑近了,傻呵呵衝她笑。
我走過去,假裝要買涼粉,聽見他們對話。
“曉陽哥,我腳都站酸了,你幹什麼去了,一定又被留堂了吧?”她抱怨他,聲音糯糯的,真好聽。
“呵呵呵呵……”他繼續傻笑,撓撓頭。
她把手裡端着的涼粉遞給他:“快走吧,回去晚了媽媽又要說我了。”
“你腿痠嘛,我揹你。”他說。
“這叫誇張修辭,你上課又沒聽講了吧。”她推他一把,咯咯笑着先跑走了。
他們的笑聲在夕陽中灑了一路,開出叮叮噹噹,閃閃亮亮的小花。
那是我正式認識趙媛媛的前兩天。
3.
那兩個月,是我整個童年最快樂的時光。放學寫完作業以後,各種節假日,我都和趙媛媛他們一起玩兒。
跳繩,丟沙包,跳房子,還有爬樹,扇畫片,甚至是打電子遊戲,女生的,男生的遊戲,我們都一一玩過。不過除了跳繩,其他的我都不喜歡,我最喜歡的其實是趙媛媛在遊戲中那種雙眼發亮的表情。
她穿着漂亮的裙子,蹦蹦跳跳歡歡喜喜,紮成各種花樣的辮子在肩頭晃晃悠悠,像一個小公主,把我所有的夢想都披掛在身上。
可惜這樣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那一學期快要結束的時候,爸爸告訴我,他要重新開始在山河和城市裡採風畫畫的生活,他要把我送到爺爺家。
我很惶恐,但並未反抗。爸爸眼中的山河變得蕭條,快要乾涸,我看出他的不快樂。
放假的前一天,我和趙媛媛他們去建設局家屬區後面的工地上玩。
那時不知爲什麼那裡停工了,我們跑去水磨石堆裡面找寶石——在許多乳白色的石礫裡有時會發現一顆透明的,對我們來說那很稀奇。
那天盛曉陽也在,我看得出他其實一點也不熱衷這樣的遊戲,可是他是我們之間找得最勤懇的一個。每當揀到一顆,他就拋給趙媛媛。趙媛媛寶貝地看一眼小石頭,笑得兩眼晶晶亮,他就很滿意地看着她,也笑了。
回家的時候突然下起陣雨,小夥伴們都跑散了。我跟着趙媛媛和盛曉陽,我還沒跟他們告別呢。
結果趙媛媛掉進了一個沙坑,我試圖拉住她卻被她帶了進去。
趙媛媛跌傷了腳,盛曉陽趴在坑邊很緊張地看着我們。這個坑其實不深,可對還是小孩子的我們來說卻視之可觀。
盛曉陽伸手要拉我們,卻只能夠着手指頭。
後來,我抱着趙媛媛,將她託着,盛曉陽終於把她拉了上去。
“你等着,我找到人就來救你。”盛曉陽對我說,然後揹着趙媛媛走了。
這一等,我等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開工的工
人發現了我,才把我弄出去。
他們找到我爸爸,爸爸把我送去醫院,因爲整晚挨寒受凍,我得了重感冒,而且加重了我的心臟病。這時我才知道我有心臟病,那是媽媽遺傳給我的。
哦,原來我是這裡像她。
那天以後,在我的童年時期,我再也沒有看見過趙媛媛和盛曉陽。
4.
我轉了學,到了爺爺家,爺爺和叔叔家住在同一個院子裡。
他們相處得並不和睦,爺爺年輕的時候是中學校長,大概習慣了指揮命令,退休以後他的脾氣變得特別不好。
爺爺覺得叔叔不孝順他,嬸嬸覺得爺爺無理取鬧。而且大家都不直接表達心中所想,總是借題發揮指桑罵槐。
比如爺爺習慣了節儉,不安裝天然氣也不買煤氣罐,而總是顫巍巍地一意孤行地燒他的蜂窩煤。
他又不擅長,以前那些事都是奶奶做的,奶奶去世後他才學着弄,生煤球的時候常常弄得滿院子都是煙。
這種時候,嬸嬸就會從屋裡衝出來,指天說地地發泄一通。
那種煙塵覆蓋着喉嚨和胸腔的感覺,我也不喜歡,這導致我後來有事沒事總愛咳嗽兩聲,永遠有一種嗓子不乾淨的感覺。
可我也不會告訴爺爺,我只會悄悄地在做家務的時候,往煤堆裡灑點水,讓爺爺生煤球的時候更困難,揚起更多的煙。而那種時候,我就會悄悄溜出家門。
那時我已經在那個總是堆滿雜物,灰暗破舊的院子裡住了八年。
那八年中的某一天,爸爸在外地結婚了,比我媽媽不告而別再無音訊好一點的是,他還會每年寄回來一些錢。這些錢保證了我不被爺爺趕出去。
我覺得,我的心,快要變得和那個院子一樣了。灰暗破舊,毫無生氣。
然後有一天,我遇見了張天。
我不記得是誰說過,一個人的命運就在於他遇見了什麼人。仔細想一下,偏頗了一點,再仔細想一下,卻也有些道理。
比如張天的出現,就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我的命運。
5.
那天我在商場的內衣部遊蕩。爸爸的錢在給了爺爺一部分以後,剛好足夠我的學費和生活費。此外毫無富餘。
可我是個青春期的女孩,即便我壓抑了我所有少女的虛榮和渴望,一些生理必需品也需要金錢支持。
比如內衣。那天我在那裡晃了好久,晃到售貨小姐都忍不住對我側目,我還是沒有找到適合我又適合我口袋裡的錢的內衣。
最後我終於發現,即便是標價最低的一件,我也無力支付。我嘆了一口氣,不得不作罷。
我轉身的時候,看見了張天,他大喇喇地打量着我,全然不顧他身邊緊緊貼着他站着的女人。
我也不理,他一副看上去就是流氓的打扮,誰理他誰就是蠢的。
在我已經走到一樓的大廳,一個人攆上來,拍拍我的肩膀,我回頭,看見是
剛纔那個濃妝豔抹的女人。
她跟我揚揚她手上的購物袋:“你忘了東西了。”
我說:“這不是我的,你認錯人了。”
“不懂事,我們天哥送你的,收着吧。”我順着她塗着鮮紅指甲油的手指看過去,看見了笑得得意促狹的張天。
購物袋上標着大大的某個品牌內衣的牌子。亮閃閃的金色,底色是優雅矜貴的紫色。
給你你想要的東西,代價是要你出賣自己,你會嗎?如果你不會,那麼恭喜你。不是因爲你擁有高貴的靈魂,而是這證明了你不是一無所有。
我會,我什麼都沒有,甚至一個過分爲我傷心憤怒的人也沒有。
在接過那個袋子的時候,我得承認,我無恥地感覺到了一絲興奮和輕鬆。
6.
張天是個十成十的混混。他抽菸喝酒賭博玩女人,什麼都來。
他整個人一站出去,就是小流氓的最佳範本。只有一樣,似乎和混混流氓不挨邊。
那就是熱愛看電影。除了槍戰武打片,他有時還會看一些風花雪月的片子。
比如,《泰坦尼克號》。
第一次看到它的時候,我十六歲。
那時我還不知道它曾經何等地驚豔過世界,我和它相遇在一個昏暗渾濁的錄像廳。
我不是個喜歡看電影的人,可是這部電影好像還不錯。我很認真地看了前半部,看到一半,Rose和Jack牽着手跑到行李艙的時候,和我一起看電影的張天把手伸到了我的胸部。
等他從我身上起來的時候,我匆匆穿上衣服,馬上把注意力都投入到了屏幕上。
是配音版,靠聽的,我勉強跟上了劇情。那時已經演到Rose一個人走到甲板,把“海洋之星”扔到了海里。
噗通一聲,價值連城的寶石永沉海底。
“真TM的浪費,值多少錢吶,送給你你說多好?”張天點了一支菸,抽了一口,將煙霧噴在我臉上,勾起一邊嘴角,自以爲帥氣地對我笑。
我很窮,不過那一刻我沒有想到與錢有關的事。我想的是,哦,他們終於在一起了。
她把海洋之心放在身邊數十年,它見證了她所有的喜怒哀樂逝水年華。它成爲她的另外一顆心。她把它送去和他重逢。
任何事情,一旦能捱得住寂寞的煎熬,它就昇華了。
她對他的愛,不求朝朝暮暮,早已超脫寂寞。
他永存她心,生死也不能把他們分隔。她愛他至深,從未有一刻將他忘懷。
那天下午,我失去了我的童貞,然後我觸摸到了我憧憬的愛情的形狀。
7.
我對張天的厭惡一天比一天掩飾不了。剛好他與人合夥,正籌備一家酒樓開業,不再常常都來找我。
我嘗試慢慢地脫離他。說是脫離,是因爲他有一種很強烈的控制慾,對他認爲是屬於他的東西,他不能容許半點背離和染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