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驗見大體心裡有陰影!」 所長外出2小時收驚老實登記

警局登記簿記錄人員出入。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警局人員外出都需填寫登記簿,好掌握人員動向,而臺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顏姓所長,上(3)個月29日晚間7點多外出,在表上寫下,「外出至玉皇龍宮收驚。」照片流傳後引發關注,對此, 督察組組長劉祈顯表示,「他是說過年前報驗見到大體心裡陰影影響工作纔去,時間符合規定,並沒有違規。」

警局的出入登記簿,要記載相關人員的行動,好掌握人力,不過顏姓所長上個月29日晚點7點多,在簿子寫下,「外出至玉皇九龍宮收驚。」這超老實理由引起討論,照片也被流傳,劉祈顯提到,「據他自己講,是過年前有處理過一個案件,報驗時看到大體有心理陰影,可能磁場不合導致最近工作不順,纔在友人建議下去收驚。」

▼劉祈顯說明一切符合規定。

不過派出所所長都必須24小時局裡待命,外出收驚是否有違反規定,劉祈顯解釋,「行爲是合乎規定的,因爲警局會有2小時的彈性時間,可以處理事務。」該名所長犧牲用餐時間去收驚,行爲也沒有違法,只是據實以報的行爲引發討論。玉皇九龍宮宮主李祥麒則說,「收驚的警察滿多,分局長或是顧問都會來,就是以一個慈悲的心,去幫助需要的人。」

網友的討論則是兩極,有人認爲,「這又沒甚麼,他是在休息時間去的。」「24小時待命,只能出去2小時其實有點短。」「希望大家將心比心,這也是合情合理的。」「誠實應對很好啊。」不過也有人說,「不是號稱科學辦案嗎?」「以後每個公務員都請假可以去安太歲、觀落陰嗎?」

▼李祥麒說就是慈悲心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