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過黨職並公職條款 退休金將重算並向溢領者追討

▲立法院初審通過黨職公職處理條款。(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過去黨職並公職的作法引發爭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2日下午初審通過「公職人員年資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將重新計算相關人員的退休金,且新增每個月2萬5千元的「樓地板」,因此即使修法通過,公職人員仍能月領至少2萬5千元;至於溢領者,則應由核發機關於立法後1年內,由領受人及其社團返還。

委會今天審查與「黨職並公職」相關的「公職人員年資並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條例中明定,「社團專職人員」指的是早期在中華民國民衆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反共救濟聯盟等社團人員。

經過下午的協商朝野也有結論,公職人員在辦理退休時採認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並計核發退離給與者,應扣除已採計的社團年資後,按重新覈計的退職給與發給

爲避免爭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提出「樓地板」條款,經過重新計算,導致每月支領退離給與總額低於2萬5千元者,皆按2萬5千元發給。而原每月支領總於2萬5千者,則按原支領總額發給。

初審條文規定,重行覈計退離給與後,溢領者應由核發機關於此條例施行後1年內,以書面處分令領受人或開據其任職證明的社團返還,退職政務人員則由領受人與社團連帶返還;若社團拒絕返還溢領退離給與,則由核發機關進行追繳。

不過,此案需交由黨團協商,預計最快明年2月立法院下個會期才能完成三讀。召委尤美女表示,以國民黨主席胡志強爲例,要扣除黨務年資重新計算月退,胡約溢領5000多萬退休金,需看民衆服務社開給胡志強什麼證明。法案若通過,包含胡志強、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國民黨前秘書長林豐正等有黨職並公職的人都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