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後備動員署草案 立院今審議

爲推動後備戰力改革國防部將新設防衛後備動員署,並把後備指揮部改隸防衛後備動員署。圖爲關指部特二營一同實施河防作戰。(軍聞社

爲推動後備戰力改革,國防部將新設防衛後備動員署,署長爲定編中將首長、副首長規畫設置2軍職、2文職,並把後備指揮部改隸防衛後備動員署,國防部相關組改案今在立法院聯席會議接受審查

據瞭解,軍方最早規畫是將後備指揮部改隸陸軍名稱定爲「防衛動員署」,根據最新方案,後指部不會裁併入陸軍,名稱調整爲「防衛後備動員署」,後指部直接隸屬新設立的動員署,由動員署指揮,性質一如海巡署,署長官階爲中將,下設1位副署長執行官與2位副署長。

依國防部送達立院報告指出,防衛後備動員署爲中央三級機關,隸屬國防部;配合防衛後備動員署成立,全民防衛動員室的業務人力移編「署」辦理,而後備指揮部也改隸於「署」,建構事權統一常態運作機制,形成完整行政軍事動員一條鞭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

至於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部分,共有9條條文,規畫「署」成立負責國軍軍事動員政策制定、後備部隊編組、選充、召集下令、動員整備工作、整合全民總力;協助行政院與所屬部會(機關)、直轄巿、縣(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政策及全民防衛動員與軍民聯合防空演習之規畫;後備軍人報到列管、異動管理晉任輔導組織編組、聘用、服務教育訓練等計7款。

報告指出,依「署」的業務事項將規畫設置1室4處,包括署長室、人力動員處、物力動員處、動員管理處、動員綜合處,另爲有效整合及執行軍事動員及行政動員事項,「署」之首長、副首長規畫設置2軍2文,可兼顧軍事動員及全民防衛動員二者間業務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