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假油案 前董事長陳文南遭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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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擔任富味董事長陳文南採購摻有「玉米原油」的假純芝麻油,他陳述不實影響股票交易,他遭判刑2年4月經最高法院撤銷後,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中;陳主張先前按時到庭希望解除境管,但法官認爲仍有必要,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2013年10月21日摻油事情曝光後,陳文南與林秀蓉指示員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刊登均「直接銷往國外市場」、「未在國內銷售使用」,更在櫃買中心辦理說明會中陳述該不實消息

後來新北市衛生局覈對報關資料,陳、林見穿幫,纔在10月23日向衛生局表示沒有全部外銷隔天立刻公開坦承使用棉籽油且內銷,進而影響富味鄉的股票交易價格;更一審將陳文南依違反證交法公告不實罪判刑2年4月,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二審審理中。

陳文南委由律師表示,他先前都有準時到庭,且家族企業都在臺灣,無逃亡之虞,沒有繼續限制出境的原因,但更二審認爲他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及必要性,裁定從10月1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