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應全部進入監管賬戶

財聯社4月18日電,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近日印發了《福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辦法》明確,新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應全部進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明確監管賬戶信息,協助購房人直接將購房價款存入監管賬戶,購房人應依法依規購買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並按照合同約定直接將購房價款存入監管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