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公視基金會:會妥善運用經費

公視董事長鬍元輝(右)、總經理徐秋華。(公視提供)

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案,讓我國公共媒體發展擁有更爲妥善的法制基礎。公視基金會對於積極推動修法的文化部、行政院及立法院表達誠摯感謝,並期待藉由後續的經費支持,對臺灣媒體及影視生態發展帶來正面且顯著的影響。

本次公視法修法重點,包括刪除公視9億元經費限制、公視董監事選任門檻從4分之3下修爲3分之2。此外,修法新增多元族羣、國際傳播頻道服務等條文,在取得明確法源後,公視目前受委託,以採購方式承辦的客家電視、TaiwanPlus,以及獲補助辦理的公視臺語臺等頻道,未來營運穩定性獲得保障,頻道經費也得以落實,對於多元族羣文化傳揚、臺灣觀點之國際發聲都有助益。

公視法自1997年通過,歷經4次修正,距2009年最後一次修法,已逾13年未修正。公視基金會表示,此次修正能夠因應公視族羣服務、區域發展及國際傳播等業務的擴增,強化公視的內容製作及數位服務,有助於公廣集團永續發展,並呼應國際公共媒體的轉型趨勢。

全球公共電視正積極轉型爲全方位服務的公共媒體,國人也都深度期待公視能夠成爲臺灣影視產業發展的推手。公視基金會董事長鬍元輝表示,這些任務的完成需要更爲充裕的經費支持,公視董事會希望公視法修正通過之後,政府能夠擴增捐贈預算,而公視基金會亦會妥善運用經費,合理配置資源,致力爲公衆提供符合數位時代需求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