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違法遭廢止外勞許可 外勞遭逼離職?

移工團體,認爲勞動機關懲罰違法僱主,勞工工作權不應因此受損,要求轉換僱主的移工轉換期間應不受60天限制。(林良齊攝)

美堤食品公司薩摩亞商巧詣公司因工時過長加班費足額問題,後續更傳出秋後算帳,導致今年越南移工憤而罷工,勞動部因其違反就業服務法等因素廢止其聘僱許可,導致有14名移工要在60內轉換僱主或回國,移工團體對此不滿,認爲勞動機關應懲罰違法僱主,勞工工作權不應因此受損,要求轉換僱主的移工轉換期間應不受60天限制。

據勞動部統計,目前美堤公司配給49名外籍勞工名額、薩摩亞商巧詣公司則有25名,此次2公司共遭廢止21名額,導致14名移工要轉換僱主或回國。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對於遭廢止聘僱許可的美、薩勞工,好不容易纔爭取到較的勞動條件,現在卻被勞政主管機關所迫,面臨失去工作權的威脅。要求移工應有決定廢聘名單權利,不應僅是由僱主單方提出;選擇轉換僱主的移工,其轉換期間應不受60天的限制,應覈准其轉換至找到新僱主爲止。

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已限令僱主在廢止許可日起60天內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外國人轉換僱主或表工作作業;如未於60天內有新僱主承接,可以以有特殊情形提出申請延長轉換作業期限60天,如外籍勞工因轉換僱主期間的膳宿,僱主仍應提供膳宿,而且不得另行收取膳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