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塊新剎車皮!請辭法務局長 楊芳玲:柯文哲非常認真

楊芳玲。(圖/臺北政府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北市法務局楊芳玲19日無預警市長柯文哲遞上辭呈,儘管柯表示要再約楊入府詳談,但20日楊芳玲再發新聞稿表示,「我已經不再是臺北市法務局局長」;她並指出,過去與柯文哲在許多案件上都合作愉快,但也因爲國光客運一案與市長髮生意見不和。楊芳玲表示,自己像塊剎車皮,老踩剎車,也該換塊新的了,「期待柯P仍能廣納諫言,讓臺北市『改變成真』。」

新聞稿全文如下:

首先跟各位媒體朋友報告:從今天(9月20日)開始,我已經不再 是臺北市法務局局長。辭職的原因,我已經在給同仁的告別信上簡略 說明。在此只補充幾點:

首先,我的辭職跟具體個案無關。我是在9月14日(中秋節前一天) 就開始寫辭呈,可是因爲忙着把公文在放中秋長假前看完,所以直到下班前辭呈還沒寫完。9月17日颱風天,我回辦公室繼續完成辭呈,同時也把辦公室裡的私人物品收拾乾淨。9月19日一大早, 我先請假,並且請秘書密件將辭呈送給市長。

我很少請假,更從來不曾無預警地不去上班,爲了讓同仁們不要從媒體上才知道我離開的消息,也爲了安定大家的心,我寫了封給同 仁的告別信。我的秘書仍然期待我回心轉意,一直拖到快下班了才把告別信 po 上員工專區

大家都知道柯市長是個非常認真的市長,從急診室轉換跑道到市政府,他把每一件事都當作救命的案件,巴不得在最快的時間內把人 救活。所以他每天工作10幾個小時,幾乎全年無休。我則跟許多市民朋友一樣,希望能夠讓「推倒藍綠高牆」改變成真,願意在專業上助他一臂之力,所以我們在許多案件上都合作愉快。

例如五大案松煙文創案,原本不是法務局的業務(應屬文化局), 但市長指定我跟蘇秘書長爲主談判者,一個月不到,即達成另訂增補協議的共識,讓市府不但收回整層樓,落實文創本意,順利將權利金提高,每年讓市庫增加不少收入。可是市政如麻,每一件事對市長而言都是新手上路,看起來又都像百廢待舉,心裡的焦急可見一斑。所以,急診室出身的市長立刻發出一連串的指示,整個市府就像救護車出動一樣。

因此也有案件我會跟市長有衝突。以國光客運公司拆遷補償案爲例,這也是媒體已經報導過的。同仁發現市長已經指示交通局去跟國 光談判拆遷補償費時,同仁問我:市長已經下指示要談判了,交通局 都已經編補償金的預算了,我們還要表示法律意見嗎?我告訴同仁:國光一開口就是7億補償金,按契約約定,即使提前終止契約,我們是一毛錢都不必補償,這是國光在簽約時已經明明接受的條款,我們怎能讓市長不明就理地誤觸圖利罪的法網?我們怎能不替市民看緊荷包

出席市長室晨會時,市長果然大怒:爲什麼政策都決定了才說? 我也大聲回答:補償的政策決定之前,沒有人知會我們法務局啊!市長問:不補償,國光告我們怎麼辦?我回答:依法依約我們都不應該補償,國光要訴訟是他們的權利。一般私人契約,爲了避免訴訟可以互相讓步、進行和解,但我們是政府,管的是人民的錢,不能因爲怕訴訟就給補償費。最後市長還是接受了法務局的意見。

離譜的是,有人故意誤導,我是因大巨蛋案主任仲裁人選出李 復甸,被質疑法務局有內鬼,因而辭職。

事實上,依據仲裁法(第九條第一項),本府只負責推舉一位仲裁人,而主任仲裁人的推舉不需要也不應該事先徵求本府的同意或告知本府。這是仲裁製度的設計,目的是讓主任仲裁人不受雙方當事人影 響,能公正地進行仲裁。

所以,是李復甸主仲產生後,法務局才被告知。姑不論李主仲跟市長有何恩怨情仇,或曾發表如何之言論,市長不滿乃人之常情。但是,依法本府事前不可以伸手影響主仲的推選,任憑誰來要求,我也會指示同仁遵守法律規定。

我的離職不是跟市長絕交,市府團隊裡有許多仍在認真爲市政打拼的夥伴,離開,不是個容易的決定。只是,我覺得我像塊剎車皮,老踩剎車,也該換塊新的了。期待柯P仍能廣納諫言,讓臺北市「改變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