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看罕病兒!擦撞沒停打傷對方視力剩0.2 慈爸遭判3年

▲該父親遭判3年10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有一名爸爸2013年因爲想急着回家照顧罕見疾病的1歲兒子騎車路口紅燈時,不小心擦撞到陳姓男子旅車的後照鏡,沒停車查看,遭拉住機車,2人發生扭打,他攻擊了對方眼睛造成鈍傷,士林地院法官認定,「即使沒有重傷的意圖,但眼睛是脆弱器官重擊會導致視力受損是常識,判3年10個月。」

這名爸爸的小孩因爲患有凝血基因異常,關節常常自發性的出血,事發當天因爲兒子發燒,想趕回家騎了快車,經過路口時撞到陳男休旅車後照鏡,沒有停車查看,讓對方超火大,接着2人打成一團,還將人家的眼睛打傷,陳男律師說,「視力都衰退啦!只剩0.2,現在只有刑事判決民事還沒出來。」

雖然這名爸爸出庭時說,「真的是因爲太着急,纔會揮拳傷人。」不過法官認爲,「就算沒有犯意,眼睛是脆弱器官,捱打會導致視能毀損是常識,因此判決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法界人士認爲,如果真能證明是爲了趕回家看孩子,應該可以獲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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