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堂弟性侵獨居堂姊 二審認侵入意圖不明輕判10月

高雄林姓男子性侵獨居且臥病在牀的鄰居堂姊,二審高雄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改判10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林姓男子帶着兩盒餅乾探望臥病在牀的鄰居堂姊,竟對其摸胸還脫褲露性器官所幸堂姊女兒及時返家制止。一審認定林男爲「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重判3年6月,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難以認定林男是否預謀,只能依「罪疑惟輕」原則,依強制猥褻罪改判10月,可上訴。

2019年4月林男帶着餅乾到鄰近堂姊的家中拜訪,進到堂姊房間見其臥病在牀,竟起色心,把手伸進堂姐上衣領口撫摸胸部遭喝斥阻止。林男非但沒有收手,竟直接脫下褲子,拉堂姊的手摸自己的生殖器。幸好堂姊的女兒當時正好回家,發現異狀手機拍攝阻止,林男才落荒而逃。

堂姊女兒事後協助報警檢方也在林男堂姊左指甲驗出林男的DNA,將其起訴。林男辯稱,進入堂姊房間時堂姊並沒有叫他離開,堂姊說骨頭痛才幫忙按摩小腿,會有DNA殘留在堂姊手指甲內,可能是因爲按摩後抓癢導致。

女子的女兒表示,媽媽平時獨居,罹患乳癌雙乳切除後臥病在牀,還患有憂鬱症,精神狀況不穩定,案發當天早上輪到她送餐,一到家門口發現竟然有男鞋,驚覺不對勁,衝進媽媽房間就發現叔叔惡行。

女子控訴,林男進她房間後就用手摸她胸部,她打掉林男的手還叫他回家找老婆,沒想到林男仍不斷觸摸還回「我以前就喜歡他,現在爲何不喜歡他」,最後還把褲子拉下來要她撫摸生殖器,幸好女兒買早餐回家,才嚇走林男。

高雄高等法院認爲,女子與林男原本就是遠親,且爲鄰居。女子案發前一天還到林男家中拜訪,與林男老婆有互動。案發當天林男老婆有聽說先生要帶餅乾去找堂姊,因此難以認定林男是進到堂姊家前、還是見到堂姊後纔有犯意,原審以「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論處不太恰當。基於「證據裁判、罪疑唯有利」原則,認定林男僅犯強制猥褻罪,改判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