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鬧大力搖晃就安靜 6個月大女嬰竟被父親「搖」死了

▲哭鬧大力搖晃就安靜,6個月大女嬰竟被父親「搖」死了。(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6個月大女童小真,今年6月半夜送來林口長庚醫院兒科急診時已無呼吸心跳,頭部電腦斷層顯示有硬腦膜下出血,眼底檢查發現雙側視網膜出血,經詢問後,父親承認因平日女嬰易哭鬧,搖晃後女嬰會安靜下來,故經常在女嬰哭鬧的時候予以大力搖晃。女嬰診斷爲搖晃嬰兒症候羣(shaken baby syndrome),急診醫師立即通報兒保小組作後續處置,但經插管搶救後,依然回天乏術

林口長庚兒童重症加護科夏紹軒主任表示,搖晃嬰兒症候羣過去常被認爲是一種意外事故,即使輕微的搖晃例如電動搖牀就可能造成,但臺灣兒科醫學會引用近年來世界上文獻學術研究,已經認定搖晃嬰兒症候羣是一種兒少虐待引起的病症

根據國外資料顯示,搖晃嬰兒症候羣佔所有兒虐案件10%,死亡率可達25%,是兒童頭部承受急遽加速與減速的巨大外力所造成的腦部損傷,以1歲以下的嬰幼兒最爲常見。夏紹軒說,有些嬰兒被送來時,可能沒有明顯外傷,但由於其屬外力型兒童神經傷害,加上嬰兒脖子不夠堅固無法穩定頭部,有些嬰兒除了有腦部損傷外,還合併有脊髓等其他部位傷害,輕者可能出現單邊癱瘓或癲癇重者除了癱瘓外,還可能出現視網膜出血、黃斑病變,最後導致失明,最嚴重者可能會喪失生命

▲家應該是最安全的地方,但有85%搖晃嬰兒症候羣的個案,卻是發生在家中。(圖/示意圖/長庚醫院提供)

林口長庚醫院院從2014年8月成立衛生福利部指導的「兒少保護醫療示範中心」以來,短短1年內就通報381個疑似因爲遭受虐待或疏於看顧的個案,平均一天超過一例。其中因爲父母的疏忽而造成傷害的個案最多,佔了73.2% ,更有7個個案因窒息而死亡。其次是身體虐待 14.7%,其中搖晃嬰兒症候羣就有20例,更有2個個案因而死亡,其餘幾乎都留下嚴重神經後遺症,如成爲植物人、智障身障等,有85.8%的個案發生地點是在家中。

夏紹軒說,受到身體虐待的個案,尤其嬰幼兒,受傷的部位常常是頭部及臉部。雖然在父母或監護人疏於看顧的情況下,嬰幼兒也常會因爲意外燙傷、吞食異物、或跌落造成骨折,而這些傷害往往都是可以預防的。值得注意的是,不到2歲的嬰幼兒佔了總數的將近一半,且大部分的加害者都是未明,至於已知的加害者中,最多的是父親,其次是母親以及家庭中的其他成員,這些孩童在自己最熟悉的環境、最親密的人身邊,理論上應該是最安全的,但卻也是大部分傷害的來源。

自從衛生福利部指導規劃的兒少保護示範中心成立以來,林口長庚醫院已經爲加強醫護相關人員對兒虐的認知與通報,舉辦多場教育演講;中心內有專職管師對通報個案結合跨領域專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作評估與處置,提高個案診斷率以及對個案作妥善地安置;並且使得兒保小組常規運作順暢,院內外兒保網絡互動溝通愈來愈密切。希望打造一個對兒童友善安全充滿愛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