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設「30天離婚冷靜期」2021年上路 上海率先公佈流程

大陸民法典2021年上路,新設離婚冷靜期。(示意圖視覺中國CFP)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民法典》將於2021年元旦正式施行,爲應對其中如「離婚冷靜期」等爭議條款上海民政局率先於12月1日,通報《民法典》實施的準備情況,包括離婚登記流程的修改,未來只要在法定30天的「冷靜期」內,任一方不願離婚,均可到民政機關撤回申請。

根據上海市民政部公佈的實施流程,未來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變成,夫妻雙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接着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國美國加州等,也都有離婚冷靜期相關規範,但有民衆認爲,離婚有,結婚也應該要有。(圖/視覺中國CFP)

之後,如果三十天內,雙方都沒有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接下來的下一個三十天內,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在第二個三十天內,若雙方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即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而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經審查,由婚姻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爲適應新規上路,上海擬將該程序融合進「一網通辦」的範圍,讓市民可在線上預約。官方指出,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婚姻家庭和諧穩定,傳承好家訓家風,擴大婚姻家庭文化覆蓋面,《民法典》正式實施日,還將同時上線家譜家訓服務平臺

據瞭解,編纂《民法典》是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立法任務內容涉及1200多條條文,等於把大陸過往《民法通則》、《民法總則》、《合同法》、《物權法》等重新理順的大工程,這部法典不只被稱爲大陸的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也將爲民商法重新打下基礎。

今年5月28日,大陸全國人大會議召開期間,正式表決通過新《民法典》,訂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另對於外界關注的家庭暴力問題,大陸官方解釋,可向法院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30天冷靜期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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