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東路飆車奪3命 無照屁孩稱年輕不懂事、請求輕判

南京東路競速飆車害死3命的謝亞軒。(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男子謝亞軒2018年間的下班尖峰時間,竟與友人黃佑呈在臺北市區競速飆車,結果失控撞死3名無辜路人一審謝男,判刑13年、黃男判刑11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9日再度開庭審理。謝男當庭表示自己還年輕不懂事,請求法院輕判;另外黃男則說家裡還有媽媽小孩,也請求輕判。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11日,傍晚5點多的下班尖峰時間,謝男(22歲)與黃男爲了到中山區東西吃,由黃男開著白色轎車在前、謝男開黑車在後,一路從臺北市健康路開到南京東路上,先後闖入公車專用道高速行駛;之後黃男變換車道,謝男準備跟着行動時,車子失控衝進騎樓,撞死大樓保全和1對從事資源回收的夫婦共3人。

警方趕到現場,隨即逮捕謝男,經過比對監視器畫面後,確認黃男也參與競速飆車,共同釀成本件慘案,因此一併逮捕帶回。檢方對2人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以他法致生公衆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謝男重判13年、黃男重判11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9日再度開庭審理。謝男表示,他承認自己過失致人於死,但否認競速飆車致人於死;至於黃男則否認與謝男相約競速飆車,將責任全都推給謝男。另外謝男也說,自己當時大學休學,因爲沒有駕照,就以朋友名義租車

另外謝男還向合議庭表示,自己年輕不懂事,願意爲自己的行爲負責,請法院給他一個機會,他願意用餘生賠償。另外黃男也說,自己還有媽媽與孩子,希望法院給他一個機會,對他輕判。全案辯論終結,高院諭知10月30日宣判。2人除本件刑案以外,還有多起案件,謝男另犯毒品案件,日前遭判刑;黃男也捲入詐騙集團案件,遭到拘提。另外2人還遭家屬起訴求償,目前一審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