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班對情變 男大生最後留言:我要帶妳走輾斃校花女友

劉女同班男友分手後結交新男友,卻遭輾斃斷魂輪下。(中時資料照)

不論男女,最難過的是「情關」,過不了的人,恐做出遺憾終生憾事害人也害己。2008年

不滿女友另結新歡,洪男駕駛白色旅車衝撞前女友與現任男友,兩人倒地後,又二度輾過劉女致死。(中時資料照)

臺南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三角情殺案,起因於從大一下學期開始交往的南縣管理學院觀光系(後易校名)班對洪男與劉女,2人相戀兩年後,因劉女覺得個性不合提出分手,4個月後便與同班一名顏姓同學交往,引發洪男不滿,不僅經常三更半夜打電話,傳簡訊恐嚇「你帶走我的全部,我也要把妳帶走」的威脅字句,果真駕車將劉女輾斃,本來在同學眼中是人人稱羨的班對,最終釀出女死男判無期徒刑悲劇。

班對情變,洪男走不出與前女友分手情傷,駕車輾斃劉女。犯案後神情木然。(中時資料照)

這起「愛不到就撞死妳」的情殺案,發生在2008年12月18日上午8點05分,當年就讀南縣某管理學院觀光系三年級學生洪男(21歲),8月與交往2年多的同班女友劉女(20歲)分手,疑因不滿劉女於11月起,與顏姓同班男同學交往,事發當日駕駛白色自小客車埋伏在劉、顏在校外租屋處前,見2人共機車準備上學,即尾隨在後,於縣道176線西向東22.45公里處時,突然加速自後追撞,劉、顏2人飛出跌落在快車道

洪男見2人被撞倒地,駕車向前行駛約200公尺後,又由快車道迴轉,以時速3至5公里的速度,逆向輾壓半坐着的劉女,還企圖倒車輾過顏男,受傷的顏男忍住疼痛,起身跳到中央分隔島,才及時逃過一劫。

洪男撞死前女友後被攔下痛毆,倒地痛哭。(中時資料照)

由於事發時正值該校學生趕上第一堂課人車衆多,路過民衆與同學見狀受到驚嚇,當場放聲驚叫,沒想到,洪嫌又欲倒車衝撞劉女第3次,此時與劉女另一名袁姓同班同學見狀,立即騎着重機車阻擋在洪男車子的後方,洪男打開後車廂,下車欲將已無反應的劉女抱上車逃離現場,遭被同學制伏。

時間回到2007年,洪男是該管理學院的學生,與劉女班對,劉女外表出衆,在校活潑外向,被封爲校花,不過,兩人感情2008年8月生變,鬧得不歡而散,分手近4個月後,洪男不滿前女友與同班的顏姓同學交往,傳簡訊恐嚇劉女「妳帶走我全部,我也要帶妳走」,劉女感到相當害怕,顏姓男友也擔心女友遭遇不測,因此搬進租屋處同居,就近保護女友。

同年12月,洪男在教室喝酒鬧事,被校方送往醫院,接着被帶回臺北住處,後來竟向家人佯稱回學校拿行李,隨即開着家裡的車子南下,買了沙拉油木炭汽油等物品,想要燒死劉姓前女友。

洪男開車到劉女的租屋處,等候她上午出門上學,沒想到看見劉女與顏男騎車甜蜜雙載,頓時心生恨意,緊隨在2人身後,加速將車撞飛,劉女遭撞後倒地,當時尚有呼吸,沒想到洪男再度逆向迴轉,二度輾過劉女致死。

律師檢方法官聯手還原洪男當時精神狀況,聲淚俱下地訴說成長背景,從小希望得到關愛、以及犯案前曾經到精神科求診的狀態,當年一審將洪男判處無期徒刑,卻引起社會譁然,也有不少人批評審判者是「恐龍法官」。日前,臺南地院召開模擬法庭,由律師、檢察官、法官還原當時的狀況,交由國民法官審判,國民法官依然判處洪男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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