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滿3年免出境! 仲介集結立院外要郭芳煜下臺

▲立法院外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立法院在上個會期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外勞在臺3年,不需出境即可續聘,引發僱主、仲介勞團3方爭議全國仲介業大團21日集結百人到立法院外抗議,高喊「郭芳煜背叛本國勞工通謀外勞立委賣臺」;約數10公尺外,臺灣移工聯盟人馬不甘示弱,呼籲儘速通過法案,更直指每3年出入境,最大的獲利者是仲介。

仲介林凱元表示,現行的《就服法》52條,滿3年就得出國1次,代表現在政府發給外籍勞工的簽證,都每3年1籤,現在如果把法案修過之後,等於外勞一次就可以待滿12年的工作權,就好像臺灣人澳洲打工,都是補充性人力,做比較粗重的工作,普通性人力都是2年核發1次,但是在臺灣一次待滿12年,是否會結婚生子產生一些社會問題

臺灣移工聯盟代表則表示,若保留此規定外勞滿3年就得出國1次,實際上造成的效果,是讓國外仲介每3年就能收取一筆龐大的仲介費用,「法令被保留至今最大的獲利者是仲介」,建議公開舉辦辯論,討論修法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