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臺販賣侵權商品 學者建議法規需與時俱進

網路平臺販售侵權商品交易平臺也受影響學者建議現行法規要與時俱進,保護消費者與網路平臺不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馮建棨/臺北報導

電視及網路購物不斷普及民衆購物開始會從網路上開始比價,甚至使用網路平臺購物,但如果買到侵權商品引發爭議,讓買賣雙方甚至中介的網路平臺都受影響。有學者建議,我國應該建立明確的「網路交易責任避風港機制,否則對網路平臺業者經營上會有影響。

臺灣大學經濟教授林忠正表示,在民國105年臺灣網路行銷總金額已經達到3.5億臺幣,比100年成長73.8%;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在成長,遠遠超過經濟成長率

林忠正說,當現在網路交易頻繁,詐騙和専利權著作權、及商標權等的侵權案件持續增加,爲防止網路交易的不法行爲,智慧財產權相關各法的修訂就必需依形勢發展而謹慎處理。不過現在網路交易的法規過鬆,違法行爲自然也會增加,許多消費者和合法廠商都會受到傷害;但是過於嚴苛的法規也會扼殺這個產業的發展,甚至相對萎縮,這時候消費者和廠商也會受到傷害,因此法規的修訂必須衡量到影響網路交易活動的興衰作用,並且也必須考量新訂法令會帶來怎樣的社會利益與社會成本。建議我國應該建立明確的「網路交易責任避風港」機制,否則對網路平臺業者,經營上會有影響。

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教授章忠信則認爲,面對網路侵權商品,網路平臺業者應該要提供權利保護通報專線服務,方便智慧財產權人侵權通報;若是接到智慧財產權人侵權通報,應立即適當迴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侵害持續擴大。網路商店賣家於加入平臺時,應要求其承諾遵守合法經營規則;章忠信還說,現在人工智慧跟大數據逐漸成熟,應該要善用AI技術自動過濾明顯侵權商品或服務之資訊,善盡產業社會責任。

▼網路平臺販售侵權商品,交易平臺也受影響,學者建議,現行法規要與時俱進,保護消費者與網路平臺不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