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變革!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今年起也要下部隊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少將。(圖/資料照,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國防部5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國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精進規劃」,並指出「常備兵役軍事訓練」4個月之訓練期程不變,但自106年起,第一階段「入伍訓練」比照義務役,由原8周調整爲5周,第二階段「部隊訓練」則由8周調整爲11周,而結訓後均要抽籤分發本、外島常備部隊施訓,強化實彈射擊、戰鬥教練戰術行軍野外炊爨等課目訓練。

國防部今日指出,內政部101年至110年列管每年可徵集役男人數約10至12萬人,以106年爲例,可徵集役男達11萬6千人,扣除替代役男人數,需入營服役新兵爲8萬1千人;而國軍新兵入伍訓練由陸軍新訓旅、海軍陸戰新訓中心單位接訓,年訓量約7萬4千人,訓量無法滿足年度全數役男徵集需求;另外,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於入伍8周結訓後,至兵科學校接受專長訓練8周,因未分發常備部隊,未建立動員母體單位,亦欠缺部隊實務經驗

針對調整規劃,國防部表示,「常備兵役軍事訓練」4個月之訓練期程不變,但自106年起,第一階段入伍訓練比照義務役,由原8周調整爲5周,第二階段部隊訓練則由8周調整爲11周;另外,大專兩階段軍事訓練維持原兩年各8周訓練,第一年入伍訓練5周完訓後,抽籤撥交至部隊實施3周初級專長訓練,而第二年按專長訓練期程,至原單位報到隨隊訓練。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在5周入伍訓練部分,仍由國軍新訓旅如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負責施訓,置重點軍人基本職能課程,並以「合格步槍兵」爲完訓目標;在11周部隊訓練部分,則依「爲用而訓、訓用合一方式,入伍結訓後役男均抽籤分發本、外島常備部隊施訓,區分一般及中級專長等兩類。

其中,一般專長爲結合單位課表實施專長保持訓練,並於主戰部隊參加基地訓練及重要演訓期間,執行戰鬥支援勤務支援工作,另強化「實彈射擊、戰鬥教練、戰術行軍及野外炊爨」等課目訓練;中級專長則以選員、抽籤方式至各兵科訓練指揮部,施予2至3週中級專長訓練,並在結訓後歸建原分發部隊,結合單位任務實施組合訓練,以汲取常備部隊實兵、實彈演訓經驗。

▼國防部今日說明「國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精進規劃」。(圖/示意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