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倉公墓變公園 卡關30年

公所規畫將日治時期留置現今的火葬場公園並存,打造咖啡廳,引起民衆反彈。(羅亦晽攝)

佐倉公墓火葬場1987年公告禁葬,隔年完成都市計劃變更爲公園用地,但至今已30年,目前仍一片荒蕪,甚至仍有未遷葬的墳地,且日前有民衆向花蓮縣文化局申請,將火葬場及私人劉永淋家族墓塔登陸歷史建築,造成轉型運動公園計劃更停滯不前,引起居民反彈,怒喊「拆掉火葬場」。

佔地9.7公頃的佐倉運動公園,花蓮市公所曾規畫將日治時期留置現今的火葬場與公園並存,打造咖啡廳。

殯葬所長陳柏欣說,爭取經費最大阻力就是墳墓及火葬場,中央盼市公所優先處理墳墓及火葬場,但目前仍有少數民衆不願遷葬,以及私人墓塔及火葬場被申請文化資產,導致進度緩慢

400多位國慶里民在20日召開里民大會決議,反對火葬場及私人墓塔列爲歷史建築,並要求即刻拆除。居民們說,不應因文化工作者私心導致資源浪費;若私人墓塔成爲歷史建築,對配合政府政策而遷葬的家屬非常不公平

國慶里長林羣上說,5月已向議會提出里民反對的連署書,這次召開里民大會決議要告訴文化工作者,里民需要的是能提供休閒活動的運動公園,文資審議若通過因興建50年以上,就可被列爲歷史建物煙囪,將會阻礙花蓮市的發展

花蓮縣文化局文資科長黃用斌說,已收到里民反對連署書,審議小組表決決議暫停2案審議,目前待市公所發文,將居民意見彙整記錄,備妥後再召開審議會,交由委員審議。

劉永淋家族墓由中華文堂劉氏宗親會,2018年9月依規申請登錄爲歷史建築,火葬場則是2017年1月由黃姓市民初次提報,隔月再連同李姓、張姓等人及團體連署重新提報文化局後,通知市公所依法組成專案小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