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減刑草案一讀付委 幅度與2007年大赦相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6日一讀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提出的減刑草案,交付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理。廖正井提案時指出,國內監獄「人滿爲患」,減刑可以解決問題,減刑幅度與前總統陳水扁2007年大赦相同。

根據審計部決算報告臺灣目前有78%的矯正機構超額收容,而每名受刑人平均使用面積只有0.4坪,遠低於法務部規定的0.7坪。國民黨立委顏寬恆也曾在國是論壇上,提出「以大赦保障收容人活動空間人權」的主張

▲前立委顏清標因犯槍砲、教唆頂替等案件入監服刑外界關注「103大赦」是否讓他提早出獄。

根據廖正井的《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一般犯罪被判死刑,將減爲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爲20年;其餘罪刑減2分之1。涉及貪污、賄選、殺人強制性交等重大罪犯,如果被判刑1年6個月以上,將不在減刑範圍;和陳水扁2007年大赦幅度相同。

因此,正在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前立委顏清標都不適用,收賄被判8年刑期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也不適用減刑。

廖正井版的減刑草案,發生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的犯罪,才適用減刑,藍綠立委都有人表態支持,本會期如果三讀通過,將在2014年5月20日實施。

立法院院會6日一讀減刑法案,交付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理。立法院長王金平會前受訪表示,讓受刑人回到社會從事生產、照顧家庭,也是一種德政,就算擴大減刑範圍,顏清標103年6月左右就已經服刑期滿,法案通過也不能影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