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罰低頭族! 汽車3000、機車1000元
低頭族注意了,開車、騎車禁止手持手機或平板電腦政策,最快10月上路,民衆若是在塞車或等紅燈時間有相關行爲,仍會比照行駛中開罰,開車駕駛和機車騎士分別要罰3000元以及1000元,但自行車和行人低頭族則不罰。
上路、等紅燈有時一等就是90秒鐘,駕駛人這時候都在幹嘛?開車的有些低頭用手機聊天,而騎車的把握時間,翻出手機來瀏覽網頁,但這樣的行爲,10月起通通不合法了。臺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針對低頭族在使用智慧型手機還有平板電腦的取締,主要是基於維護駕駛人的交通安全。」
爲了保障行的安全,駕駛人被禁止當低頭族,但法條真正上路,執法取締恐怕有困難,由於汽車隔熱紙超黑,看不見駕駛人在裡面到底在幹嘛?就算看見了,駕駛人如果否認玩手機,執法單位也沒辦法強制查看手機內容。
所以警方也研擬取締低頭族駕駛,要用錄影這招,拿出錄影設備蒐證到一個段落後,直接走向駕駛人上前取締,再秀出錄影證據還是能開罰,只是這樣的法條卻不適用在這兩種人,騎單車的和邊走邊玩手機的行人,因爲不是機動車輛不在規範內,而法條最快10月份上路,宣導期不開單,但期滿後,汽、機機車駕駛人違規將被處罰3000元、1000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