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公投》滿18歲公投日卻不能投票 陳亭妃:中選會宣導不足
立委陳亭妃。(本報資料照片)
中選會昨日上午在臉書PO出的圖卡。(摘自中選會臉書)
12月18日公投在即,立委陳亭妃今天指出,她接到民衆詢問,已滿18歲卻沒收到公投通知單,以爲漏寄,打電話詢問區公所,區公所人員回答「只要年滿18歲,沒接到通知單也可以投票」,她說,事實上,2003年8月28日至12月18日出生這個羣體,投票日當天雖已滿18歲卻不符投票資格,中選會若未加強宣導,恐將產生誤解與爭議,呼籲中選會趕快把握倒數3天宣導。
陳亭妃說,中選會目前宣傳方式,是在官網放入相關資訊,在臉書官方帳號也放置相關圖卡,但並非大家都會去看中選會官網或臉書,有可能會出現「以爲自己18歲,可以投票的年輕人」,投票當天到投開票所卻發現不符資格。
陳亭妃提出,中選會應該「雙管齊下」宣導,分爲外部與內部加強宣導。外部應該針對剛年滿18歲民衆常用社羣媒體,包括Dcard、Instagram,思考從這些管道觸及剛滿18歲的民衆。內部則應以此爲主題、標題,發出公文讓選務、區公所等機關了解,讓他們正確回答民衆疑問。
陳亭妃說,中選會這陣子很辛勞,但是能做到100分,就不要只做95分,這個宣導雖只是整個公投選務一小部分,但這幾天纔有相關資訊,「有點晚了」,但晚到總比沒到好,剩下3個工作日,希望中選會趕快宣傳,而且各縣市配合選務地方選委會、區公所等民政系統,要釋出正確訊息,也就是2003年8月28日至12月18日出生的羣體,投票日當天雖滿18歲卻不符投票資格,以減少不必要誤會與混亂。
根據中選會公告,今年四大公投因疫情延後至12月18日投票,公投投票權人年齡資格依然以法定公投日爲基準,2003年8月28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的人才有公投投票權。